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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事件及相关防护措施

 tuzididie 2016-12-18


一、校园暴力事件的定义及分类

1)校园暴力的定                                                              

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由老师、同学和校外人员针对学生身体和精神实施的,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期中来自校外人员实施的暴力最多。实施校园暴力最多的是校外人员,其次是本校高年级学生,最后是本校老师和管理人员。

2)校园暴力分类

根据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校园暴力简单地分为以下8类:

1.本校或其他学校高年级学生殴打低年级学生;

2.校外青年殴打在校学生;

3.某些学生的家长因为学生之间的纠纷而到学校殴打其他学生;

4.老师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5.老师侮辱学生的人格尊严,如要求学生当众做出一些有损人格尊严的动作、辱骂学生等;

6.校内外高年级学生以及社会青年抢劫、勒索学生钱财,使学生不但损失钱财,而且心理受到极大伤害;

7.老师以及校内管理人员针对女学生的性侵害。

8.同年级甚至同班同学之间的斗殴。

二、校园暴力防范的学校责任及具体防范对策

1)责任

从学校层面来防范校园暴力,至关重要的是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针对新问题从学校管理的层面和依法治校的高度,通过科学完善和努力落实校内各项防范制度与方案来确保校园的稳定和学生的安全,有效控制发生在校园内的各类暴力事件。

  首先,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事件具有可防性。学生(尤其是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决定了这一群体不仅最容易受到外界的不法侵害,而且侵害源非常广泛,学生暴力事件的防范难度很大,许多情况防不胜防。但由于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事件区域特定,具有可控性强的特点,只要我们防范意识加强,安全措施到位,很多暴力事件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现实情况是,不少学校对学生安全问题思想上不重视,没有真正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安全责任意识极其淡薄,安全防范工作没有到位,常常是强调客观原因多,热衷于追求表面文章,流于形式,缺乏行动落实。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表现为制度匮乏,即使制定了的制度也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力,存在不抓不动、时冷时热甚至抓而不动、置若罔闻的现象,不少学校安全隐患较多,学校安全事件频频发生,校园暴力的发生势所难免。如果学校加强科学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就一定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其次,对于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事件,学校有义不容辞的防范责任。针对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事件时有所闻并趋于多发的现状,社会给予了更多的关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加大了干预力度,现在各级各类学校都开始重视学校安全问题并采取了一些对策,但所关注的重点和采取的对策却不尽一致。相当多的学校认为,在校学生之所以会受到各种侵害,是因为他们还不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因此,许多学校将安全防范的重点放在学生身上,组织开展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甚至对学生的正常文化体育活动进行限制,以防止学生受到各种伤害。这一做法直接使安全防范的导向发生了偏差,并带来比较严重的后遗症。笔者认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精心爱护、保护非常必要,但仅此是不够的。安全事故的症结不在于学生本人,而在于学校。解决学校安全问题、有效防范校园暴力的核心在于强调学校责任。之所以这样认为,有两方面的理由:一方面,学生遇到挫折常常很难自控,也不可能具有像成年人那样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寻求学校予以强有力的保护。以学生之间的暴力侵害为例,从侵害者来说,学生身心特点和社会经验缺少等因素,决定了他们很容易产生通过暴力手段来发泄不满、寻找刺激等错误想法,同时还极易将这种想法转化为行为。从受害者来说,尽管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对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掌握安全防范技能会有一定效果,但这种效果不能人为夸大。任何暴力事件的发生都需要一定的条件,如果学校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把学生的安全视为头等大事来抓,在安全防范上不疏忽、不麻痹,尽力抓好校园暴力的防范工作,那么,这方面的事件将会大大减少。另一方面,从依法治校的角度看,学校对学生负有不可推卸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学校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切实履行好这一职责。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的保护往往是由家长来承担的,我们称其为家长的监护责任;而在学校则应当由学校来负责,我们称其为学校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这一职责的履行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学生在校期间和在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中的人身安全。

  第三,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事件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校有义不容辞的防范责任。学校是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保证学生安全是校长和教师的天职。为了使学校承担起维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至关重要的是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是各级各类学校的基本责任,明确校长是学校安全的当然第一责任人,明确要求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制度建设情况和安全工作的实绩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状况的基本因素。在学校考核、评估、评优、评奖中,都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基本条件予以考虑,真正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如果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对校园暴力的责任有明确的规定,对所有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事件都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那么,校园暴力的防范就一定能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防范对策

