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我们关于事物的经验性概念大多是表面的、肤浅的

 汐钰文艺范 2016-12-15

本文摘自《文德尔班哲学导论》第一章第一节

作者:文德尔班

译者:施璇

通向存在的道路引领着我们的哲学思考从前科学和前哲学的观念出发,超越表象,到达形而上学:从人类关于世界的平实观念出发,并通过具体科学来改变和修正这些观念,到达未被触及的问题。

我们把存在当作受制于时空的各种事物,并且根据不同的性质将它们彼此区分开来。每个事物都是某时某地的某种事物。在我们关于这个事物的概念中,这个事物的性质和关系的多样性成为某种统一体,我们将这个统一体称为一个事物。但是,在实际情况中,这个事物的概念会有许多变化。我们发现我们在经验中知觉或假想的那些事物只是表面的观念,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寻找真正的事物这个问题由此开始产生。这就是我们称之为实体的概念。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购买本书

思想的形式深深植根于事物这个概念的形成之中,因此它也深深植根于实体作为实在事物的追寻之中,我们在逻辑上称之为内在范畴。它是所有范畴之首,因为它是我们关于实在的所有观点的基本构成形式。它首先对象化、投射出和外化了表象内容,也就是说,它给了表象内容以实存的实在形式。长时间以来,受到叔本华11的影响,并且在亥姆霍茨22的带领下,生理学家们将客观化这个基本功能归属于其他的基本范畴,即因果性。然而,这是个错误,因为当心灵开始进行怀疑探究时,观念很容易就会产生。只有当我们反思,我们是否有权将我们的意识状态当作关于独立于我们而实际存在的世界的知识或知识要素,我们才知觉到这些状态的原因并非在我们自身之中,而是在对象之中。这种反思和无思想的心灵相距甚远。正如洛采所言,印象在刚开始不过是感觉,无需借助反思这种思想,印象就能以最简单的方式转变成关于事物的观念,语言让我们看到这一点。我有关于绿的感觉,于是我说“我知觉到了某个事物是绿的”—也就是说,我知觉到一个绿的事物,或者说,我知觉到绿是其性质的事物。洛采在他的逻辑学开篇就已经指出这是理智最初的逻辑工作。语词本身就表明了这点,形容词转变成名词性实词。名词性实词就是对这个事物(即实体)的概念形式的词语表达。33但是,只要我们将我们的经验阐述为对象,那么,我们就要进一步追问,绿色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性质:它在哪里、有多大、什么形状、光滑的还是粗糙的、硬的还是软的,等等。从长远来看,我们通过各个感官接收许多性质,只有通过对这些性质的综合,我们才得到有关这个事物的整体性观念。但是,我们将各种条件统一为一个事物的观念,这种做法已经包含以下这种逻辑假设:所有这些不同的要素都属于同一个事物,它们共同表象了某个融贯的统一体。

所有经验给予的实在都是这类事物。每个事物都意味着许多状态连结成为一个统一体,而且这些状态都属于这个统一体,我们称这些状态为它的性质。我们只能通过事物的性质来思考或定义它,我们只能通过不同的性质来区分不同的事物。我们似乎可以据此立刻得出,只要事物始终具有同样的性质,我们就说这个事物在不同时间都是同一个事物。另一方面,当我们在其中发现不同性质或不同性质的组合,我们打交道的就是不同的事物。

然而,这种假设与经验实在并不相符。一方面,同一个事物会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同一个事物在不同时间具有不同的性质,这并不会令我们感到奇怪。另一方面,想象两个不同的事物具有完全相同的性质,这对我们来说也并非难事。这种事物在自然界也许并没有在人工制品中那么多(比方说,同样制作出来的具有相同式样的两支钢笔或者两根针),其最显著的形式就在科学理论的概念之中,比如原子。这表明,事物及其自身的形而上学具有“同一性”,但这并不等同于这个事物的性质的永恒同一性。我们既不能根据两个印象的相似性而立刻推论出事物的同一性,也不能因为印象的不同而错误地否认同一性。两个不同的台球在我们眼里似乎完全相同,而同一个球在脏和不脏时,这在我们眼里似乎又是不同的。我们真正知觉到的只是印象的相似或不相似。只有通过基于一般的假设、习惯的论证和通常是非常错综复杂、涉及广泛的考虑,我们才能够合理地推论出形而上学的同一性。如果我在早上发现我的书桌和我昨晚离开时相同,考虑到我只有一张书桌,而且一个晚上不可能替换为完全相似的书桌,我就会假设这是同一张书桌。因此,众所周知,在这种基于印象相似性的假定的同一性中,我们极易犯错。我们只需回想歌德的《亲和力》中的场景,爱德华迷狂地喜爱刻着他和奥蒂莉名字的玻璃杯,并将之视为珍宝。到了悲剧的最后,人们才发现旧的玻璃杯很早以前就已被打破,有人悄悄地用新杯子替换了它。这表明,如果我们没有持续知觉事物,比如它在此期间遗失了或被偷走了,那么确定这个事物的同一性将会非常困难。我们完全有信心断言的只有印象的相似性。同一性是具有欺骗性的假设,尽管在某些情况下它也可能完全得到维持。倘若我弄丢了我的手表,然后有人给了我一块手表,这块手表不但样子上很像我原来那块,而且在同一个位置上刻有同样的数字,那么极有可能的是,这就是我的手表,而非同一工厂所生产的另一块手表。但是,让我合理做出这个假设的,并不是印象的相似性,而是基于对我所知道的全部情况而做的一连串的考虑。

