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反校园暴力手册之认识校园暴力

 tuzididie 2016-12-16


   本手册由校园安全与教师发展专项基金反校园暴力公益项目组编写。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且国内可参照同类文献有限,时间仓促之下,我们决定将手册试验版本公开,希望能够有更多关注校园暴力的友人参与到我们的手册编写工作中。本手册仅为试验版草稿,敬请谅解!请勿用于商业用途!


第一篇 认识校园暴力

一、校园暴力的定义

1.1 本手册定义

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作校园暴力。

1.2 其它定义

1.2.1 国外相关界定

1996年第49届世界卫生大会首次将暴力作为严重危害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提出,并从医学的角度将暴力定义为:“暴力是指蓄意地运用权力或躯体力量,对自身、他人、群体或社会进行威胁或伤害,造成或极有可能造成损伤、死亡、精神伤害、发育障碍或权利剥夺的行为。”

校园暴力是一种发生在校园内外较为普遍的特殊社会现象。作为暴力中的一种特殊类型,校园暴力实际上是个综合性问题,它涵盖了诸如社会学、伦理学、犯罪学、心理学和法学等学科的内容,因此,国际上一直未给它做出一个确切的定义。

国外对校园暴力的研究从校园暴力现象研究的起源上分类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流派,即“挪威起源说”与“美国起源说”。

“挪威起源说”认为,校园暴力研究起缘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校园欺负研究,校园欺负是一种较低水平的暴力行为,但却是校园暴力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其中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欺负现象更为普遍,后果也更严重。挪威卑尔根大学的心理学教授丹·奥尔沃思根据对上万名学生的调查结果的归纳,第一个对学生间的暴力行为作了如下的定义:一个学生如反复或长期的成为一人或多人的负面行为的攻击对象,这个学生即是暴力或迫害行为的受害者。这一定义普遍为欧洲和其它一些国家所接受,但它未能包含所有的校园暴力行为。

“美国起源说”对于“校园暴力”作较为宽泛的理解。美国学者将校园暴力定义为发生在校园内的、或在学校学**期间或上学或放学的路上的暴力行为,它包括严重的暴力犯罪和不太严重的暴力行为以及非致命性行为,同时可以包括教派引起的典型性行为,基于性别或残疾或其他的与众不同的特点嘲笑行为、性骚扰、恃强凌弱、推搡、辱骂、人身威胁等。

 

1.2.2 国内相关界定

我国研究者给校园暴力的定义与国外差别较大,也尚未形成关于校园暴力的统一的定义。

中国青少年犯罪协会副秘书长、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认为: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校园,由老师、同学、校外人员对学生身体和精神实施的,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他根据行为方式的不同,将校园暴力分为八类:高年级学生殴打低年级学生;校内外高年级学生或社会青年的钱财勒索;同班同学之间的斗殴;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侮辱学生人格;校内外发生的对女学生的**害;校外青年殴打在校学生;学生家长殴打在校学生。

上海政法学院姚建龙教授认为,“目前对校园暴力界定的各种观点,大体可分为以‘校园’为中心的界定模式和以‘师生’为中心的界定模式两种。校园暴力宜界定为发生在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合理辐射地域,学生、教师或校外侵入人员故意侵害师生人身以及学校和师生财产,破坏学校教学管理秩序的行为。”

上海市教育法制研究咨询中心谭晓玉博士认为:校园暴力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校园内的,由教师、同学或校外人员针对受害人的身体和精神实施的,达到一定程度的侵害行为。狭义的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校园或主要发生在校园中,由同学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身体和精神实施的造成某种伤害的伤害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徐久生主编的《校园暴力研究》将校园暴力定义为:行为人针对在校师生的身体和心理的暴力行为,对学校财物或师生财物实施的暴力行为,均可界定为校园暴力。按照对象来分,可分为生理上的暴力和心理上的暴力。按照参与的对象来分,可分为:学生对学生的暴力行为、学生对老师的暴力行为、社会人员对在校学生的暴力行为、老师对学生的暴力行为、学生对财物的暴力行为、学生对社会人士及财物的暴力行为。

