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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期·【史学研究】从丙部到史部 ——汉唐之间目录学史部的形成

 隨风飘逝 2017-01-07



【文章来源】《中国史研究》2015年第3期 。

【内容提要】四部分类法的出现打破了《七略》以学术源流划分群籍。最初的丙部以及后来的史部,是在怎样的意义上作为一个整体独立成部?本文希望抛开先入为主的史部概念,考察魏晋南北朝时期史部的出现、演变与定型。现存材料反映出史部演变形成的三个阶段。《中经新簿》的“丙部”紧密围绕施政。南朝初期王俭《七志》的分类方式,印证了当时史部已经完成了第一次扩充,杂传融入。史部的第二次扩充,吸纳了地理、谱录之书,这一过程可以通过对比《七志》、《七录》及《金楼子·著书篇》的分类出入得到证明,这一过程大概在梁代完成。

【关 键 词】史部/丙部/《中经新簿》/《七志》/《七录》

【基金项目】本文为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中国政治文化传统的形成与早期发展研究”(20131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聂溦萌(1986- ),女,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后。



  一 小引

  从《七略》的分类法到四部分类法是中国目录学史上的重要转变。对于这一转变,章学诚认为,《七略》以学术源流划分群籍,随着东汉以后著述、学术的发展,《七略》的分类方式不再能适应实际的书籍情况,四部分类法应运而生,并走向成熟。在他看来,目录学之要义在于“著录部次,辨章流别,将以折衷六艺,宣明大道”①,从《七略》到四部,这一精神是一贯的,改换的只是具体分类形式。

  章学诚的观点影响很大,但他探讨的立场是目录学,而非目录学史。他对目录学要义的执着,若以研究目录学发展史的角度看,或许是一厢情愿的。事实上,四部分类法在出现之初,是否还保守着《七略》“辨章流别”之义,值得怀疑。尤其是《中经新簿》中丙丁两部的划分,无法用学术源流的标准理解,所以姚名达质疑《中经新簿》中“兵书”与“兵家”何异,《皇览》何以与“史记”并列,汲冢书何以附于丁部。②刘咸炘发扬章学诚之学,整体上认同四部分类亦辨章流别,但也躲不开《皇览簿》与汲冢书的问题。按照他们的思路,确实无法解释这两种书的分类,因此刘氏讨论《中经新簿》,在这里也只能摆出现象而已。③与刘咸炘相反,余嘉锡完全反对章学诚谓目录学“折衷六艺,宣明大道,不徒为甲乙部次计”④的观点,认为“目录之兴,本以为甲乙计数,而‘学术之宗,明道之要’,特因而寓之而已”。他认为书目是适应藏书实物的,藏书分屋列架,各类数量要相对均衡,目录本身的篇卷也要彼此相称,在藏书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就需“于可分者分之,可合者合之”,这是《七略》变为四部的基本原因。⑤对于《中经新簿》丙丁部分类的问题,余嘉锡提出是由于这两部书籍过少,“故取无可归类之书,分别附入,以求卷帙匀称”⑥。

  这样看来,四部结构的确立,尤其是史、集二部,确是难以用学术源流完全解释的。近来辛德勇对史部的形成与演化问题进行讨论,⑦也指出在四部分类的史部当中“有许多不属于历史的内容”,但他还是沿袭了史部出于《六艺略》“春秋”的传统观点,⑧而没有考虑史部的性质是否存在前后变化。如果抛弃先入为主的经史子集观念,那么不禁要问:为什么在魏晋以后将群籍划分为四部,每一部中又收录了如是之书?本文即试图带着这样的怀疑,不将《隋书·经籍志》中归入“史部”的书籍视为理所当然的史部成员,来重新审视这一部类的形成。

  对于史部的形成过程,学界已有很多讨论。不过,由于四部分类法的初现在三国时期,但今天能够看到的最早采用四部分类法的大型书目是唐初编纂的《隋书·经籍志》(以下简称“《隋志》”),因此学者多是站在材料较为完善的《隋志》时代的立场逆向“回顾”魏晋南北朝时期经史子集四部形成的过程。希望本文采取的顺向视角,能够有助于进一步认识这一时期史部的发展。

