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方团队覃仕勇 《我们爱历史》为头条号签约群媒体 字数:3080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明太祖出身贫寒,早年当过和尚、乞丐,饱尝人世艰辛,深恶痛绝元政府的横征暴敛。 大明开国,明太祖格外注重与民休养生息。洪武初年,农业税为每亩三至四斗,后来官仓丰盛,又减为每亩一斗米,约18.9斤。 这,就使明朝税赋成为了中国封建王朝的最低。 不过,在明朝初年,由于明太祖大力鼓励垦荒,各种移民屯田的措施也执行得当,全国可耕种田地一下子比元末暴增了四倍多,致使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府库民室都储粮都极其丰富。 有了强大的财政作为后盾,明太祖及明成祖时代,每次出征,军队动辄都高达数十万。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明朝国力越来越弱,到后来,即使出动十万人军队,筹措粮饷也成了老大难的问题。 明孝宗当政时,他就向自己最信任的大臣刘大夏提出了疑问:“古人都说,天下财富不在官则在民。太宗皇帝的时候,又是迁都又是修长城,还下西洋、征越南,从未匮乏。现在我们百般节俭,但军民却穷困不堪,钱财都到哪里去了?” 是啊,钱财都到哪里去了? 明朝的历史,可以以“土木堡之变”为分水岭。 在这场变故中,明朝开国武人勋贵集团和靖难功臣集团基本丧失殆尽。自此之后,明朝文官集团一枝独大,成为了国家的主宰。文官集团的大本营是在富庶的江南地区,无论是农业还是工商业,国家都征收不上应得的税收。 由于土地的兼并,失去了农田的农民不断转化工商业者,而明朝按照土地收税,没有土地的农民不用交税,文官集团虽然坐拥大量良田,他们却利用手中权势千方百计以达到逃税、免税的目的,导致国家财政收入不断减少。 农业税减少了,那么就从商业税上补回来吧。 在明朝,社会生产发展飞速,国内市场扩大,商人活跃,商品交流频繁,为政府的商业税课征提供了非常充裕的税源。 但是,文官集团同时也是商业集团的利益代言人,他们坚决抵制增加商业税。
万历初年,农业税和商业税的两税收入可达2217万7358两,但商业税收入包括盐税、茶税、市舶税、通过税、、营业税,总额不过340万两。日本学者田口宏二朗因此惊呼:十六世纪以后中国商业税收入仅占有明朝总收入的2%,真是太少了!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明神宗在国家财政“费用不敷”,自己又不忍心“加派小民”的情况下,只好绕开文官系统,派出矿监税使。 老实说,这时候的情形,以明末袁中道的话来说,是“九边供亿不给,外帑空虚,天子忧匮乏”之时,明神宗以矿税来增加收入,无可非议。但,还是遭到了文官集团丧心病狂的反对和阻挠。 文官集团积极发动舆论攻势,不断抹黑丑化矿税。 高攀龙的《上罢商税揭》说“矿税流祸四海”,李三才的《请停矿税疏》说“自矿税繁兴,万民失业”,叶向高先上《请止矿税疏》,再上《再请止矿税疏》,把矿税说是敲骨吸髓之举,已经弄得天怒人怨,国家暗无天日了。 此外,文官集团还煽动底层商人手工业者的情绪,纵容和鼓励他们用暴力来抵挡矿税太监收税的行动。 万历二十七年(1599)四月,临清市民一万多人揪打税使马堂,烧税署,残忍地处死了三十七名国家税务人员。 万历三十年(1602),云南暴民把矿税太监杨荣丢入烈火中焚烧,还杀死了二百余名国家税务人员。 这明显是暴力抗击国家税收的恶劣行为,但这些暴行,却得到了文官集团别有用心的赞扬和讴歌。 明神宗要追究暴徒的罪行,大学士沈鲤等人竭力抗争。 为此,《明史》记载说:“帝为不食者数日。” 最后,在慈圣皇太后的劝解下,明神宗总算勉强进食,却禁不住叹息道:“荣不足惜,何纲纪顿至此!”(见《万历邸钞》)。 在中国历史上,专制皇帝绝食抗议“人民群众”不遵守国家法律的,仅此一例。 经过云南暴动,神宗皇帝不得不停止了征收矿税。 而其他方面的商税的征收也大幅度降低了。 有人作过统计,从万历二十四年到万历四十四年共二十年时间所征收的矿税和商税,不过一千多万两,平均每年不过五十多万两,数量并不大。但这笔数量并不大的税收,却极大的缓解了国家财政危机。比如万历四十三年的大救灾,就多次从这笔钱中支出。具体记录有保定巡抚的上奏中提到的“皇上又大发帑金、出通德二仓粮平粜”;内阁大学士叶向高奏章中说的“以大旱发帑金、仓粟赈济”;首辅方从哲奏章中说的“近发帑金十万,人心无不感激”等等。 在万历四十六年六月户部的奏章里还写道:“辽东兵饷,经议需用银三百万两,今内库已发一百万两。” 神宗皇帝去世后,留在内帑中的银子大约有七百万两。这百万两银子大部分也被充当辽饷了。其中,天启初年,明熹宗一年就发了二百万两。 内阁首辅叶向高由此感慨万分地说:“皇祖(指神宗皇帝)当年大力征收矿税的时候,我们都大力反对,觉得天下的财富都是皇帝的,收那么多银子起来做什么?这几年辽东用兵,我才感觉到原来皇祖思虑深远,原来是留下来为将来的战乱做准备的。” 作为文官集团代表的叶向高终于有所觉悟,但这觉悟来得太慢了。明神宗税制改革失败,明朝的财政遂急剧恶化,最后,民穷财尽,民变、兵变不断,大明王朝急速走向了死亡。 值得一提的是,民间的“抗税”行为,清初也出现过一次,结果很震撼。 顺治十七年,苏州吴县新任县令任维初初到任上,便以严刑催交赋税,当场杖毙一人。 迫于满清政府的血腥统治,吴县百姓无力造反,只能由文人牵头,作《卷堂文》,到文庙中的先圣牌位面前哭诉命运的不公,以发泄自己的怨恨与牢骚。
清政府将哭庙文的起草人金圣叹作为首犯拘捕,冠以“摇动人心倡乱,殊于国法”之罪,连同倪用宾、沈琅、顾伟业、张韩、束献琪、丁观生、朱时若、朱章培、周江、徐玠、叶琪、薛尔张、姚刚、丁子伟、王仲儒、唐尧治、冯郅等十七人一同判死罪,七月十三日立秋,在南京三山街执刑。是为清初著名的“哭庙案”。 经过这场震慑朝野的“哭庙案”,清朝在税收环节上,再也没遇到稍有滞凝的现象。 经历明末清初的大战乱,中国各地人口锐减,全国的耕地面积急剧萎缩。根据《明代与清初耕地数的历史比较》一文统计,明代崇祯时期,全国人口约为两亿,而满清在康熙初期约为五千万,人口损失近四分之三。万历三十六年,明朝的耕地面积是1161万8948顷,而清代顺治十八年,全国耕地数量是500多万顷。耕地面积损失过半。这样的背景下,顺治十八年征收的农业赋税“为银2157万余两、粮648万石”。对比万历初期“两税收入的2217万7358两”,不难看出,清朝百姓以明朝百分之五十的耕地,却承受着比明代百分之一百还多的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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