浙江大学郑全全将校园暴力定义为: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及言语攻击、性骚扰、欺负、财产破坏(包括偷窃)和体罚几类,包括学生间、师生间,也包括发生在学生家长、学校职工和学生之间。

台湾《加强防制校园暴力措施》中将校园暴力界定为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暴力行为以及对学校的破坏行为。暴力行为不仅止于肢体行为所造成的伤害,也包括了其它如语言伤害、被强迫做自己不喜欢的事、被故意陷害导致生理和心理受到伤害等。


 

二、校园暴力的分类

本手册把校园暴力分为语言暴力、肢体暴力、关系暴力和网络暴力,并通过对不同暴力形式的详细分析,让大家更深刻的认识这几种最常见的校园暴力行为。

2.1 语言暴力

2.1.1 语言暴力的定义

语言暴力,就是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歧视性的语言,致使他人的精神和心理遭到侵犯和损害,属于精神伤害的范畴。而低龄语言暴力,就是限定了施暴者或受暴者是青少年。很多情况下,语言暴力源自不平等的相互关系,受害者通常缺乏自卫的力量,未成年人遭受的语言暴力就属于这一类。

案例1:晓玲自从戴上牙套之后,就开始了一连串的梦魇,班上同学给她取了“牙套妹”、“丑八怪”等一些难听的绰号,而且不管她走到哪里,这些绰号都会紧跟着她,晓玲感到既生气又难过。


案例2:有一名同学,父母离异,一直跟奶奶一起生活。他将自己的家庭作为一个秘密,不愿和同学讲起。可老师总是有意无意提起这件事,让该生无比烦恼,心灵受到了很大的创伤。有一次,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某某父母离婚了,大家多帮助一下他。”尽管是出于好意,可他觉得自己的隐私公布于众,很没有脸面。某次他犯了错误,老师又拿这件事来说教:“没爹没妈养的,这么一堆坏毛病。”同一件事,心情好了就以一种怜悯的口气“关心”学生;心情不好了,又拿隐私去刺激学生,这些都不是学生想要的。

2.1.2 语言暴力的表现形式

第一种是教师对学生,采用讽刺、挖苦、揭短、当众出丑等手段对学生进行“心理惩罚”。

从表面上看,教师语言暴力比体罚显得文明,对学生的发展“有益无害”。但在实质上,它带给学生的伤害绝不比体罚小,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讲,可能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作为孩子心中神圣而崇高的教师,其话语更具有无比的权威性,教师的一句话可能会给孩子的一生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而教师的暴力语言则是一把锋利的“软刀子”,从近期来看,它阻碍学生的大脑发育和思维发展,挫伤学生的学**兴趣,导致学生产生自卑心理,从而对学生的学业带来直接的消极影响;从长远来看,它贬损学生的人格尊严,危害学生的心理健康,严重的还会导致学生心智失常,丧失生活勇气,引发厌学、逃学、违法犯罪、自杀以及**之后的暴力倾向加剧等严重后果。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常使用一些诸如“你不学可以,但不要影响其他人”、“就你事多,快点,我很忙”、“没见过像你这样的学生”、“我真的受不了你了”、“我就知道,你改不了”、“你怎么越来越差了”、“不想听的可以睡觉”、“你要不想学就回去”、“我怎么一点都感觉不到你们年轻的朝气”等语言,对学生产生不良的影响。

教师语言暴力可能使学生因自尊的丧失而彻底否定生命的价值。自尊心是人自我意识的一个重要标志。它不但表现为对个人的自我尊重,而且也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的权利和人格。例如:2004年9月,陕西初三男孩周萌因为在学校被班主任评为“最差学生”而服毒自杀;2004年12月,天津中学生张笑被老师辱骂为“垃圾”而跳楼自杀;2005年8月,江苏南通一名17岁的中学生因不堪老师在课堂上“流氓、无赖”的当众羞辱,写完遗书后结束了自己的生命;2006年3月,安徽阜阳市高一女生柏某遭受班主任老师“不是个好东西”的语言侮辱,产生轻生念头,跳楼致9级伤残。