  在进入正文以前,先重温一下中古目录学史的基本情况。由晋至隋,虽然诞生了多部公私目录,但都佚失,甚至能够通过其他史料的记述而略微了解其面貌的也只是少数。翻开众多的中古目录学史研究著作,讨论集中在曹魏郑默《中经》、西晋荀勖《中经新簿》、东晋李充四部书目、宋殷淳《大四部目》、宋王俭《七志》、梁阮孝绪《七录》等有限的几部目录上。本文讨论的主要对象是西晋荀勖《中经新簿》、宋王俭《七志》和梁阮孝绪《七录》,这种选择基本是受史料限制的结果。关于中古目录学的史料,主要是阮孝绪《七录序》与《隋志》。阮孝绪《七录序》保存于《广弘明集》中,并附有“古今书最”及《七录》目次。⑨序言总结了到当时为止的目录学发展,而且在叙述《七录》自身分类理念的同时,也谈及了作为其重要参照的王俭《七志》的分类情况。“古今书最”记录了《中经》以来主要目录著录书籍的卷次和亡佚情况,目次则记录了《七录》各录下所分诸部,及收书卷帙,使《七录》成为魏晋至唐以前唯一一部能够详知分类的目录。《隋志》序言也谈及了自古以来的目录学发展,而且其中关于《中经新簿》和《七志》分类的记载可以补充《七录序》。⑩《隋志》“史部”“簿录类”还著录了隋代以前的众多书目。总而言之,基于这些史料而能够恢复大致分类方式的中古目录,就是《中经新簿》、《七志》、《七录》三种。除此以外,梁元帝所著《金楼子》中有《著书》一篇,胪列了元帝所著书目,其顺序与分类应是依照当时目录分类之常法,虽然门类不够齐全,但能够对应至具体的书籍,与其他泛泛的记录不同,因此也很值得注意。

  二 《中经新簿》“丙部”的意义

  四部分类初现于曹魏时期的《中经》,但其具体分类方式已无任何记载。在《中经》的基础上,西晋武帝时荀勖又撰《中经新簿》,《隋志序》中简单记述了它的分部及内容,因此对早期四部的讨论,只能从这里开始。四部分类法与《七略》最明显的差别在于史部的独立,学者多将此视为史学发展、史部书籍增加的必然结果,谈到《中经新簿》的“丙部”,也会自然而然地加以“即后来的史部”、“史部虽已出现,但在位置上还列于子部之后”这样的注解。不过,如果从前向后地观察和思考丙部(史部)的出现、发展,应当追问最初“丙部”包括怎样的内容,它为何能够成为一个整体,这一整体又具有何种性质;从丙部到史部,只是同一脉络之下顺理成章的展开,还是具有偶然因素的多种可能结果中的一种。本节将对《中经新簿》“丙部”的内容加以探讨,以思考丙部最初的意义。

  《隋志序》云《新簿》“丙部”有“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这几类具体指怎样的书,姑且参考《隋志》的书目进行推断。

  在这几类中,“史记”之指较易理解。“史记”本是先秦各国国史之名,《汉书·艺文志》“《春秋》”下云:

  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11)

  《中经新簿》“丙部”的“史记”之书,也应是这种类型的书,是围绕政治史的记述。

  “旧事”的分类在《隋志》“史部”中也有。《隋志》“旧事”类小序云:

  汉时,萧何定律令,张苍制章程,叔孙通定仪法,条流派别,制度渐广。晋初,甲令已下,至九百余卷,晋武帝命车骑将军贾充,博引群儒,删采其要,增律十篇。其余不足经远者为法令,施行制度者为令,品式章程者为故事,各还其官府。搢绅之士,撰而录之,遂成篇卷,然亦随代遗失。(12)

  据此序,“旧事”指记录制度、章程的法令故事。裴松之《三国志注》中六次引《魏武故事》一书,有五次都是引录其中所载之“令”,与小序的描述符合。但是,《隋志》“旧事”类书中,如《汉武帝故事》(13)(见《史记索隐》、《史记正义》、《汉书注》、《后汉书注》引)、《八王故事》(见《世说新语注》引),从诸书所引佚文来看是以记事为主,另外《交州杂事》下注“记士燮及陶璜事”,应该也是类似体裁。总之,“旧事”之书,或录制度章程,或叙相关史事,但应该都围绕政治活动。

  《隋志》中无“杂事”一类,但著录了不少名为“杂事”之书:

  这些名为“杂事”的书籍,除了被置于“旧事”类以外,还有一些与礼仪、仪注同类,而集部的“《魏杂事》”次于诸臣奏议之间,应是曹魏诸臣奏议的杂集。在集部总集类中,还有“杂诏”、“杂赦书”、“杂九锡文”、“杂表奏驳”、“杂露布”、“杂檄文”、“杂荐文”、“聘使杂启”等等,这些或许也可认为是“杂事”。

  “杂事”与“旧事”的记录对象,亦即“事”之所指可能是接近的,但“旧事”可能有更加明确的主题,否则便归为“杂事”。总之,这两类书大概都是关于章程制度或重要历史事件的若干详细记录,可以作为将来政治活动参照之“故事”。

