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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