案例:某学校初三学生孙某,平时性格内向,虽然成绩较差但从不惹是生非。有一次,上课时物理老师让孙某到黑板前做**题,他迟迟未能完成,老师无法克制急躁的情绪,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他:“爹妈生了你这个不中用的儿子,不争气,长大只能去做馒头。”这句话深深地刺伤了他,从那时候起他便萌发了要报复物理老师的念头。不久之后,他偷偷拿走了物理老师遗忘在讲台上的家门钥匙,伺机残忍地杀害了这位老师和她的女儿。

 

第二种是同学之间,比如给别人起绰号(对身体缺陷,姓氏等)、公开别人隐私、讽刺挖苦他人、嘲笑他人的生理缺陷等等。

分类

举例

根据姓名

朱(猪)、史(屎)、苟(狗)、邱(蚯蚓)、杜(肚)、胡逸(狐狸)、马彤(马桶)……

根据体态特征

微波炉、肥婆、飞机场、煤球、黑炭、电线杆、太平公主、鸿星尔克、土行孙、光明顶、武大郎……

根据身体缺陷

跛子、聋子、傻子……


 

但是起绰号并不总是表达憎恶或者讽刺的意思,一部分人认为叫绰号是跟自己关系好的表现,所以也要区别对待。对待不合理的称呼,可以与其沟通,或者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来处理,好事者自觉无趣,也便不再起哄。

第三种是家长对学生,在学生学**过程中,家长对学生采用诸如“你怎么这么笨”、“真后悔生了你”、“你就这样,长大了没出息”、“再哭我就打死你”、“你太笨了,某孩子比你强很多”、“你笨的要死”、“怎么养了你这么一个东西”等语言对学生进行语言攻击。据美国布尔什海大学的研究员史特劳斯和帕斯查尔共同主持的一项研究指出:从小挨打、挨骂的小孩在智商测验中平均得分为98分,不常或不曾挨打、挨骂的小孩平均得分为102分。可见,家长态度上的温和可亲、语言上的循循善诱有助于提高儿童的认知能力和思维发展;而态度冷酷专横、言语粗暴恶俗会阻碍儿童的智力发育。“笨蛋”的谩骂,无异于用“软刀子”把儿童“削”成真正的笨蛋。

 

2.1.3 语言暴力的危害

语言暴力虽然从表面上不具备暴力的特征,但是它对学生人格心理发展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是长期的,不可估量的。它的危害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

1、形成“退缩型人格”,即孩子在高压下往往回避问题,回避现实,不敢与人正常交流,容易形成内向、封闭、自卑、多疑等人格特征。


案例1:丽丽要在前面领做课间操,老师不乐意,在丽丽的一再要求下,老师勉强同意了。在做课间操的过程中,丽丽做错了几个动作,老师当着大家的面大声训斥丽丽:“你这么笨还要上来领操,羞死人了。下去!”丽丽顿时羞红了脸,低着头走了下去。第二天,丽丽便不肯来幼儿园。他妈妈说,夜里丽丽好像一直在做梦,而且不时在喊:“我不做操了,我不做操了。”

 

案例2:在某次语文考试时,李某作弊被老师发现。老师非常生气,对他狠狠地说道:“瞧你这贼头鼠脑的样子,长大了也是块偷鸡摸狗的料儿!”全场考生一下把或惊讶或嘲弄的目光都聚集到他那里,他感觉到监考老师的话像刀子一样割在他的脸上,火辣辣地难受,他羞红了脸,低下了头,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从此以后,老师看不起他,同学嘲笑、排斥他,他更加心灰意冷,开始自暴自弃,逐渐与同学及老师疏远。


案例3:当其他同学兴高采烈地参加结业典礼时,13岁的小学毕业生秀秀却永远离开了人世。秀秀给自己的班主任老师写了一封信,“班里的同学在和我闹矛盾时会不屑地说:‘考试四五十分的差生!’”从秀秀留下的遗书来看,这不是偶然的一次、两次,也不是个别同学这样待她。同龄人一而再、再而三的讥笑与讽刺,使原本性格就内向的秀秀背上了沉重的心理包袱。终于,她在一段时间拼命努力,却仍然考不到高分的情况下,选择了自杀。她在留给父母的遗书中这样写道:“我是个差生”,“我死了可以帮您们节约10万元”。