  最后剩下的是“皇览簿”,这种断句方式从很早起就被广泛接受,姚振宗《三国艺文志》中就将此书称为“皇览簿”。但现在看到诸书引《皇览》有题“《皇览·逸礼》”、“《皇览·冢墓记》”者,未见有作“《皇览·某簿》”者,史籍中称“《皇览簿》”亦仅见于《隋志》此处,因此,“皇览”与“簿”是否应合并理解,还有疑问。(14)“簿”有可能单为一门,指簿录之类的文献,甚至“簿”字前后有脱字,也是有可能的。

  《隋志》中的“簿录”指目录,包含了魏晋至隋代的数十种公私目录,但“簿”本是登记册之意,亦谓文书,《中经新簿》之“簿”类不一定仅指登记书籍之簿。因为就《中经新簿》的时代而言,虽然自刘向歆父子校书以后,东汉亦有多次官府校书的记载,但藏书、校书终究不如后代发达,这时目录恐怕还难以成为一个单独门类。在《隋志》中检索以“簿”为名的文献,有以下数种:

  从这些文献看,“簿”应是对相关事务较为详细的原始记录,所记录的对象十分广泛。上举诸文献的年代普遍偏晚。《隋志》并未对所有书籍著录年代作者,但可以由排列次序判断大致年代,上表所列诸书,只有《洛阳宫殿簿》一种列在两晋著作之间,其他恐怕都是南朝甚至隋代的文献。不过,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恐怕不是早期没有或极少有“簿”一类的文籍,而是由于这类文籍较为详尽、原始的性质,使它们不大能够长期留存。当然,能够进入收藏目录中的“簿”,应该比实际生活中广泛存在和利用的绝大多数簿在编辑上更进一步,但与其他文献相比,这类文献还是具有较强的时效性,换言之则是容易被淘汰。《中经新簿》“丙部”的“簿”,可能是指这样一类文籍。

  以上讨论的“旧事”、“杂事”、“簿”,可能都是与行政事务相关的记录,《七录》、《隋志》“史部”中的“职官”、“仪注”、“刑法”之类,大概可以从这里找到源头。但是,似乎很难认为这类文籍天生能够属于“史学”的范畴。

  至于《皇览》,如上所言,余嘉锡、姚名达等早已质疑《皇览》非史,不过他们采取的是后代的史部标准。《皇览》在当时的学术格局中处于怎样的地位,应从它的编纂及内容考虑。《三国志》卷二《魏书·文帝纪》云:“使诸儒撰集经传,随类相从,凡千余篇,号曰《皇览》。”受诏修《皇览》并领秘书监的王象,乃当时儒宗,(15)而桓范则是“以有文学,与王象等典集《皇览》”(16)。《皇览》是由儒宗文士从诸经传中按类别收集各种内容,以便于帝王参考,亦即勾连了经学与实际施政。

  以上讨论了《中经新簿》的“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各类内容。将它们归为一部,除了如前人所言是出于实际收藏情况需要外,还有怎样的内在逻辑?如果在四部的整体视野中来考虑这一问题,可以发现“甲”、“乙”二部统合了《七略》中除了《诗赋略》以外的部分,而“丙”、“丁”二部则多有《七略》之外新出的文献类型。“丙部”收录的内容看起来在四部中最为驳杂。不过,除了“史记”是以政治为核心的历史记录,大致相当于《汉书·艺文志》所说的“史”,其他几类文献也都与行政事务密切相关,在讨论礼仪、制度、刑法方面的具体问题时,这些文献都可能成为重要参考,《隋志》“史部”中的“职官”、“仪注”、“刑法”诸类当源于此。(17)有趣的是,学者对汉代行政的研究,恰好可以印证《中经新簿》的分类。邢义田考察汉代的行政,认为汉人处理行政事务的主要依据是故事(广义)与经义。(18)故事(广义)可分为两种,一是制度性、成文的诏书、律令、仪制等,如果对照《新簿》“丙部”的内容,则相当于其中的旧事、杂事、簿等。另一种是非制度性的惯例故事(狭义),惯例故事可以出自皇帝,也可以出自百官的一言一行,这一部分故事的重要性不低于诏书律令等成文的故事。邢义田所说的不成文,是指没有像律令制度那样成为正式颁布行用的规定,但这些能够被广泛使用于政治活动中的“惯例”当然不是仅靠口耳相传,它们也需要被记录下来,以备查考,“丙部”的史记与《皇览》,大概具备这样的功能。沿着这一思路,《新簿》“丙部”划分的内在逻辑或可被理解,即它是除经义以外,能够被作为施政依据的一类书籍。另外,《中经新簿》的部类划分很可能表明在实际收藏中相应书籍也被统一管理。所以,秘书省藏书中划出与施政密切相关的“丙部”,应可被视为政治现象加以考察,但本文对此无法展开。这里想强调的是,“史”在魏晋以前即是以政治为核心,魏晋新出现的“丙部”亦在此范畴,它除了包括那些在《汉书·艺文志》中继列于“《春秋》”经下的诸史作,还包括了其他与行政事务有关的文献。

