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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痛患者在护理上常犯的6大错误

 河边垂钓N 2016-11-18
  癌症患者很多到了后期都会出现疼痛的症状,而病人大多数也知道要吃止痛药,但是在吃止痛药上还是会犯很多错误。看看以下6大误区

  1、止痛治疗只要能使疼痛部分缓解即可。

  缓解疼痛是提高患者生命质量的关键;止痛治疗的最低要求是达到无痛睡眠;真正意义上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应包括:无痛睡眠、无痛休息、无痛活动。

  2、长期服用麻醉性止痛药会“成瘾”。

  “成瘾性”的特征是持续地、不择手段地渴求使用阿片类药物,目的不是为了镇痛,而是为了达到“欣快感”。疼痛治疗工作的开展使阿片类止痛药用量出现明显增加的趋势,然而阿片类的滥用人数却呈现下降的趋势,阿片类止痛药物医疗用药并未增加阿片类药物滥用的危险。

  3、服用大剂量的阿片类药物会中毒。

  阿片类药物没有封顶剂量,恰当的止痛剂量是指在作用时间内既能充分镇痛又无不可耐受副作用的剂量。

  4、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能使用阿片类止痛药。

  疼痛长期得不到有效缓解,会影响睡眠、食欲,降低病人的抵抗力,从而使疾病有进一步发展的机会。疼痛大都可以通过口服药物得到很好的控制。

  5、吗啡剂量越大,说明病情越重。

  疼痛是一种“主观”感受,具有显著的差异性;相同的疼痛强度所需要的止痛药剂量也同样不一定相同;有些患者需要高剂量的吗啡才能达到控制疼痛的目的;吗啡的剂量大小,不能反映病情的严重程度,更不能由此估算生存期的长短。

  6、不疼痛时可以不服用下一剂吗啡。

  取决于不同的情况。如果患者意识完全模糊,拒绝可能是无理的。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劝其接受吗啡是必要的。另一方面,如果意识模糊与妄想狂有关 (受威胁或迫害的情感),甚至温和的劝说也会使病情恶化。如果怀疑病人有被害妄想,不宜再用吗啡;而首先应通过电话从他的医生或家庭病床护士那里寻求帮 助。如果是由于意识模糊,而不是有意拒绝服用吗啡,应该有理由减少吗啡的用量。病人可能是对的:吗啡引起他难于接受的嗜睡或恶心;或者顽固性的便秘等严重 不良反应,这样也许就是以一种苦境换取另一种苦境,即服用吗啡所引起的不良反应甚至比疼痛还痛苦。对此,需酌情减少吗啡的用量。显然,有必要去探索其原因,或了解在拒绝服用吗啡背后的种种可能的原因。同时也应寻求专家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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