 

2、形成“攻击型人格”,即孩子在受到“语言暴力”之后,性格变得暴躁、易怒,内心充满仇恨、逆反,为了发泄不满,而对他人和社会采取过激行为,直接影响和危害社会,害人又害己。

案例:涛涛平常比较顽皮,在玩游戏时不小心碰倒了一位小朋友,老师便不问青红皂白地呵斥涛涛:“待会儿不准玩游戏!真不讨人喜欢!”或许涛涛已经**惯了老师的这种态度,他并没有为自己辩解,只是后来更爱打人了。问他为什么,他脑袋一歪说:“我就要打!反正老师也不喜欢我。”由此可见,老师反复消极的刺激性语言强化了涛涛的攻击性行为


值得学**的案例:一位教师新接手了一个“乱班”。第一堂课,他满面春风地走进教室,准备宣布几条纪律,给学生一个下马威。但是他突然发现,黑板上有一个**的“奠”字,顿时火热的心冷却下来,脸上的笑容瞬间凋谢。教室里一片沉静,同学们各揣心思看着老师。片刻之后,他调整好了心情,让微笑重新回到瘦削的脸上。说了这样一番话:“这个字是谁的杰作?虽然功底不深但挺有力道,看得出是用心之作。我很欣赏,也很高兴收到这份别出心裁的见面礼。‘奠’字有两层含义:一是表示‘悼祭死者’,二是表示‘打下基础’,我想这位同学的意思是要我们让过去的缺点和失败永远的死去,又希望我们从今天开始努力学**,好好表现,为日后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不错,一个字就表达了我们全体师生的心愿,是个人才!能认识一下吗?”

话刚一说完,同学们的目光聚光灯般**全校师生公认的“野马”,他只好扭扭捏捏地站了起来,教师走上前,把手伸向他,说:“谢谢你的礼物!来,我们做个朋友。”教室里响起掌声,师生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2.2 肢体暴力

2.2.1 肢体暴力的定义

所有暴力中最容易辨认的一种型态,它有着相当具体的行为表现,通常也会在受害者身上留下明显的伤痕,包括踢打同学、抢夺他们的东西等。施暴者的暴力行为也会随着他们年纪的增长而变本加厉。另外,校园**害也属于肢体暴力的范畴。

案例1:2004年4月20日下午2时30分左右,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冯芳正在玩游戏机,她的同学冯一丹跟她借币,她不肯,冯一丹动手打了她的头部。接着,冯一丹用书朝她的头部又打了几下。她也拿起半瓶矿泉水,朝对方的肚子打了几下,她的肚子遭到对方猛踹。大约下午4时许,肚子疼得厉害的冯芳被送到大致坡镇中心医院。次日上午,因为病况未见好转,冯芳被送到海南农垦总局医院东湖门诊部,当天下午做了脾切除手术。


案例2:重庆初二男生遭遇校园暴力,放学途中被围殴十几分钟经抢救无效死亡。学校附近一家餐厅的工作人员回忆,当时有一些孩子还拿着棍子,一把就抓住了被打男孩的校服领子。男生曾经两三次冲出殴打人群,但都被抓回来继续挨打,“因为学校附近经常出现学生打架的事,大家都**惯了,谁也没想到会出人命。”

 

 

案例3:衡水电视台以《冀州信都学校学生遭校长暴打造成右耳耳聋》进行了报道,报道中称:2015年5月28日,一名初三的学生小强因为帮女同学搬书遭到了学校副校长掌掴十几个耳光,造成耳聋耳鸣。事情发生以后,学校包括打人校长一直无人出面,只是让家人带孩子看病,医药费学校全部承担。现小强因为惧怕老师不敢回到学校读书。6月9日,一起更为恶劣的教师殴打学生的事件再次发生在该校小学部四年级学生小凯身上,一名年仅12岁的孩子在校内遭到教师田某、郝某的连续多次殴打,事后还威胁孩子不能告诉家长是老师打的,使孩子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经衡水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诊断为骨及韧带损伤。经河北省第六医院心身疾病科检验临床诊断为急性应激障碍。