 三 王俭《七志》所见史部的第一次扩充

  通常说到四部分类法的发展,并不将王俭《七志》与阮孝绪《七录》两部目录考虑在内。但《隋志》与这些目录有类似之处,也无法否认,例如辛德勇认为“《隋书·经籍志》确立史部基本格局的过程中,是较多地吸收和借鉴了《七志》、《七录》这些非四部分类法处理具体类目的经验”(19)。其实,对中古目录学的发展并非一定要做四部分类法、非四部分类法双线演进的理解,如《七志》、《七录》两部所谓“非四部分类法”的目录书,也与秘阁藏书及秘阁四部书目有密切关系,它们都能够被置于同一条发展线索中,并且这样的观察更有利于突显演变的过程。

  关于王俭《七志》的修撰,《南齐书·王俭传》云:“超迁秘书丞。上表求校坟籍,依《七略》撰《七志》四十卷,上表献之,表辞甚典。”(20)据《宋书·后废帝纪》,书成表献的时间是宋元徽元年(473)八月。(21)据此,《七志》无疑以秘阁藏书为基础,此书目的编纂得到官方许可,书成即表献,带有强烈的官方性质,与阮孝绪《七录》之撰述全出私门不可同日而语。但学者多将《七志》与《七录》一并看作私撰,(22)恐怕是因为它的体例与当时秘阁一般的四部书目不同。如果了解魏晋南朝的秘阁书目可分为两个系列,这种误解即可消除。

  大体来说,魏晋南朝的秘阁书目可分为带有解题的目录与书名簿式的目录。西晋的《中经新簿》有十四卷之多,且《隋志序》谓《新簿》“但录题及言,盛以缥囊,书用缃素,至于作者之意,无所论辩”,都证明《新簿》有简单的解题。(23)经过西晋末年的战乱,典籍亡散,东晋穆帝时李充整理秘阁书籍,“因荀勖旧《簿》四部之法,而换其乙丙之书,没略众篇之名,总以甲乙为次”(24),“甚有条贯,秘阁以为永制”(25)。李充重立的秘阁目录依然分为四部,但与《中经新簿》不同的是调换了乙丙二部顺序,而且没有解题。东晋秘阁藏书一直延续到齐末,所谓将李充的目录“以为永制”,大概其后的秘阁书目都是在他的目录基础上改补而成,直到梁以前,这类目录基本以某年秘阁四部书目为题,分四卷,即四部,它们和李充的目录一样,都是书名簿式的目录。《七录序》叙述宋齐时代的目录,先叙秘阁四部书目,此后才说“宋秘书殷淳撰《大四部目》,俭又依《别录》之体,撰为《七志》”,正是将宋齐时期的目录按照解题式和书名簿式分类叙述。殷淳担任秘书丞,并主持编纂了诸部秘阁四部书目录之中的一部,而他的《大四部目》有四十卷,(26)《新唐志》将它的书名记作“《四部书目序录》”(27),可以推测此书目带有解题,(28)性质与王俭《七志》类似。看来,宋齐的诸部秘阁四部书目录与《大四部目》、《七志》构成两个系列,区别在于目录形制,不在公私。

  由此,应该认为《七志》的本质也是秘阁书目。它依据的是秘书省图籍,纵然在大结构上没有采取四部分类方式,但不可能完全摒除当时秘阁目录分类的影响。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七志》的分类探寻当时秘阁分类方式的发展。根据《隋志序》,王俭《七志》的大致分类是:

  《经典志》:六艺、小学、史记、杂传

  《诸子志》:今诸子、古诸子

  《文翰志》:诗赋

  《军书志》:兵书

  《阴阳志》:阴阳、图纬

  《术艺志》:方伎

  《图谱志》:地域及图书

  《南齐书·王俭传》称王俭“依《七略》撰《七志》”,阮孝绪称为“依《别录》之体撰为《七志》”,从经史合为一部、军书阴阳术艺与诸子并列两点来看,确实可以这样认为,但它与《七略》的差异也不容忽视。

