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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县一非法学校被叫停

 新建天地 2017-01-09
  2006年3月1日记者接到报料,在新建县嘈杂的兴国路旁,办有一所“红兴学校”。学校一楼是一个网吧,在三楼的教室里,正在上自习的学生告诉记者,他们班只有7名学生,而最少的班只有3名学生。

  学校负责人告诉记者,这里2月13日开学,开设小学和初中课程,有9个班,18名老师,68名学生。至于学校的办学资质,他的解释是,目前学校的确还没有经过教育部门审批,因为所有学校的开办都必须经过试办阶段,等学校的信誉度得到了认可,有关部门才会考虑为其办理相关许可证。

  “要是学校没有得到认可,已经在学校就读的学生怎么办呢?”记者对此提出疑问。“一般情况下,都会批复的。”学校负责人显得胸有成竹。在他向记者出示的“申请报告”上,记者注意到,报告递交的日期,正好是学校开学之日。记者又提出希望看看学校老师的“教师资格证”,得到的答复是:全部没有带来。

  记者随后来到新建县教体局,副局长、纪委书记杜健龄表示,《民办教育法》对学校的资金、场所、教学设施、师资都有规定,达到标准是申办前提,而且申请开办学校,必须经过实地考察、讨论、审批几个阶段,可“红兴学校”的名字,他们从未听说过,更不知道学校已经开始上课了。而教育股股长则表示,民办学校的试办,必须是在教育部门对学校进行了考察,认为学校基本达到申办要求后才能进行的,“红兴学校”的做法显然违法,必须取缔。

  可是在3月2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红兴学校”时,却发现学校依旧照常上课。校长表示,当地教育部门并没有跟她联系过。记者致电新建县教体局,得到的解释是,局里近段时间正在忙于各类检查,抽不出人手,将于第二天调查此事。

  3月3日上午9点,记者第三次来到“红兴学校”。县教体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经对该校下达了停办通知,目前正在对学生、老师以及收费情况进行登记,接下来,依据就近分流原则,将68名学生分流到附近的学校。

  经过初步调查,红兴学校除没有获得办学许可外,其所处位置位于交通要道,也不符合开办学校的条件,学校也没有户外活动场所及物理实验室、体育教室等基本的教学设施,根本达不到办学标准。(本报记者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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