 

 

2.2.2 肢体暴力的表现形式

推、打、踢、撞、咬、扼喉、掐捏、拳击、抓挠、吐口水、**害、拉扯头发等身体攻击与胁迫行为。

 

2.2.3 肢体暴力的危害

肢体暴力对中小学生的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并严重影响了中小学生的正常学**,严重的甚至会造成参与者失去生命或受到法律制裁,给个人以及家庭带来永久性的伤害。

对受害者,经常受到校园暴力侵害的学生整日生活在暴力的阴影当中,有的学生身体受伤要住院治疗;有的学生精神失常;有的学生性格发生变化,变得沉默寡言、孤僻古怪,缺乏信心和勇气,自卑,逃避人群,偏激;有的学生因为无法承受压力而自杀等等。

对施暴者,有可能导致其形成反社会人格,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施暴者

受害者

有暴力倾向,容易引起更多纠纷与打架事件

丧失自信心

会有破坏公物行为

在学校常有害怕之情绪(害怕到厕所等)

会有偷盗行为出现

因对学校产生恐慌症而旷课

会旷课、逃学

会产生自杀的想法

会携带武器

学业成绩下降

反社会行为倾向比一般人高

容易做噩梦,或者有睡眠不足

 

 

 

 

 

 


 

2.2.4 **害

**害是校园肢体暴力的一种比较特殊的暴力形式,是指加害者以威胁、权力、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胁迫他人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在性方面造成对受害人的伤害的行为。一般认为,只要是一方通过语言的或形体的有关性内容的侵犯或暗示,从而给另一方造成心理上的反感、压抑和恐慌的,都可构成性骚扰。

校园**害一般分为两种:第一种是老师以及校内管理人员针对学生的**害;第二种是学生之间或者校外人员对学生的**害。

l  暴力式侵害:犯罪分子使用暴力和野蛮的手段,如携带凶器威胁、劫持学生,或以暴力威胁加之言语恐吓,从而对学生实施**、**或调戏、猥亵等。

l  流氓滋扰型侵害:如语言调戏,推、拉、摸、撞等占便宜,做下流动作等。

l  胁迫型侵害:即利用受害人有求于己或抓住受害人的个人隐私进行要挟、胁迫,使其就范。

l  社交型侵害:这种犯罪行为的主体多是受害人的相识者。因同事、同学、老乡、邻居等关系与受害者本有社会交往,却利用机会或创造机会把正常的社交引向性犯罪。受害人身心受到伤害后,往往还出于各种顾虑不敢揭发。

l  网恋型侵害:利用网络获取受害人的信任和好感,相约见面后骗取受害人钱财或者进行**害。

l  诱惑型**害:利用受害人追求享乐、贪图钱财的心理,诱惑受害人而使其受到的**害。


案例1:在海南万宁,一小学校长陈某和房管局工作人员冯某带6名小学女生开房。随后两人涉嫌**罪被提起公诉;在安徽潜山,校长赵某在12年的时间内**9名女童,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提起公诉;在河南桐柏县,54岁小学教师杨某在教室猥亵女生时被人发现,最终杨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批捕。


案例2:河南西峡县某中学学生鲁某在楼梯过道口、去厕所的路上,用“你是我老婆”等下流的语言对董某进行骚扰、羞辱。董某既不敢对爸妈讲,也未告诉班主任。就这样被鲁某骚扰长达一年之久,成绩直线下降。之后鲁某又对去厕所的董某当众羞辱,董某在气愤之下将鲁某刺伤。董某自此患上了重度过虑性神经病。

 

案例3:14岁的初中生小丘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自称“王宇”的网友。被一番甜言蜜语哄骗后,小丘认为自己爱上了那位“白马王子”,于是答应了王宇的见面要求。几天后,小丘和王宇相约见面。王宇将小丘骗到一家宾馆内,对她**犯。事后,在王宇的威胁下,小丘没有报警,也没有告诉父母发生的一切,而且由于害怕王宇把这件事说出去,于是答应了和他一起出外打工的要求。小丘失踪后,父母万分着急,立刻报警。直到警方抓到了嫌犯王宇,这才把小丘救出来。