  尽管人们将《七志》合经史为《经典志》视为它复古的一大标志,但在《七略》的《六艺略》中,所谓史书远远够不上一个子类,《史记》等诸史书著录于《春秋》之下,仪注、典礼之书则在《礼》下。而《七志·经典志》并未将史的地位做这样的还原,而是在“六艺、小学”之外,更有“史记、杂传”(29),史传不再附列于某经之中,而是总体地与五经并立,这不能不说是反映了时代的变化。更值得注意的是,在《七志》中我们首次见到“杂传”这一子类。参照南北朝后期及隋代的资料,《七志》中的“杂传”也很可能包括人物别传、以家族或郡国为单位的传记、以某类人物甚至是神仙鬼怪为中心的传记,这些文献的体裁、记录对象与《中经新簿》“丙部”中的史记、故事档案类文献大为不同,但这时却作为“史记”之附,被置于《经典志》之末。这说明在西晋初的《中经新簿》与南朝初的《七志》之间,对文籍的分类观念发生了变化,史部不再是完全围绕施政了。

  王俭《七志》与《七略》相比的另一重大差异,是没有设置对应《七略·辑略》的部分,而在末尾增添了《图谱志》,这肯定不是因为他无法撰述《辑略》,又强求合七之数。《图谱志》的设立反映出秘阁的四部分类中存在一些难以纳入《七略》旧框架中的门类。四部的子部本是刘向《七略》四《略》之合,则《七志》的复古改编工作是将子部再拆解,而《图谱志》则是隶属秘阁四部分类的子部,且又是在刘向《七略》的框架中难以归类的部分,因此在解体子部以后,在《兵书》、《阴阳》、《术艺》之下需再创一志。关于《图谱志》的内容,据《隋志序》,是“纪地域及图书”,这一表述有需要进一步考证和明确之处,将在下节结合《七录》展开讨论。这里先借用后文的结论,即《图谱志》中收录有地理、谱牒类文献。这类文献后来归入史部,这时却还属诸子。

  《七志》中的地理、谱牒之书与杂传一样,都是过去未有的门类。但杂传附从史记归于《经典志》,地理谱牒之书则单成一志列于《兵书》、《阴阳》、《术艺》之后,反映了从丙部到史部的一个中间阶段:传记类进入史部,史部文献的性质逐渐混杂,但地理、谱牒等书尚在子书之列。

  以上根据《七志》的分类所推测的当时杂传与地理谱牒之书在四部分类中的归属,都能在《金楼子·著书篇》中得到印证。《著书篇》将梁元帝著作分为甲乙丙丁四类,相当于经史子集四部。辛德勇以此篇为据,探讨了南北朝目录分类的演变细节,指出史部与子部中一些比较重要的类目发生了转移。在《金楼子·著书篇》中,谱牒、地理之书位于相当于子部的“丙部”,相当于史部的“乙部”中则有多种杂传、鬼神之书,另外,《皇览》也转入“丙部”(30)。

  《七志》作于宋末,而《金楼子》作于梁初,说明这样的秘阁四部分类状态持续颇久。不过,《金楼子》作为私人著作目录,虽受到官方分类法的影响,但还不能反映官方秘阁分类的最新发展。其实,梁初的秘阁目录分类方式已有进一步变化,至少就史部而言,已与《隋志》的面貌十分接近。下一节,将围绕《七录·记传录》探讨这一问题。

四 阮孝绪《七录》所见史部的第二次扩充

  常被与王俭《七志》相提并论的是梁代处士阮孝绪所编的《七录》。《七录》始作于梁武帝普通四年(523),(31)《隋志序》概述《七录》的分类:“一曰《经典录》,纪六艺;二曰《记传录》,纪史传;三曰《子兵录》,纪子书、兵书;四曰《文集录》,纪诗赋;五曰《技术录》,纪数术;六曰《佛录》;七曰《道录》。”虽然《七录》看起来并未采用诸部秘阁目录的四部分类,但《梁天监四年(505)文德正御四部及术数书目录》(32)(以下简称《文德殿书目》)将术数书分出四部之外,其实已具《七录》内篇五录之规,《七录》以佛道二录为外篇,也与东晋南朝秘阁目录乃至《隋志》将佛道附出的做法异曲同工,(33)因此,《七录》的整体结构其实与《文德殿书目》相仿。再比较《七录》各录下的子目与《隋志》各部下的子目,会发现两者也多有相同,而且从《隋志》大规模与《七录》进行核对这一事实,也可以推测二者在分类结构、排列方式上都十分接近。前人也注意到《七录》与《隋志》的密切关系,刘咸炘和姚名达都认为《隋志》本于《七录》,(34)辛德勇专门探讨史部的情况,也认为《隋志》较多借鉴《七录》,(35)他们都是从《隋志》的内容出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但按照《隋志序》的叙述,《隋志》是在隋代官目的基础上参考马班王阮等诸家目录编纂而成的,王重民据此认为《隋志》的蓝本就是《隋大业(605—618)正御书目录》。(36)《七录》与《隋志》的相似性,并不是由于《隋志》直接采纳《七录》,而是由于二者皆承同一秘阁官目传统而来。