   对各级各类学校而言,尽管无法完全消除校园暴力产生的复杂的社会原因,但在防止本校出现校园暴力行为、确保校园安全方面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学校需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努力争取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与协助,同时,更应该立足自己学校,制定防范对策与方案,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使学校安全纳入制度化轨道,使校园暴力防范得到制度保障。为此,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研究校园暴力的特点和规律,并根据各自校情、学生特点以及教育规律,加强安全方面的制度建设,制定和落实早期防范措施,使学校和学生的安全建筑在科学、完善的制度保障基础上。

  1.明确防范责任

  防范校园暴力必须树立防范意识,树立防范意识的关键是明确校园防范的岗位责任。预防校园暴力,校长应当成为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众多校园暴力案件表明,以校长为首的中小学如果缺少安全防范的责任意识,必然导致安全教育上的偏差、管理防范上的漏洞及临场处置中的失误,为了有效防范校园暴力,校长和教师必须承担起责任。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在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过程中,要对安全管理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各项工作和每个环节,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这里要强调的是,除了校长与安全保卫专职教师外,中小学的每一个任课教师和班主任都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义务,一旦发现有危及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其他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制止和报告;发现学生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应当及时制止;发现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物品,应当予以没收,并上缴公安机关;发现校园内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报告。学校安全事故的责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抓好安全教育

  学校要针对青少年学生的年龄、生理及心理特点,以安全健康知识竞赛、讲座、主题夏令营、防灾自救演习等各种有效灵活的方式,向学生普及安全防护知识,进行防火、防电、防溺水、防中毒等各种安全自救训练。这方面的教育对校园暴力防范本身就有积极的意义,如果进一步根据实际情况有意识地将暴力防范的内容渗透进去,效果将更好。安全教育是否落实,要看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设备是否配备,有关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予以落实,教师和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是否得到提高,必要的自救及临场处置措施是否具备,等等。要将过程性的检查和结果性的考核有机结合在一起,由此来评价学校的安全责任意识是不是已经树立,暴力防范教育是不是富有成效。学校要将暴力防范真正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同时通过教职工和干部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学生入学时的常规性安全教育、寒暑假前的集中性安全教育和组织重大活动前的预防性安全教育等,来全面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救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提高学生的安全素质和防范校园暴力的能力。

  3.看好学校大门

  预防校园暴力各项工作中的“看好门”是最基础、最重要的一环。长期以来,中小学的门卫不少是由老弱病残者担任,许多外来人员轻易就能出入校园,甚至有学生擅自提早离校也毫无察觉,这样,不法分子就有可能乘隙作案,进入学校敲诈勒索学生。因此,防范校园暴力有必要强调“看好门”这个看似简单却十分重要的问题。看好学校大门,首先要有门卫管理制度。制定这一制度时要注意三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对门卫人选要适格。担任门卫的人员在年龄,健康,文化等方面要有基本的要求,尤其是要有基本的安全防范常识,能够胜任把守学校大门的重任。二是进出校园人员要实行验证登记制度。凡校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学校;凡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都要逐一登记并核查证件。同时,对学生提前离校要有相应记载。学校的门卫制度要严格执行,不允许有特殊化。三是对进出人员所携带的物品要加强检查,尤其是要注意外来人员和学生是否携带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一旦发现要坚决阻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四是要有门卫工作的检查评价制度。要对门卫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并建立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机制,以调动门卫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各中小学所反映出来的问题看,不少学校也注意制定了一些门卫制度并张贴于墙上,但关键是没有落到实处,症结在于检查监督没有到位。因此,学校门卫制度一定不能仅满足于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而应落实在行动上,加强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很有必要。

  4.管好教师队伍

  防范教师对学生实施暴力行为,关键是要抓好师德教育和教师管理两大环节。具体来说,就是对广大教师开展师德教育,培养教师的爱心和责任感,树立依法治教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技能,防止对学生实施任何暴力行为;对具有轻微不当行为的教师,则要加强警示与批评帮助,限期改正;对有严重教育不当行为的教师,应当根据其行为性质和情节,按照教育行政机关的规章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实施暴力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教师,则应当开除出教师队伍,同时送交有关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置。另一方面,通过管好教师队伍,可以发挥广大教师在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和能力、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校园暴力方面的重要作用。