我们可以将存在着具有自我同一性的事物的信念与要么相似要么不相似的印象之变化相对照。这是一种假设,我们借此来解释经验事实。这也是一种概念上的假定,我们据此来思考事实。让我们试试能够走多远,在我们知觉经验到的那些表象的事物中,是否真的存在这类具有自我同一性的事物。我这里有一块石头、一支粉笔、一个具有很多属性而不同于所有其他事物的事物。我把它打碎,现在我就有了两个或者更多的事物,其中每一个事物在属性上,至少在形状与大小上,都不同于其他事物。同样的实在最初把自身向我表象为一个事物,后来则表象为许多事物。那么,我在这同样的实在中所找寻并且假设的具有自我同一性的事物到底在哪里?另一方面,我拿起几支铅笔,它们很明显是不同的事物。我把它们扔进火里,然后它们就变成了具有确定形状和大小的事物。此外,离我较远的森林在我看来似乎是与周围其他风景完全不同的统一体,然而靠近再看,这片森林则变成了许多树木所组成的集合体。每棵树在我看来都是单一的事物,直到伐木工人将它们砍倒,然后树干、树枝、细枝和叶子在我面前又变成了许多不同的事物。树难道像森林那样是个集合体?我们可以把一根木头扔进火里,它会烧成灰烬:我眼前的是许多细小事物,它们都不类似于那块木头。最后,倘若我看到化学家将某种事物用化学方法分为两个实体,它们完全不同于彼此也不同于那个被分的事物,那么我发现自己说不出在这些变化中具有自我同一性的实在在哪里。

由此可见,在所有情况中,我们关于事物的经验性概念大多是表面的、肤浅的,不论在经验实在中还是在我的思想中,这些概念都不适用同一性的假设。因此,问题由此产生,是否存在完全确定不变的有关事物的概念,我们是否能够借助这些概念知道事物就是它们自身并且保持这种同一性。很可能的是,我们有的只是心灵进程的本质必要性。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内在范畴是理智处理我们的印象的最高形式。借助它们,我们知觉的感觉要素被安排成统一的事物,因此我们将被迫以事物来思考世界,即使世界并不是由事物所组成的。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经常十分错误地运用事物这个概念。我们当然不至于说,只要我们运用名词性实词,那么我们就是在指一个事物,但无可争辩的是,这类语言形式使我们倾向于把诸如“自由”“恶”等表达当作某种类似于事物的实在。柏拉图的理念论不就是想要给予所有普遍概念以最高的实在性吗?语言以及心理学不也都倾向于赋予意志、理解等概念以同样的类似于事物的实在性吗?如果批判性思考迫使我们认为这些表达十分表象和肤浅,根据词语的恰当含义我们不能严肃地称它们为事物,那么这难道不也应该适用于其他那些普通人理所当然地视为事物的观念吗?我们所有关于事物的概念都仅仅是一些表象的肤浅形式,就像在某个时刻搭建起来但在或近或远的将来会被拆除的脚手架,我们借助它们试着从外面到达实在的结构,这难道不可能吗?无论如何,我们无法满足于对内在范畴的这一随意运用。我们必须找到某种标准,使我们能够获得关于事物的稳定不变的概念。如果我们在经验世界中找不到,我们就只能去寻找经验之后的那类东西的实在性。如果我们在物理上做不到,我们就必须在形而上学上做到。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都将不同于表象事物的真正事物称为实体。