  以上情况说明了《七录》分类法结构与官方秘阁目录分类结构的密切关系。虽然《七录序》称“今所撰《七录》,斟酌王刘”,但看来实际上它的编撰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依赖秘阁官目的构架。《序》云编撰缘起是“凡在所遇,若见若闻,校之官目,多所遗漏,遂总集众家,更为新录”,大概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也是以官目为蓝本。因此,虽然南北朝后期官目的详情皆无直接记载,《七录》也可以看作当时官目发展的一个映像。

  《七录》的《记传录》基本相当于《隋志》“史部”,二者子目的对应关系可参看下页列表。《七录》“国史部”收书有116种之多,应是总括了《隋志》“国史”、“古史”、“杂史”在内;“伪史”列在第七位,是唯一与《隋志》顺序不同的,但所收种数几乎一样。《隋志》无“鬼神”,但《隋志》“杂传”类最后著录的书籍,应相当于《七录》“鬼神部”。其他几部当与《隋志》相同,只是名称偶有变化。

  根据以上诸节的探讨,可以发现《七录·记传录》十二部的排列,与史部逐渐扩充的过程基本一致。《七录》的“伪史”以上(即《隋志》的“刑法”以上)大致相当于初立时的“丙部”的内容。关于“伪史”在二者中位置的差别,可能由于《七录》的时代还处于南北对立,因此对“伪史”的地位更加敏感,作为对伪朝的贬低,将十六国等政权的史书置于靠后的位置;而《隋志》出于统一之后,虽然依旧保留“伪史”的部类,但改称“霸史”,并根据体裁调整了次序。这种次序的设定不一定出于《七录》和《隋志》本身,而可能是反映了它们各自所处时代的秘阁目录的状况。尤应注意的是,《七录》黜“伪史”,但并未一气置于《记传录》最末,而是列在“杂传”、“鬼神”之前,特别提示出诸史与行政法度之书属于一类,而不与“杂传”、“鬼神”以下混淆。

  “杂传”、“鬼神”是第二阶段进入史部的内容,如上节所述,王俭《七志》的分类情况可作为这一过程的参照。这里要探讨最后三类汇入史部的过程。这三类所收书籍的具体内容,可以通过《隋志》具体了解。“地理”类无需多言。“谱系”类的小序虽然以叙述姓氏书为主,但具体到这一类所收书目,也包含了姓氏之外的各种谱。“簿录”类是专指文献目录。《七录》的“土地”、“谱状”、“簿录”所载具体书目虽然不详,但大致内容应与《隋志》无异。

  《七录·记传录》的这一部分,其实就是王俭《七志》中的《图谱志》。阮孝绪在《七录序》中对王俭《七志》中的《图谱志》有如下叙述:

  王氏《图谱》一志,刘《略》所无。刘《数术》中虽有“历谱”,而与今谱有异,窃以图画之篇,宜从所图为部,故随其名题,各附本录。谱既注记之类,宜与史体相参,故载于《记传》之末。

  阮孝绪将《七志·图谱志》收录的书籍分为“图画之篇”和“谱”两类,并说将“图画之篇”各归本类,“谱”附于《记传录》最后。《记传录》最后的“簿录部”、“谱状部”无疑可属“谱”的范畴,倒数第三的“土地部”也应是图谱之属,因为《隋志序》谓《图谱志》“纪地域及图书”,特别强调有“地域”。总之,阮氏《七录》的“土地部”、“谱状部”、“簿录部”是一并由王氏的《图谱志》移来。至于阮氏说《图谱志》中还有一部分书被“随其名题各附本录”,亦当非虚,王氏《图谱志》中可能还包含了注解经书或阴阳术数类的图画书,这些应该是阮氏“各附本录”的部分。

  通过以上论述,可以认为阮孝绪《七录·记传录》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相当于魏晋初立的“丙部”,第二部分是史部初次扩充而进入史部的杂传鬼神之书,第三部分是史部再次扩充而进入史部的地理谱录之书。经过两次扩充,史部基本形成了《隋志》的面貌,而且《隋志》的部类面貌亦载于《唐六典》中,(37)可信是在南北朝末期开始定型,然后得以长期沿用的制度,可以视为中古史部的定型。