  5.加强监控防范

  学校对校园安全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预防校园暴力行为必须加强学校的内部管理。因此,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在加强法制教育的基础上,改善校园风气,加强校园安全措施,优化学校的内部防范。在加强校内防范过程中,应当重点做好以下几件事:一是加强重点区域的监控。对重要的道口、场所等重点区域要有意识加强监控,必要时可安装安全防范设施。二是组织校园内的巡视。对学校内的空闲房子、偏僻角落以及放学后的教室、图书馆、食堂等,要加强必要的巡视。尤其是有些学校节假日对学生甚至对校外人员开放,学校冕要加强巡视以确保学生的安全。三是严格规范师生行为。学校应当制定必要的制度来防范校园暴力的发生,例如,为防范教师暴力行为的发生,就应当规范教师的行为,如可以规定:不允许男教师让女学生单独到自己居所谈话等。为防范学生暴力行为发生,就应当规范学生行为,如可以规定:外来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内;实行住宿制的学校,未经允许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等。

  6.倡导警校合作

  随着校园暴力的增加,国际社会纷纷要求警方予以干涉。近年来,法国政府为了防范校园暴力,从上个世纪末就提出可以让警察进学校;而美国的一些州则直接派警察进驻学校,以防范校园暴力的发生。有的学者提出,我国也应当学美国等国家的做法,向中小学派遣校园警察或者成立专门的校园保安队伍,让专业化的人员来把好中小学的大门,维护好学校的安全。对此笔者并不认同。其实,这一做法的反对者在国外也大有人在。正如有人认为的那样,“让警察跨进学校的大门无疑宣布政府教育政策的失败。用镇压的方式不仅不会制止校园暴力,反而会刺激其发展”。在我国,个别有条件的学校确实可以这么做,但从全国情况看,不仅没有这个必要,也没有这个可能。学校的安全还要依靠学校自己,如果学校真正承担起预防校园暴力、维护校园安全的重任,预防和控制校园暴力是完全有可能的。警察不直接进驻校园,并不是说警察就不关心学校的安全,就不需要参与校园暴力的防范了。我国历来就有警校合作的良好传统,包括警察在内的政法机关经常深入学校,关注学校的校园安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开展学校法制教育,打击侵害学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这一警校合作的传统应当进一步发扬。警方应当将学校安全放到重要的地位,加强专题研究,拿出相应对策,指导、协助学校做好校园暴力的防范工作,还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中小学委派法制副校长,具体承担向中小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工作。在警校合作方面,学校应当主动与警方保持联系,随时提供相关资讯与线索,如对强行进入学校的人员和恃强凌弱的不良青少年,学校要主动报告警方,以便警方及时出警和依法处置。此外,公安司法机关也应加大对典型的校园暴力案件的惩罚力度,通过法律的威慑作用来震慑不法分子,控制和减少校园暴力的发生。

  7.重视学生自防

  大量调查表明,我国校园暴力的受害者大多是学生队伍中的弱者群体,如外地生、转学生、身体瘦弱和性格内向的学生等,这些学生平时与人交往不多,遇到侵害后又无处倾诉,无人帮助,最终只能忍气吞声,并有可能成为校园暴力的反复受害者。因此,预防校园暴力,不仅要发挥学校的积极性,同时也要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三个层面着手提高学生预防校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

  第一个层面是对所有学生开展的教育。为了预防校园暴力,学校要结合法制教育和生命教育等,利用各种场合和机会,对所有学生开展自我保护教育,以提高全体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教育的重点是要学生珍惜生命,关爱他人,要求学生不要接触具有暴力色情内容的影视,学会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面对自己的同学和亲人,千万不要使用暴力。即使是自己已经遭受了别人的欺凌和侮辱,也要学会控制自己,要相信法律,相信正义,一方面不要因为遭遇了暴力而感到害怕,软弱是无济于事的,要敢于与各种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侵害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另一方面也不要一味采取暴力对抗的形式,而要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依法进行斗争。最好的办法是依靠老师、家长的力量,依靠法律的权威。同时,还应当教育学生成为护法的模范,理直气壮、无所畏惧地对发生在自己身上和周围的暴力行为行使控告、检举的权利和义务,以法律的正义和权威来消除施暴者的淫威。

