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资管行业“黑天鹅”暂缓起飞

 AS400r 2017-01-14

资管行业“黑天鹅”暂缓起飞

2017年01月13日00:29  中华工商时报  
新闻爆料:finance@china.org.cn 电话:(010)82081166

  去年年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的一则通知在资管圈炸开了锅。12月2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下称“140号文”),对营改增政策进行了补充,明确资管产品需要缴纳增值税。而且,文件还表示上述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此政策出台时间正值央行流动性收紧、债市大幅调整之际,延续了11月以来去杠杆、防泡沫等加强对固定收益市场监管的管理层思路。

  资管“黑天鹅”出现

  记者还记得140号文发布后,微信朋友圈的相关从业人员哀声一片,惊呼资管行业的“黑天鹅”来了。根据140号文,除了“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外,纳税人在持有金融商品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以及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所取得的收益都不用分别按照“贷款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总的来说,140号文既是对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下称“财税36号文”)相关规定的补充,又是对资管行业增值税缴纳的明确规范。

  从业人员的担忧也是合理的,在这个低利率时代,资管产品的收益本来就逐渐下降,以集合信托产品为例,6%的年化收益已经属于非常高的收益。如果再征一道税,税负将由资管机构和投资人共同承担,不仅对投资人的吸引力下降,也增加了资管产品销售人员的人力成本。

  不过,1月11日财政部就140号文第四条规定的“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问题补充通知如下: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补充通知让资管从业人员如坐过山车一般,从谷底又回到了地面。

  140号文影响范围广

  根据Wind统计,我国保本理财+保本基金“规模接近6.5万亿;根据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发言,截至2016年年中,我国资管产品总额约为88万亿,则非保本产品约为81.5万亿。

  据了解,一直以来,整个资管产品的运作都处在税收监管的盲区地带,极少有资管、信托产品交税的记录。而且在目前整个资管产品的相关合约中,对于资管产品运作中的税收问题都没有明确约定。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资管产品运营中的增值税,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且该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这个可是一个重大的政策变更,这不仅影响到前期合同约定的问题,而且还直接影响到已经发行资管产品的收益兑付问题。

  营改增前,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如何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一直没有明确规定,各级地税部门政策不一;营改增后,各地陆续出台的政策解读态度暧昧,成为困扰征纳双方的难题。

  华泰证券分析师认为,短期来看,对资管产品管理人具有一定冲击。文件规定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两条就需缴纳增值税:合同中写明保本、持有期内转让和获得盈利。在此规定下,以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为代表的非标业务受到冲击最大,通过券商或信托发行定向资管计划实现避税的漏洞将会被堵上,券商或信托作为资管产品管理人将承担缴纳增值税义务。在140号文影响下,这类资管产品的规模也会受到一定程度冲击,规模发展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同时需注意的是,36号文中明确贷款利息收入需缴纳增值税,此次140号文指出资管产品管理人需缴纳增值税,有出现双重收费问题的可能。在后期政策落实的环节中,还需避免出现重复收费,尽量保证资管市场得到健康有效的发展。

  对银行的影响可能更大

  国金证券分析师认为,140号文第一条明确提出非保本收益不征收增值税,相当于另一方面明确了保本收益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事实,影响较大的是银行保本理财和公募保本基金,因为目前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等资管产品已经禁止提供保本承诺。

  明确资管产品管理人为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国金证券认为这条规定是140号文最重点的规定之一,对资管影响很大。此前由于资管产品(比如券商资产管理计划)等不是法定的纳税主体,因此虽然36号文中规定了各种资管产品的增值税纳税规定,但实际中由于纳税主体的不明确,资管产品并没有缴税。

  综上,国金证券认为增值税新规对资管行业的负面影响有限,对银行的影响要大于对非银资管机构的影响。因为非银机构的资管产品主要为非保本,除了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之外几乎不会受到140新政的影响,但是监管趋严的思路下不排除之后会出台更具体的针对资管的监管政策。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