五 余论

  对魏晋南北朝时期史部形成过程的讨论至此可告一段落,在此简单陈述结论。从现有材料来看,史部的形成大致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代表形态是《中经新簿》的“丙部”,其主题是以王朝和政治为中心的历史撰述以及与行政事务相关的记述,紧密围绕政治实践。南朝初期王俭《七志》的分类方式,印证了当时史部已经完成了第一次扩充,杂传融入,这是史部形成过程的第二阶段。史部形成的第三阶段,亦即史部第二次扩充,吸纳了地理、谱录之书,这一过程可以通过对比《七志》、《七录》及《金楼子·著书篇》的分类出入得到证明。这个过程大概在梁代完成,此后史部基本定型,到隋唐成为秘阁藏书定制。魏晋南北朝史部发展的最终成果,展示于《隋志》中。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开头就提到本文集中讨论《中经新簿》、《七志》、《七录》三部目录,是受制于史料的结果,所以虽然就现有的讨论范围而言可以将史部的发展总结为三个阶段,但并不能认定这就是中古目录学发展的实相。至多可以认为,本文观察到了中古目录学演进历程中的三个断面,但由这三个断面,确实可以说明中古目录学中的史部有着扩张的发展趋势,从最初的紧密围绕施政,到逐渐汇入了其他各类文献。

  《隋志》“史部”总序云:

  夫史官者,必求博闻强识,疏通知远之士,使居其位,百官众职,咸所贰焉。是故前言往行,无不识也;天文地理,无不察也;人事之纪,无不达也。内掌八柄,以诏王治,外执六典,以逆官正。书美以彰善,记恶以垂戒,范围神化,昭明令德,穷圣人之至赜,详一代之斖斖。(38)

  将“史部”内容视为“史官”之著述,而且涵盖内容十分广泛。对“史部”所分的十三类,也几乎都追溯为周代史官的职掌范围,且各类序中多称引《周官》。这种理论阐释可能不是《隋志》首创,它令“史部”成为看起来极具逻辑性的整体。(39)但如本文所讨论的,史部的形成是经历了扩充,最初“丙部”的内容与后来融入的部分在意义、源流上颇为不同。而且,即便周代史官确实有如此职掌,但《隋志》“史部”收录的大部分著作也与周代专官进行的那种记录没有实际联系。总之,《隋志》“史部”总序及各类小序对“史部”的理论阐述,无疑出自后人的建构。余嘉锡说:“古今学术,其初无不因事实之需要而为之法,以便人用,传之久,研之精,而后义理著焉。必欲以《易》为卦歌,《春秋》为朝报,固未可,而谓其始本不为此而作,则亦非也。”(40)以《隋志》的“史部”而论,诚如所言。不过,将“史部”的构成归结为周代史官之职,还是体现了最初“丙部”产生时的政治趋向;最终“史部”的结构,也体现了两次扩充的发展顺序,最初与政治相关的文献依然居于“史部”核心地位,并且有着更加细致的分类。

  注释:

  ①《校雠通义》卷一《原道》,附载于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952页。

  ②《中国目录学史》,上海,上海书店,1984年,第72页。这三个疑问中他只推测《汲冢书》是由于晚出,为便于收藏而直接附在最后,这一点目录与实际收藏情况是对应的。但对前两条疑问,他没有给出答案。

  ③关于《中经新簿》,刘咸炘说:“其立丙部,盖以史记故事之书渐多,不知归诸《春秋》、《官礼》,而《皇览》为类书之始,于六艺诸子皆无当,无可位置,故并而别为一部也。图赞入于诗赋,以其为有韵之文,汲冢书附焉。”(《续校雠通义·溯郑荀王阮》,刘咸炘著,黄曙辉编校:《刘咸炘学术论集·校雠学编》,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2页)

④《校雠通义》卷一《原道》,第952页。

  ⑤参见余嘉锡《目录学发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140—141页。

  ⑥参见余嘉锡《目录学发微》,第152页。

  ⑦《中国古典目录学中史部之演化轨迹之述略》(《中国典籍与文化》2006年第1期)注意到南朝时期谱牒、地理类从子部进入史部的变化。《由梁元帝著述书目看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四部分类体系——兼论卷轴时代卷与帙的关系》(《文史》1999年第4辑)一文讨论了《七略》与史部的萌芽、《中经新簿》与史部的创立、《隋书·经籍志》与史部格局的基本定型、《四库总目》与史部格局的完善等问题,反映了他对史部发展阶段的基本把握。文章涉及时段长,而篇幅较短,因此,对相关问题还有进一步讨论的可能与需要。

  ⑧刘咸炘早已对此观点做出反驳:“谓史出《春秋》,特见史部首纪传而迁书《七略》附《春秋》耳。《官礼》流为政书,《礼经》流为仪注,《军礼司马法》流为军政,《尚书》入于《春秋》,而为杂史之源。”(《续校雠通义·治四部》,载刘咸炘著,黄曙辉编校《刘咸炘学术论集·校雠学编》,第5—6页)

  ⑨见《广弘明集》卷三,《四部丛刊》影印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年。下文引《七录序》、《古今书最》及《七录目次》,不一一出注。