所有引领思想通向其目的地的道路,都始于为大家所熟悉的以下事实:即使对于表面的东西,其性质也不都具有同样的价值。就事物的同一性而言,事物性质在实际和逻辑上都具有不同的价值。即便我们并不使用本质和非本质这两个词,我们习惯上也都会区分事物的本质性质和非本质性质,即那些在不毁灭事物同一性的情况下会变化或消失的性质和那些在不毁灭或质疑同一性的情况下就无法去除的性质。本质性质属于真正的、绝对的存在;而非本质性质则属于表象,是相对的实在或事物的实存。在事物的概念中,我们也称它们为本质的特性与偶然的特性。非常清楚,当我们在事物中区分出本质的部分与非本质的部分时,我们就要在各种要素中做出选择,即使我们并非总是有意识地进行这种选择,内在范畴将这些要素统合在事物的概念之中。不仅日常经验中的事物概念,而且科学和哲学中的所有实体概念,都建立在这种选择之上。我们据此可以看到,科学思想以至哲学思想都越来越批判性地沿着前科学的思想标记出的道路前进。实体概念产生于对本质条件的渐进选择,知识每推进一步,我们都必须思考这次选择的理由并为之进行辩护。

为了对此进行检测,让我们首先看看人们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做出选择:就与经验上的同一性相联系而言,哪些是我们所认为的事物中的偶然,哪些又是必然。我们首先要处理的是事物所处的位置—“哪里”。滚动的球不论在哪里不论怎么运动都是同一个球。我们印象中的空间概念确实与我们的整个知觉密切相关,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位置就对象本身而言都是非实质性的。不论它在哪里,它都是同样的事物。然而,位置也并不总是非实质性的。举例来说,在审美的意义上,某个事物在场景或画中处于什么位置,这也许是实质性的。同样,某些事物,诸如生物体,对它们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它们身处何方,举例来说,植物之于土地,动物之于其所处的整个环境。然而,这些事物考虑的只是关系、活动或者发展方式。就事物的本质而言,位置似乎无关紧要。

然而,我们也许可以反过来考虑。谁不会立刻想到赫拉克利特以河流为例所做的有效说明?14在我们的印象中,河流是具有同一性的、永恒不变的事物;然而我们知道只有形状是永恒的,而水量则在不停变化。通过对这种相互矛盾的进程(这种ε?ναντιοτροπ?α[对立])进行对比,爱菲斯的圣贤25解释了我们在不断变化中见到的不变的事物。在某些情况下,形状的不变已经足以使我们确立这个事物的同一性了。有人也许在他的旧手杖上安装了新手柄,金属帽也换过好几次,甚至很可能在某个时间还曾经弄断过木杖并替换掉了它,尽管原材料没有任何原子保留下来,但这并不能否认,它仍旧是同一根旧手杖。雅典人几个世纪都驾驶习惯上称为“忒修斯之船”的那艘船参加提洛岛上一年一度的节日。尽管这艘船相继替换了桅杆、甲板、船桨等部件,但它仍旧是同一艘古老而神圣的船。我们在此引用的这个例子也许有些微不足道,但是,我们自己的身体中发生的更加微妙而持续的转变,不也表明了这点吗?生理学家难道不是在教导,我们生命体总是在不断地更新,我们在新陈代谢的过程中吸收营养的同时也在代谢废物。即使是坚固的骨头,也在自内而外不断生长,其质料也在不断更新,数年之后—到底几年对我们来说无关紧要—除了已经没有活力的残留沉淀物,这块骨头上已经没有任何原来组成这根骨头的原子了。因此,这类事物(即有机体)的同一性并不来自其材质,而是来自它所塑造的永恒形状。

当我们为了确定构成同一性的本质部分,思考所有这些我们日常所做的不同尝试,我们似乎总是根据某种确定的观点,从非本质和偶然的部分来选择本质的部分。从某种观点来看,这或许是本质的东西,但从另一种观点来看则未必如此。我们所确定的同一性的要素,根据我们看待它们的方式而不同。我们能够辨别本质与非本质而进行选择的原则,但这会随不同的科学观点而变化。我们之前提出的日常生活的例子已然表明这一点,物理学家、化学家、生物学家、心理学家和生理学家进行的科学工作同样也表明了这一点。最终,我们发现主要有三样东西能够用于确定本质:材质、形状和发展。它们解释了什么使我们形成实体概念,而实体是在经验的变化过程中保持不变的存在。时间要素(即不变与变化的关系)是用于确定事物概念的第一条前科学的思想标准。然而,随着各种科学的发展,这种关于不变的反思采取了更加深刻的概念形式,我们发现有两条主要思路。一条思路沿着从特殊到普遍的反思范畴继续前进;另一条思路沿着因果性的基本构成关系继续发展。实体概念所具有的普遍有效性建立在这些逻辑形式上,这事实上赋予了实体概念以前哲学的重要意义。



关注哲学主题蕴含的内在力量

呈现新康德主义哲学的基本纲领

呼唤读者思索生命中的重大问题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