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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三者如何适用呢?

 北极熊788 2016-12-02

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三者如何适用呢? 一看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三个字是不是有点傻傻分不清楚呢,但是实际上区别还是很大的。

首先,我先对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做一个详细了解。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向对方预先给付的金钱。比如,一般在买房子时都会预付一部分的定金,为的就是达成一个合同。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预先设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时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实践当中一般会约定或者直接适用法定的违约条款来约束双方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为的也是促进合同的实施。损害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三者如何适用呢?

一、 定金与违约金如何适用

在实践中,有看到过很多的合同,当事人为了尽全力保护自己的权利,既约定了定金也约定了违约金,但定金与违约金不可并用。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不能说都写上是多此一举,但是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选择适用。

二、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如何适用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同样不可并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虽然违约金的适用不以造成实际损失为前提,但最终违约金的金额的确定是以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参考标准的。

三、定金与损害赔偿金如何适用

定金与损害赔偿金是可以并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因为定金是以惩罚性为特点的。所以,在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并用时不能超过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经过挨个分析和两两对比,大家是否对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有更清晰的认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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