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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40:华夏幸福关于签订眉山市彭山区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的补充约定的公告

 晚上点灯 2016-12-2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6-326 华夏幸福关于签订眉山市彭山区 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的补充约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合同类型:合作协议补充协议 2.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经本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对公司2016年的资产总额、净资 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决议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6年1 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彭山区人民政府签署<备忘录>的议案》,公司与彭山区人民政府签署《关于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约定区域的合作备忘录》,公司有意与彭山区人民政府共同开发建设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区划内约定区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发布的临2016-006号公告。 经公示,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取得《中选通知书》,载明公司为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产业新城PPP项目成交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发布的临2016-128号公告。 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眉山市彭山区产业新城PPP项目相关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彭山区人民政府签署《眉山市彭山区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及《关于眉山市彭山区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的专项结算补充约定》(以下简称“结算协议”,以上协议简称“原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发布的临2016-131号公告。眉山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乙方下属全资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原协议约定设立的项目公司。 现除原协议约定的合作区域外,甲方经相关财政部门审批以单一来源采购形式新增7平方公里合作区域,乙方为该新增PPP项目单一来源方式的供应商,双方拟就以上新增合作事项达成补充协议。公司2016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眉山市彭山区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的补充约定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彭山区人民政府签署《眉山市彭山区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的补充约定》(以下简称“《补充约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补充约定签署方 甲方: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乙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眉山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补充约定主要条款 1. 新增合作区域 1) 新增合作区域范围 除原协议约定的合作区域外,甲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形式新增7平方公里合作区域作为新增区域(以下简称“新增合作区域”)纳入合作区域,并将新增合作区域的开发事项与乙方进行合作,丙方作为项目公司承继乙方在新增合作区域的权利义务。新增合作区域位于彭谢路(成乐高速出口段至谢家镇段)以北约1公里范围内,总占地面积约7平方公里,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2) 新增合作区域合作模式 各方同意除上述约定外,新增合作区域开发建设的合作内容、合作期限、服务费用、结算方式、资金来源、支付方式、结算流程等相关事宜按照原协议约定执行。 2. 其他约定 本补充约定生效后,丙方承继乙方在原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丙方的实际控股股东应支持项目公司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托内外资源从投融资、招商引资、开发建设运营等方面提供全面支持,确保项目公司按约定完成合作区域开发建设各项工作。 本补充约定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经乙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彭山区人民政府签署本《补充约定》,将扩大公司在彭山区域的委托范围,有利于加速公司在成渝城市群的产业新城发展进程,巩固公司在长江经济带的战略布局。该合同履行对公司2016年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华夏幸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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