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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三匝:是人就该尽孝,但不能太绝对

 离塔上的公主 2016-12-09

1、孝是人类一种与生俱来的情感,故孟子说:“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也”。儒家仁学即从此建基。政治哲学以对人性的假设为立论的前提,儒家对人性的假设强调善的一面。儒家并非不知人性中有恶因,但出于提撕人的神性的目的,更愿意强调善因,儒家的教化可以被看成是鼓励式教育。

2、道德发端于人类本能中的正面情感,然后经理性的提纯形成。这一提纯过程表现为三个特点:一,从特殊到一般;二,从外显到内化;三,从具象到抽象。既经理性淬炼,道德就成为一种独立的存在物,它将由此形塑人的观念。

3、在专制社会,任何思想要生存下来,都必然要被专制权力利用,故必然发生变形,否则后世不可能闻知。先秦儒家关于孝的观念与后世存在极大的不同,在先秦儒家看来,因为父子关系是不可选择的,因此父子“以天合”,但君臣关系是可以选择的,故君臣“以义合”。前者是基于血缘亲情,后者包含契约成分,故“合则留,不合则去”。但如此定义君臣关系是专制统治者无法容忍的,因此经由法家的改造,在以儒家面目出现的《孝经》里,就将事君以忠、事亲以孝混同起来了,为臣之道于是变形为为奴之道。儒家由此也就背上了专制帮凶的骂名。《孝经》中“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乃法家强奸儒家之重要关节点及明证。《孝经》全书,杂乱无章,于理不通,用心龌龊,实为千古之邪说,如今反被某些“国学家”高抬,不是无知,就是无耻。

4、先秦儒家将孝论证为一种内在的德性,而《孝经》则用外在的功名利禄引诱人行孝,此为二者最大的不同。

5、汉明帝时之《白虎通》是法家又一次强奸儒家的明证。在孔孟眼里,并无所谓绝对的“纲纪”问题。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论不过是强调君臣父子应该各自尽其义务而已。在孟子那里,如果说存在纲纪想法,也是以民为纲。另,先秦时,夫妇关系也是平等的。但至《白虎通》,明确提出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三纲)。于是,相对的德性伦理被绝对的权威伦理取代了。从此,不仅皇帝成为天下人的“君父”,就连官吏也成为老百姓的“父母官”了。

6、孝的观念与家天下的政治制度存在同构关系。大禹废禅让而用世袭后,为确保一姓统治的长期性,逻辑上就必须强调孝道。这种强调在初期或许是不自觉的,但到西汉已成为皇帝的自觉意识。

7、孝的观念也导致中国形成了一个宗法社会,家族由此也成为皇权与个人之间的缓冲地带,事实上它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人们的消极自由。这也可以被看成法家对儒家的让步。

8、宗法社会已经随着农业社会的终结而崩溃,与政治权力博弈的民间小共同体需要通过新的形式重建。但因为孝体现的是一种自然的人性,所以它并不会过时,只是其具体内容发生了变迁。

9、在当今,孝应该被理解为晚辈对长辈的敬爱与感恩,因此应该强调其“孝敬”的一面,淡化其“孝顺”的一面。在这个巨变时代,老一辈的经验往往无法应对新时代的需求,固守农业时代的教条无异于刻舟求剑。

10、当下,子女为争夺家产大打出手,甚至不赡养父母的悲剧天天在上演。在我看来,在这样的悲剧中,父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因为,这样的父母往往本身就是不孝子,同时他们在对子女的教育中往往也灌输了不少占别人便宜的思想,在这样的身教、言教环境中长大的人,能不反咬父母的几希。虽然从理论上说,天下无不是子父母,但事实上,很多父母其实并无做父母的资格。因此,我对孝道的总体看法是:尽量发自本心地孝敬,但不必事事顺从父母。尽孝与个人自由之间必须保持一种平衡。说到底,孝道既然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就不应该有违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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