  ⑩《隋志序》见《隋书》卷三二《经籍志一》,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73年,第903—909页。下文引《隋志序》,不一一出注。

  (11)《汉书》卷三○《艺文志》,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62年,第1715页。

  (12)《隋书》卷三三《经籍志二》,第967页。

  (13)《隋志》虽作“《汉武帝故事》”,然诸书多引作“《汉武故事》”。

  (14)逯耀东也注意到就《皇览》本书而言,不宜被称为“《皇览簿》”。但他将“《皇览簿》”解释为“《皇览》的目录”,似乎也未见其他类似用例,还可商榷。(参见《魏晋史学的思想与社会基础》,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45页)

  (15)《三国志》卷二三《魏书·杨俊传》注引《魏略》:“象既性器和厚,又文采温雅,用是京师归美,称为儒宗。”(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82年,第664页)

  (16)《三国志》卷九《魏书·曹真传》注引《魏略》。

  (17)辛德勇认为《中经新簿》的几类书籍中,“除‘皇览簿’外,其他几项内容均是上承《七略》‘春秋’所附史书”(《中国古典目录学中史部之演化轨迹述略》),这一说法过于笼统。如上所述,《中经新簿》“丙部”的部分内容与“职官”、“仪注”、“刑法”相关,而自章学诚已指出这类文献于《七略》中本属《仪礼》、《周官》等经(章氏云“仪注乃《仪礼》之支流,职官乃《周官》之族属”,见《校雠通义》卷二《宗刘》,第956页)。因此,《中经新簿》“丙部”的内在逻辑,并不同于《六艺略》“春秋”类,后世的史部,在性质上也与《新簿》丙部有所不同。

  (18)参见《从“如故事”和“便宜从事”看汉代行政中的经常与权变》,收入邢义田《治国安邦:法制、行政与军事》,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380—449页。

  (19)《中国古典目录学中史部之演化轨迹述略》。

  (20)《南齐书》卷二三《王俭传》,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72年,第433页。

  (21)《宋书》卷九《后废帝纪》元徽元年八月:“秘书丞王俭表上所撰《七志》三十卷。”(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74年,第180页)

  (22)余嘉锡说王俭不满意官修目录的体制,另撰《七志》,似乎有些将《七志》视为私撰的味道。王重民将王俭《七志》视为私人目录,与阮孝绪《七录》一同论述。(王重民:《中国目录学史论丛》,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唐明元《魏晋南北朝目录学研究》(成都,巴蜀书社,2009年)明确将当时的目录划分为官修与私修两类,《七志》、《七录》皆是私修目录的代表,这种认识在近年的目录学史著作中十分普遍。

  (23)参见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第145—146页。

  (24)阮孝绪:《七录序》,见《广弘明集》卷三。

  (25)《晋书》卷九二《文苑传·李充》,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74年,第2391页。

  (26)《宋书》卷五九《殷淳传》:“在秘书阁,撰《四部书目》凡四十卷,行于世。”(第1597页)然而至《新唐书·艺文志》著录时,已为三十九卷。(《新唐书》卷五八《艺文志二》,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75年,第1495页)

  (27)《新唐书》卷五八《艺文志二》,第1495页。

  (28)参见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第147—148页。

  (29)虽然《隋志序》的一句“六艺、小学、史记、杂传”不能直接认为就是《七志·经典志》分类的原貌,但大体的分类和顺序应是可靠的。

  (30)辛德勇:《由梁元帝著述书目看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四部分类体系——兼论卷轴时代卷与帙的关系》。

  (31)阮孝绪《七录序》云:“有梁普通四年岁维单阏仲春十有七日,于建康禁中里宅始述此书。”

  (32)此题名据阮孝绪《七录序》。《隋志》作“《梁文德殿四部目录》”。

  (33)参见余嘉锡《目录学发微》,第108、161页。

  (34)刘咸炘:《续校雠通义·明隋志》,载于刘咸炘著,黄曙辉编校《刘咸炘学术论集·校雠学编》,第25页。姚名达说“《隋志》之四部非荀、李之后裔,乃《七录》之嫡血”,见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第58页。

  (35)《中国古典目录学中史部之演化轨迹述略》。

  (36)《中国目录学史论丛》,第90页。

  (37)李林甫等著,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一○“秘书省秘书郎”条,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298—300页。

  (38)《隋书》卷三三《经籍志二》,第992页。

  (39)日本学者户川芳郎早已指出《隋志》“史部”总序及各类小序中阐发的纲领,都是《七录》那样的分目形成以后才可能出现的。不过他将这种理论创造归功于《隋志》的编纂者,这一点笔者认为难以认定。参见户川芳郎《四部分類と史籍》,《東方学》84,1992年。

  (40)《目录学发微》,第1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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