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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柴胡汤无通里攻下之用

 老玉米棒 2016-11-24


中医书友会第116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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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导读学界将大柴胡汤界定为和解少阳、通下里实之剂,教科书也是这种观点。本文作者却提出了反驳此观点的四大理由。(编辑/瓦力)

论大柴胡汤无通里攻下之用

作者/李登岭、李乔


大柴胡汤出自《伤寒杂病论》。《方剂学》(许济群主编,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年6月第1版)将其归为解表攻里剂;《伤寒论讲义》(李培生主编,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年5月第1版,以下简称《讲义》)亦将其界定为和解少阳、通下里实之剂。教科书的观点亦代表了伤寒学界的一贯认识。然而,笔者认为,大柴胡汤法不含下法,大柴胡汤没有通里攻下之用。理由如下。


其一,少阳病禁用下法,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伤寒论》103条:“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当句读为“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因为下为结果,非为手段,不是运用的下法,而是有致下的结果。


148条云:“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细者,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可与小柴胡汤。设不了了者,得屎而解。”这里的“得屎”之法亦非为攻下之法,而是运用了大柴胡汤后,结得散,热得彻,少阳得以枢转,大便自然得下。


此治少阳病偏于半里者,以大便得下测度枢机已利,胃气因和,与小柴胡汤治偏于半表者(230条)所示小柴胡汤下后“濈然汗出”,借以揣度小柴胡汤证“而解”,论述方法相同。


其二,综观仲景所设下剂,无不详述其过下伤正,药后用调护之法。如大承气汤后有“得下,余勿服”,小承气汤方后有“初服汤当更衣,不尔尽饮之,若更衣者,勿服之”,调胃承气汤方后注“少少温服之”。而大柴胡汤方后注为“去滓,再煎,温服一升”,与小柴胡汤方后注“去滓,再煎”的论述一致,“去滓,再煎”取其药性醇和,以利枢机之意,而非为通里攻下之用。


其三,从大柴胡汤用枳实、芍药、大黄分析,亦非攻下之意。《本经》云,枳实“除寒热,止利”,芍药“主邪气、腹痛,除血痹,破坚积、寒热,止痛,利小便”,二者均非通里攻下之药,而有除寒热、破结滞之功,故用于和解少阳,与仲景本义不悖。至于大黄,宋本所载王叔和语“一方,加大黄二两,若不加,恐不为大柴胡汤”;而《讲义》中说“考《金匮要略》及《肘后方》《千金》《外台》诸书,大柴胡汤均有大黄,故此说可从”。


试想王叔和尚不敢断定大黄有无,《金匮要略》和《伤寒论》同出林亿之手,且《金匮要略》的校勘在《伤寒论》之后,借以考证《伤寒论》,当然不妥。《肘后方》成书于三世纪末,与《伤寒杂病论》年代相近,而所用方剂与仲景之书出入较大。《千金》《外台》无不参考王叔和整理的《伤寒论》。因此大黄“荡涤肠胃、推陈致新”之说,虽为本经所注,借以推论大柴胡汤有通里攻下之用,为时尚早,不足为据。


退一步讲,即便大柴胡汤中有大黄,药仅6g,久经煎煮(以水1斗2升,煮取6升),每服1升(约200mL),每服仅有1g大黄。如此剂量,绝非通里攻下之意,亦无通里攻下作用。即便按一两折合15.625g计算,每服5.2g大黄,仲景时代药物只煎煮一次,据此相当于现在处方中约5g大黄,久经煎煮,攻下显失药力。


其四,《讲义》大柴胡汤证条认为,大柴胡汤为“少阳病兼里实”两解之剂。就《讲义》内《辨少阳病脉证并治》篇概说中所示“少阳病亦半表半里证”,那么大柴胡汤证即是半表半里兼阳明里实证;又因为103条云:“呕不止,心下急”,故可知大柴胡汤证条为表里同病之急证。此处表指“半表半里”,里指“阳明里实”。


就仲景习惯,表里同病里实者先治其表,若兼用通里攻下之法,恐有引邪入里之嫌,故先治少阳证,在所必须。若大柴胡汤不治少阳病,则只有用小柴胡汤,而仲景却说“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旨在告诫后人,103条所述“呕不止,心下急”非少阳兼阳明证。


综上所述,通过对《伤寒论》大柴胡汤的条文拆析,对《伤寒论》下剂方后注的通读,对大柴胡汤的组成药物功效的论述,以及仲景治表里证的用药习惯等4个方面的论证,认为大柴胡汤没有通里攻下之用,大柴胡汤非为少阳兼阳明两解之剂,大柴胡汤非为解表攻里两解之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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