  第二个层面是对有侵害行为可能性的学生实行的帮教。有些学生已经染上了恶习,平时喜欢结交几个小伙伴,会有意无意地欺负其他同学,对这些染有恶习的学生要重点关心,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和帮教工作。可以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和法律的解读,如实告知学生暴力行为的性质、危害和后果,通过晓之以利害来使这些学生悬崖勒马,防止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淖。还有一些学生心理比较脆弱,因为各种原因在校内和社会上受到挫折后,常常会产生对抗心理,甚至会采取暴力手段来发泄愤怒和不满,有些可能是针对与自己有矛盾的人,有些也可能是针对无辜的人,如果学校能够早期发现,及时加强心理疏导和针对性预防,就可以有效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

  第三个层面是对受害学生的保护。被校园暴力侵害过的学生,都会有程度不同的不良受害心理出现,有的会表现出恐惧感,平时精神恍惚、手足无措、恐惧不安;有的会表现出倒霉感,不怨天地不怨他人,只怪自己命运太差,自认倒霉吃亏;有的会表现出悲哀感,在自己被侵害后,心灵上自卑感增强,自尊心更弱,不能自我解脱,自感低人一等。这样的受害学生往往表现出萎靡不振,忍气吞声,默默地承受着身体上和心理上的巨大痛苦。而更加危险的是,有的会将怨恨转向社会和他人,认为社会上都是“坏人”,认为这个社会不公平,从而产生极为有害的反社会心理。受害学生的不良受害心理如果得不到及时抚慰、治疗,就可能向恶性方向发展,有的因此而精神失常,有的含恨自杀,有的滋生以暴制暴的心理实施报复杀人,由被害人转变为害人者。因此,学校应当采取措施,帮助受害学生学会处理矛盾、化解纠纷和调节情绪的方法,让受害学生及时摆脱心理阴影,适应正常的学校生活。

  8.妥善应对事件

我们说,学校应牢固树立“预防第一,安全至上”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警钟长鸣,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但绝不是说校园暴力事件就不会发生。对于学校来说,要建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制定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形成相应的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一旦发生侵害事件,要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学校要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制定并定期演练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经常研究或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学校工作,一旦事件发生,要确保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能够第一时间到达岗位,迅速及时报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一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学校应当明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采取急救措施。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一旦发生学生人身伤亡事件,一定要救人第一,不要因为各种原因而拖延救人而导致危害扩大;二是在以救人为先的同时,还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便调查事故的原因,为事件的妥善处理创造条件。三是明确事件责任人。要努力寻找事件发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事件的责任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是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报警并按照有关程序立即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强调的是,学生与校园暴力行为作斗争是应当倡导和鼓励的,但由于学生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很难与施暴者直接进行体力上的抗争与搏斗,因此,我们不提倡学生不顾环境和条件,一味地与施暴者进行搏斗,而是要求在发现有人实施暴力侵害行为时随机应变,以智取胜。当遇到现实的危险时,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选择最有利于自己人身安全的措施和方法来保护自己,免遭不法侵害。学生应当明白,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一味强调反抗很可能遭到更大的伤害,甚至发生更为悲惨的结局,因此,为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必要的时候可以牺牲某些较小的利益,甚至与侵害人达成妥协,从而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这既是当事人综合分析利弊的正确选择,同时也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的必然结果。(附:国内某学校针对校园暴力事件的相关措施)

附:

【近来各地校园暴力时有发生,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秩序的稳定,我校本着防范周密到位,处置及时得当的原则制定本应急预案,以应对校园内可能发生的暴力事件。  

一、完善防范机制,落实防范责任  

 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工作小组,构建校园防范网络,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二、预防措施  

l、加强安全宣传及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2、完善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教学区域,学校全体师生及家属一律凭证进出校门。  

3、加强行政值班制度,细化值班人员职责,以便学校及时发现了解校园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作出反应。  

4、成立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为队长,各部门的负责人及学生管理人员为成员的“护校队”,监督各岗位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到位,并认真履行职责。每天经常在校园巡察,特别是三个饭后,活动课等时间,发现问题及时按应急预案的程序处理。  

5、高度重视学校内部因各种原因而可能产生的矛盾,特别是学生之间的矛盾冲突,学生处、各管理处及班主任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之间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并做好登记工作,及时报学生处备案。  