2.3 关系暴力

2.3.1 关系暴力的定义

关系暴力,在本手册中又称为“冷暴力”,它是最常见,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通常是通过说服同伴排挤某人,使弱势同伴被排挤在团体之外,或借此切断他们的关系连结,让他们觉得被排挤。这一类型的暴力往往牵涉到言语的暴力,常会牵涉散播不实的谣言,或是排挤、离间小团体的成员。此类暴力伴随而来的人际疏离感,经常让受害者觉得无助、沮丧。


案例1:每次小美只要成绩比阿宏好,阿宏就会跟其他同学说是小美作弊的缘故,久而久之大家都相信了,小美觉得自己被陷害又被班上同学排挤,她想在最后一个月的小学生活中留下美好的回忆,现在却像是一个遥远的梦。


案例2:小君认为小怡抢走她的男朋友,因此非常讨厌她,还叫大家不要理她,如果有些同学私下跟小怡一起玩,就会被小君警告,久而久之,小怡再也没有朋友了。

 

 

案例3:伟伟来到一个新集体,他发现英语老师发音极不标准,向老师提出后,老师开始排斥伟伟,伟伟觉得自己被丢弃在了一个黑暗角落里。后来他不再像先前那样难受,因为在这个英语老师眼中,只有几个同学才是他的学生,其他很多同学和伟伟一样都得不到应有的关心。“一想到以前自己在英语课堂上出色的表现,我心情就很低落。所以我想通了,就一个人努力自学。但你知道我自己一人时流过多少眼泪吗?我多想回到从前没有伤心、没有阴霾的学校生活!”

2.3.2 校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

校园冷暴力主要表现为学生之间以及师生之间两种形式。

学生之间主要表现为某个学生因个体身体或性格等方面原因被团体排挤、孤立、歧视、侮辱等现象。

师生之间主要表现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造成的冷暴力行为,大致又可分为八种形式

l   冷漠型。无视学生的存在,对学生漠不关心,表情麻木,放任自流。在校园中很自然会发现,学**差的学生往往坐在后面几排,老师的关注也很少,对他们的要求也仅仅是不要影响其他同学,甚至有时老师也会对其进行些辱骂。显然,这样的态度就是一种无言的虐待,这也是造成差生退学的隐形催化剂。

l   教训型。有的老师**惯于发号施令,使学生感到自己似乎一无是处,教育往往变成了教训。

l   威胁型。动辄威胁学生,如用让家长领回家、带去见校长、给予处分等语言进行威吓。

l   嘲讽型。对成绩不好的、经常违纪的、参加集体活动不积极的、给班级量化评比带来负面影响的学生进行冷嘲热讽。所谓心理虐待,是指教师的某些行为可能有意无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当这种伤害达到一定程度,影响到学生的心理健康和人格发展时便可称之为心理虐待。由于受虐待对象是既看不见又摸不着的人的心理,与语言暴力相比,这种心理虐待是很隐蔽的。

l   孤立型。对看不惯的学生进行不公正的孤立,如一些活动不让他参加,让社团组织不接受他,让他一直坐在后排或较偏的座位上等。

l   控制型。总是严密监视学生的一举一动,使他们绝对服从教师的意志和愿望。

l   忽视型。这类学生往往是学**态度比较好,又不犯事,整天默默无闻的学生,老师对他们的忽视也是一种心理虐待。他们对教师关注的渴望也是最强烈的。

l   背负包袱型。老师的大部分精力在关注优等生,这无形之中就会给这些学生带了思想上的压力。老师的这种优待,对于学生来说也是一种负担。这类学生往往是比较好强的性格,老师对他们的高期望是希望帮助他们取得更好的成绩;但有时事与愿违,这种高期望也是导致学生压力增大的原因,有些学生心理承受能力不好,就会因为一两次的失误,觉得自己对不起老师,辜负了老师。

