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卖出认购期权,增强持股收益 当投资者持有股票,且预计股价近期上涨概率较小时,可以卖出虚值的认购期权, 收取权利金收入,增加持股收益。 例如:投资者A以39元/股的平均价格买入10000股ABC公司的股票,持有一段时间后,当前股价为37元。投资者A认为近期股价上涨的可能性较小,于是卖出2张ABC公司的认购期权(每张合约对应5000股),行权价为40元,两个月后到期,并收取权利金7500元。 期权到期时,如果股价确如预期没有上涨,则投资者A收到的7500元权利金就是持股的额外收益。如果股价上涨并超过40元,认购期权的权利方提出行权,投资者A必须以40元/股的价格卖出所持有的10000股,加上收取的权利金,相当于是以40.75元/股的价格卖出了所持有的全部的股票,比39元/股的平均买入价高了4.4%。 (四)买入认沽期权,锁定持股收益 当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已经产生一定的账面收益后,买入认沽期权可以锁定已有收益,还可同时享有未来股价继续上涨带来的收益。 例如:投资者A以30元/股的平均价格买入10000股ABC公司的股票,持有一段时间后,当前的股价为35元(16.7%的收益)。投资者A觉得股价有望继续上涨,因此不想立刻抛出套利,但又担心自己判断错误,股价不升反跌的话,就会失去当前已有的账面收益。此时投资者A可以买入2张四周后到期,行权价为35元的认沽期权合约,支付权利金11000元。 若此后股价大跌,投资者A已经锁定自己的最低股价在33.90元/股,保住13%的收益。若此后股价继续上涨至38元,投资者A可以卖掉之前买入的认沽期权(平仓),并重新购买2张行使价为38元的认沽期权,以此方法锁定更高的收益。 文章来源:上交所期权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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