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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意书风与四大家

 指尖破碎 2016-12-11

苏轼、黄庭坚、米芾等书法及其书学思想的出现则标志着宋代尚意书风的确立和完善。
尚意书风区别于唐代尚法书风的根本点就在于它突破了唐代书风那种以理性为主、强调法则的审美原则,更多的是倡以情为主,重主观、尚个性,从人的内在精神表现上探讨书法艺术的审美本质,强调创作主体之人品、学养;注重个人意趣的自由抒发;并强烈地要求摆脱法的束缚、摆脱理性的规范,从而创造新的书风。可见,宋书尚意至少包含四层涵义:一是要求表现学识,二是强调人品,三是注意表现个人意趣,四是强烈的创新意识。这四层涵义在苏、黄、米的书法及其书学思想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苏轼认为:广博的见识和丰富的学识涵养对于成就书法艺术是很重要的,只有识博、学足,才能变换气质,成就艺术。他曾指出:“退笔如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作字之法,识浅、见狭、学不足三者,终不能尽妙。”黄庭坚也说:“若使胸中有书数千卷,不随世碌碌,则书不病,韵自胜。”他在评论苏轼书法时,也强调了这个问题,指出苏东坡的书法他人之所以望尘莫及,是因为在其书作中流露着郁郁芊芊的“学问文章之气”。的确,宋代书家博大精深的学识涵养,极大地丰富了书法艺术本身的内涵,从而也使表现学识、涵养成为宋代尚意书法的一个主要内容。
强调人品是苏、黄极力倡的。苏轼曾说“世之小人,书字虽工,而其神情终有睢盱侧媚之态”。这就是说,书法虽有工拙之分,但这掩盖不了一个人品德的好坏,所以观其书可以知其为人。这一方面说明了苏轼鉴赏书法时重人品,强调人格修养的一面;同时也说明了书法艺术中人品与书品的关系,即书品是人品的表现。
苏轼在书如其人的书品观中,出了人品重于书品,书品是由人品来决定的观点。他曾说:“古之论书者,兼论其平生,苟非其人,虽工不贵也。”这就明确指出:书以人贵,品以人传。在品评欧阳修的书法时,苏轼写道:“欧阳公书,笔势险劲,字体新丽,自成一家。然公墨迹,自当为世所宝,不待笔画之工也。”欧阳修是苏轼平生最敬仰的师长,所以苏轼观赏其书,自然就“不待笔画之工”,油然产生了敬仰之意。反之,人品肮脏低下,即使有好的笔墨功夫,观赏者也会报以“虽工不贵”的态度。
此外,黄庭坚还主张不为俗人,书戒俗气,出“学书既成,且养于心中无俗气”。这是对宋代尚意书风强调人品性情的补充和发展。
书法从尚法发展到尚意,其审美原则也由唐代那种侧重外在骨势的壮美理想转化为对内在韵味的追求,表现一种宋代文人在当时人文背景下所具有的个人意趣。
苏轼曾说,钟繇、王羲之书法的精妙之处不仅在于笔意的萧散放逸,字形的简古幽远,更主要的是在于笔画之外所表现出的意趣韵味。唐代大书法家颜真卿、柳公权集古今笔法,探索书法的法则,只在字的形质上极尽了书法的变革,同时也缺少了钟、王书法体现内在韵味的精妙。在此,苏轼出了“妙在笔画之外”的神采论。这种神采正是魏晋书家以其简古的字形所表现的“韵”。尽管唐人也学习魏晋的书法,但由于唐代尚法审美理想的指导,使得他们对魏晋书风的学习也被纳入法的规范之中。魏晋时那种自然洒脱,以“韵”取胜的书法境界,在唐人书法中则变成了突出理性的东西,他们虽然把书法端严峻整、平齐一律的法度之美发展到了顶峰,却也缺少了魏晋书家“因寄所托”、“取诸怀抱”的意趣。可见,苏轼“妙在笔画之外”的神采论倡的是魏晋书家在书法中所表达的个人意趣,是笔墨与情感、形与神的统一。
由于强调个人意趣之自由抒发,自然要摒弃束缚个性的法度。所以尚意书风要求摆脱理性之规范,法度之束缚,在书法创作中倡“无意”、“无法”的创新意识。