2.3.3 校园冷暴力的危害

1、受教育者的自信心被扼杀

一般来说,现在的孩子心理比较脆弱,不管家长们训斥与嘲讽的出发点多么善良,理由多么实在,但其教育效果往往适得其反。诚然,对孩子体罚不好,“心罚”则更是不该。“哀莫大于心死”。家长用尖刻的语言奚落、讽刺、挖苦孩子,表面上看比体罚“文明”,但它带给孩子的伤害绝不会比体罚小。从某种程度上讲,可能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体罚更多伤害的是孩子的身体,而“心罚”更多的是伤害孩子的心灵。受“心罚”的孩子自尊心被摧毁、自信心被打击、智慧被扼杀。

 

2、受教育者形成不良的性格,导致心理疾病

对学生的“冷暴力”完全是一种非理智的精神上的惩罚,不仅严重地剥夺了学生的自主性,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摧残了学生的自信心,还会在学生心里留下难以愈合的创伤,造成他们的自闭心理。学校冷暴力对学生造成长期的性格影响,表现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退缩型人格,孩子在高压下往往回避问题,不敢与人交流;另外一种是攻击型人格,性格变得暴躁,内心充满了攻击性,对他人和社会产生威胁。此外,一些专家还指出,心理刺激所产生的影响,会造成机体功能紊乱,导致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等多方面的疾病。

 

3、老师和学生产生感情上的鸿沟

对学生的冷暴力行为,目的是想让学生对所犯错误有所认识,重塑对于纪律和道德规范的认知,让学生从中吸取教训,可其结果往往非但不能使学生的内心产生积极、清晰的认识,反而会使学生在面对老师时采取回避态度,不敢与老师交流,甚至产生怨恨、对抗心理,使教育效果事倍功半,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4、对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改革产生消极影响

20世纪90年代初提出的素质教育以及基本完成的基础教育改革,其注重“人的主体性”,关注人、注重人的发展的“人性化”理念正逐渐深入人心。而冷暴力大多单纯地从教师的角度出发,学生成为老师转嫁心理压力、缓解职业倦怠的工具,成为老师心情不佳时的发泄对象。这是同“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现代教育理念极不相容,甚至是背道而驰的。这种教育手段如果得不到控制,将会对教育改革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三、校园暴力的认知误区

1、我们学校不存在暴力。

这是一个常见的误区,校园暴力通常被认为仅发生在“其他”学校里,尤其是那些“野蛮”地区,而没有发生在自己的学校。正是在最容易忽视校园暴力的学校,最有可能发现校园暴力。校园暴力的类型多样化,最基本的语言暴力可能只是学生之间的口角问题,最终也有可能变成校园暴力。校园暴力发生在每一个学校,远超出人们的认识程度。承认校园暴力是制止校园暴力发生的第一步。

 

2、施暴者都是来自不正常家庭的笨孩子,他们故意刁难戴眼镜的书呆子。

校园暴力来自于各种不同的形式和规模,研究表明许多施暴者都具备社会技能,他们拥有足够的社会技能使之能巧妙地控制整个群体,达到他们的目标。

案例:某地一中学学生,家庭条件较好,并且学**成绩也很好。但是在宿舍值班老师检查宿舍过程中却发现,同一个宿舍的一个学生不敢进寝室,原因竟然是受到威胁不敢回去睡觉。等老师调查询问的过程中,发现成绩较好的同学心里极度膨胀,认为我学**好,老师家长都很器重我,我就是可以说话管用。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因为成绩好或者家庭条件好,所以有部分学生就会产生不健康的心态,把自己当成中心。通常这样的施暴孩子在家庭和学校都比受害者“地位好”。


3、只是同学间的好玩而已不会有伤害,尤其是对于男孩子来说。

    同样的表述还有:校园暴力没有关系,它只是生活中的一部分,对于男孩子来说行为“粗鲁”是自然的。校园暴力绝对不是没有伤害。学校需要制定政策和方案来强化校园暴力以及相关法律等知识,并为孩子们营造安全的环境。<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