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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读伤寒-101

 白玛多吉8799 2020-02-18

原文: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若柴胡证不罢者,复与柴胡汤,必蒸蒸而振,却复发热汗出而解。

注:蒸蒸而振:气从内达,邪从外出,而周身战栗颤抖。

释义:(本条讲柴胡症的辨证方法,及误下后再服柴胡汤,可能发生战汗而病解。)

      外感寒邪或风邪,有柴胡汤症的症候,只要见到一两个主症的,则可确诊为柴胡汤症,不需要具备所有的症候。凡是柴胡汤症而用攻下的,若柴胡汤症尚存的,可以仍给予柴胡汤进行治疗。服药后,借助药力正气与邪相争,一定会出现畏寒战栗,然后高热汗出而病解的战汗现象。

      从“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胸胁苦满,嘿嘿不欲饮食,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或渴,或腹中痛,或胁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小柴胡汤主之”中观察,小柴胡汤适应证的临床表现颇多,不可能在一个患者身上全部见到,也无需诸证俱备才可用小柴胡汤,“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就是这个意思。“一证”应当以“主证”为据,如“往来寒热,胸胁苦满,心烦,呕吐,不欲饮食,神情淡漠”等。其次,“一证”应当与“不必悉具”两相对照理解,不要机械地认为是只有一个症状,也可以是二个、三个,只要其部分症状已经能够反映出少陽病病变的特点,就可以使用小柴胡汤。

      少陽病属半表半里证,本不应攻下,误用攻下会有不同的变化。“柴胡证仍在”是其中之一,说明病邪未因误下而内陷。“有是证用是方”,所以“复与柴胡汤”。然而毕竟下后正气受损,抗邪乏力,服汤后正气得药力相助,奋起抗邪,正邪交争,所以,蒸蒸而热,陽气振发,继而汗出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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