“无意”是指“无意于佳”的创作观。苏轼写道:“书初无意于佳,乃佳尔。”这就是说:书法创作并非刻意求美,要在兴之所至中得以自然流露书意与寄寓情怀,达到不动情而情寓其中,不用意而意趣无穷之效果,从而使笔墨与情感、形与神高度统一的意趣,通过“无意于佳”的创作心态,痛快淋漓地表现出来。
正因为“无意于佳”,所以苏轼在创作上也不忌讳“丑”。当然,这种“丑”,不是胡乱涂写之“丑”,而是信手点画,于天真烂漫中的自然流露。尽管它会不合某种法度之规范,但有助于个性之充分表现,创造出天真的艺术境界。正如黄庭坚针对苏轼的“病笔”时评道:“殊不知西施捧心而颦,虽其病处,乃自成妍。”
“无法”是尚意书风强调创新的另一方面。苏轼的一声“我书意造本无法”,对寄篱前人法度而踌躇不前的北宋书坛的确起了振聋发聩的作用。他多次强调书法创作要“自出新意,不践古人”。黄庭坚也出“随人作计终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
宋书尚意所倡的“无法”,是针对唐书森严的法度而言的。其内在实质是要突破理性之规范,强调性灵、觉悟。黄庭坚曾道:“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这就是说:用笔和笔法在书法中的重要,就如同禅句有通慧禅义精髓的字眼一样。如何才能用笔而有笔法呢?“心能转腕,手能转笔,书字便如人意,古人工书无它异,但能用笔耳。”又说“凡作字须熟观魏晋人书,会之于心,自得古人笔法”。这就出要以“心”去领悟前人的书法,才能体会出古人笔法之妙。可见宋书尚意所倡的“无法”,并非是无源之水,只是前人丰富宝贵的书法遗产在黄庭坚看来要用“心”去过滤,用“心”去继承,要用禅家悟禅的方式去领悟前人的书法,然后才能自出新意,摆脱寄篱前人的“随人作计”,创造出有个性的、自成一家的书法。
米芾是继苏、黄之后,北宋尚意书坛的又一书法大师。米芾书学思想的最本质特征就是创新。
在“无意”方面,米芾赓续了苏轼“无意于佳,乃佳尔”的观点,出了“无刻意做作乃佳”,并把这种通过“无刻意做作”所表现出的审美情趣和艺术境界归结为“真”字。
米芾曾道:“学书贵弄翰,谓把笔轻,自然手心虚,振迅天真,出乎意外。”又说,“心既贮之,随意落笔,皆得自然”。这“天真”、“自然”与“意外”都是在无矫揉造作的创作心态下所表现的艺术意境,它不仅包括笔墨与情感,形与神的高度统一,而且也包括创作出连主观也意想不到的天然情趣。因此,米芾的“真”论,不仅与苏、黄的艺术思想合拍,而且也是尚意书风审美情趣的高度总结。
“无法”是米芾书学思想最显著、最本质的特征。米芾蔑视唐法。就其书论《海岳名言》来说,唐代诸多书法大师无不在他讥贬之列。但是这些诸多的唐代书法大师都曾是米芾仰慕楷模过的,米芾曾说自己七八岁就学颜真卿,后又学以“紧结”见长的柳书,继而知柳出于欧而学欧,后来又学褚遂良、段季展,进而师法《兰亭》,“遂并看法贴,入魏晋平淡”。从米芾的这段学书经历来看,他对唐法的学习,是“慕”到“悟”的转变过程,也是他不断扬弃的过程。正是这一过程,使他一步步地由唐法追踪溯源,探索魏晋书风,由有法之境升华到开拓自己无法的“意”境。
“集古字”的学书经历,的确使米芾从唐人那儿吸取了丰富的传统书学营养,但唐书最终也成了米芾在书学思想上彻底扬弃的对象。北宋前期的书法史和米芾自身的学书经历,都使米芾感受到“法”终究是束缚人天然本性的东西,与尚意书风的精神实质相抵牾。同时,唐“法”的登峰造极,不可能不影响到宋人,就在尚意书风确立的神宗朝,寄篱唐法而不思变的也大有人在。因此,从尚意书风的时代背景看,米芾彻底否定唐法,在主观上的确起着推翻人们崇拜唐法心理的作用。这虽然有矫枉过正之处,但对巩固和发展尚意书风毕竟有它的时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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