6、对校园内有精神病史的人员进行登记,并重点监控;当发现相关人员有异常言行,及时劝其在家休养。  

三、处置程序  

l、学校所有人员发现暴力事件发生,有义务和责任迅速报告保卫处和学生处或自行拨“110”报警。保卫科电话:7566721;学生处电话:7566720。  

2、 学校相关人员,接获报告后,须先期对事件视情况作出处置,尽力控制事态。  

3、立即将情况报告教育市教育局办公室 。  

4、如有师生受伤,要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的区级以上 医院救治、并通知相关家长或家属。  

5、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持刀行凶等恶性事件,学校要派应变能力强、擅长言辞的人员与歹徒周旋,尽力规劝其中止犯罪;同时保护好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并迅速将他们转移至安全地带。  

6、保护好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7、在警方指导下维护秩序,处理善后。】

三、校园暴力防范的家庭责任及防范对策

1)责任

 一个人格与行为的养成,大多受家庭影响,因此,不可忽视家庭因素对青少年暴力倾向的影响。家庭结构不完整,家庭关系不和谐,家庭教育不科学,家庭氛围不正常,家长行为不端正,家庭周边环境不健康,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是巨大的。暴力及非暴力少年犯的父母及亲属的不良行为较一般少年的多些;暴力及非暴力少年犯其家庭是单亲家庭或破碎家庭之比例高于一般家庭;暴力少年犯在儿童时期受虐的程度、目睹父母发生婚姻暴力的程度及受到手足暴力的程度,比其他少年高。

2)防范对策

.转变教育观念,远离家庭暴力。

父母是孩子的首任教师,家庭具有教育子女的职能。家庭教育对子女思想品质、格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父母的一言一行,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子女。按照我《婚姻法》的规定,“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又是父母的义务,并且设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的虐待、遗弃等条款,严格禁止亲权的滥用[5]。一方面,夫妻双方应避免因家庭琐事引发家庭暴力,使子女受到影响或伤;另一方面,在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上,要避免“棒子头上出孝子”、“不打不成材”现象的发生。目前,有许多未成年子女情感发育严重不足,身上普遍出现了冷漠、孤僻、暴燥等情感特征,这与子女在家庭受到暴力伤等因素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转变人才观,把子女当人看。

在当前的家庭教育中,许多家庭把智育作为压倒一切的教育活动。总希望自己的子女出人头地、宗耀祖,若孩子某次考试成绩不理想或做错了事都成为被斥责、遭惩罚(或体罚)的导火线。这种望子成龙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长此以往,就使孩子生活在压抑和不安的状态之中。若这种情绪一旦带到学校后,很可能因为同学间产生矛盾给诱发出来,使其他同学成为被发泄的对象或暴力事件的受者。因此,家长要切实转变人才观,学尊重子女,把子女实实在在地当人看,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四、校园暴力防范的社会责任

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往往与社环境、不良风气的影响有着直接关系。一方面,社各方面要花大力气,治理整顿不良社风气,改善治安环境,特别是要预防发生在中学校的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要限制或禁止媒介对暴力文化的不当传播(如暴力影片、暴力玩具、网络暴力游戏、口袋书等),以最大限度地净化文化市场。除此之外,有关部门应尝试开通“反暴力”热线电话,对有暴力倾向的中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同时对遭受过暴力伤的学生给予及时的心理治疗,使之早摆脱因暴力事件留下的影。

五、校园暴力防范的学生自身责任

中学生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而家长、老师和社也不可能时时刻刻地呵护着我们,中学生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生活中的侵权侵。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是十分必要的。具体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如遇事不要忍着不吭声,要及时告诉家长或着老师;身上尽量不携带太多的钱物;受到暴力侵时,立即采取灵活的应急措施,不刺激对方,以减少被侵程度,事后立即报案。

 

.提高社交能力。如友要谨慎,少与行为不端的人联系,不要上网友,更不要网恋或私自见网友;出外办事不单独行动,要与同学结伴而行,以免发生意外。

 

.养成谨言慎行习惯。在学校常生活中,不要说刺激、伤别人的话;在公共场合遇到可疑者时,设法避开;化妆、服饰要得体,不要过分暴;不要图便宜,不要对陌生人付现金以及物品;与他人发生矛盾或冲突时,尽量用和缓的语言和手段加以处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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