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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从立项到运营,公众参与或将成为PPP突破僵局的一剂良药!

 昵称33281137 2016-12-13
       在以往我国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公众很少作为主体参与项目决策。由于缺乏公众参与作为第三方保障,项目的交易双方在进行工程决策时容易形成相互对抗的习惯,最终可能导致项目的高风险甚至失败,影响公众利益。公众参与PPP项目可以降低PPP项目风险,提高交易双方的履约水平。

        下面从公众参与PPP项目的必要性出发,分析PPP项目全寿命周期中各阶段的公众参与主体、深度、方式和内容,为PPP项目的公众参与研究提供帮助。

立项决策阶段
      立项决策阶段是PPP项目的第一阶段,也是确定和影响投资规模的最关键阶段。在该阶段,PPP项目的主导者是政府,政府对拟建PPP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对PPP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分析和论证。政府在进行项目决策前应细化调研工作,熟悉市场价格,沟通公众,充分了解公众需求,避免决策失误,使PPP项目可以更好地服务大众。

       在立项决策阶段,公众参与的主体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因PPP项目而受影响的人,如项目选址周围的居民,这些公众人员参与到PPP项目决策中能够使政府充分了解到他们的意愿和诉求,如项目选址对周围的影响程度、拆迁赔偿满意度等;二是与PPP项目相关的专业人士,如工程师、PPP领域的专家、学者、律师等,这些公众人员参与到PPP项目的决策中不仅能对PPP项目进行监督、指导、管理,也能为其在PPP领域的理论研究提供实践机会;三是其他的利益相关者,如当地的新闻媒体、网络平台、非盈利组织等,他们的参与能对项目进行准确的报道及客观的评价,对PPP项目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是公众参与主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是PPP项目进入实施的第一阶段,也是把PPP项目由设想变为蓝图的阶段。该阶段的主导者是设计单位,从编制设计任务书开始,经过初步设计、技术方案设计到最后的施工图设计,每个环节的工作都需要专业的设计人员才能完成。

       在设计阶段,公众参与的主体主要有两类:一是PPP项目设计领域的专家、学者,他们可作为公众代表参与到PPP项目的设计过程中,为PPP项目提供设计建议和意见;二是代表公众的宣传媒体、网络平台和第三方非盈利组织等,政府可以通过这些宣传媒体和平台,让设计单位把难以看懂的设计图纸转变为形象生动的三维效果设计模型,以供公众选择。

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是PPP项目实施的第二阶段,也是把PPP项目由设计蓝图转变为工程实体的阶段。该阶段的主导者是施工单位,为了施工安全,一般施工现场都会采取封闭施工,公众一般无法进入施工现场查看工程施工进展情况。

       在施工阶段,众参与的主体主要有两类:一是PPP项目施工领域的专家、学者,可作为公众代表参与到PPP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对PPP项目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监督;二是代表公众的宣传媒体、网络平台、第三方非盈利组织等,政府可以通过这些宣传媒体和平台定期对工程的施工成本、进度、质量和安全等进行公告,使公众能够了解到PPP项目的进展情况。

竣工验收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是PPP项目建设期的最后阶段,也是对PPP项目进行质量验收的重要阶段。除公众外,该阶段的参与单位有代表政府的质监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于施工阶段而言,竣工验收阶段比较容易出现监督部门渎职、工程质量造假等现象。

       在竣工验收阶段,公众参与的主要任务是对PPP项目进行质量检查,使PPP项目能够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发挥作用。该阶段的公众参与主体应包括以下三类:一是PPP项目的使用者或消费者代表,他们可以通过对PPP项目的直接观测来检验项目是否能满足服务公众的标准;二是PPP项目施工领域的专家和学者,他们对PPP项目的质量进行客观的检查和评价;三是代表公众的新闻宣传媒体和非盈利性社会组织,他们为公众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检测信息。另外,政府应通过PPP项目专业信息平台发布PPP项目质量验收视频记录,以供公众随时查询。

运营阶段
       运营阶段是PPP项目全寿命周期的最后一个阶段,PPP项目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投入使用。在该阶段,运营者应密切关注运营的实际情况,保证项目的正常使用。该阶段公众参与的主要任务是确保PPP项目的正常运行、定期对PPP项目的运营服务进行评价、使公共产品的价格维持在公众能接受的水平等。但在以往建设项目的运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投资者为收回建设期间成本,实现利润目标,而导致后续服务不到位、公共产品使用价格上涨、定期维护不及时等问题。

       在运营阶段,公众参与的主体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PPP项目领域的学者和律师等,当PPP项目出现运营服务不到位或PPP项目服务价格上涨不合理时,他们能够作为公众代表及时地维护公众权益;二是PPP项目的使用者或消费者,他们通过网络平台、电话热线等途径对PPP项目的运营服务水平和质量进行反馈和评价;三是代表公众的新闻宣传媒体和非盈利性社会组织,他们应对PPP项目真实的运营情况进行客观地报道,如公众对PPP项目运营的满意度、PPP项目运营对周围生态的环境影响等。


来源:《工程经济》2016年 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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