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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漫谈-笔墨与文字简史

 RK588 2017-01-15
2016-07-17 明志 虚云禅林


 笔墨是用来书写历史的,但它自己也有历史,中国文化千变万化,中国文人千奇百怪,却有一个共同的载体,那就是笔墨。一片黑黝黝的流动线条,既实用,又审美,既具体,又抽象,居然把全世界人口最多的族群联合起来了。千百年来,在这块辽阔的土地上,什么都可以分裂、诀别、遗失,唯一断不了、挣不脱的就是这些黑黝黝的流动线条。

我国文字起源甚早,根据《史记》和《资治通鉴》等书的记载,曾提到远古人们观察天地鸟兽之文而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的传说《尚书序》中也有所谓“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的说法。《说文序》更具体的指出其作者和动机:“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之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这些都说明原始社会的先民们从事农业与渔牧生产的实践中,除了结绳记事的习惯外,通过观察大自然许多现象和事物,从而懂得了“画八卦,造书契”之类的方法,其实这八卦乃是《周易》中的八种基本图形,是对大自然高度概括的符号,然而当时是否使用过这样的符号,确实长时间无人得见。这些年在各地的考古工作中,不断发现一些类似文字的符号,逐渐引起人们的注意。例如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和大汶口文化、马家窑文化等遗址出土的彩陶,以及最近出土的淮河中游地区奴墩文化陶器上面,往往刻画有不像装饰画而作记事用的符号。


它们有的很像传说中“龟文鸟迹”或“鸟兽蹄迒之迹”,有的很像大自然中的山水云月,有的则同后世出现的甲骨文、金文颇为相似。由此可见我国文字一脉相承,起源很久。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

唐朝张怀瓘《文字论》:“文字者总而为言,若分而为义,则文者祖父,字者子孙。查其物形,得其文理,故谓之曰文。母子相生,孽乳寖多,因名之为字”又其《书断》云:“《易》曰上古结绳以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夫至德之道,化其性于未然之前,结绳之教,惩其罪于已然之后。故大道衰而有书,利害萌而有契。契为信不足,书为言立征。书契者,决断万事也。”


关于它们的作者,虽然古来传为“仓颉”,如《吕氏春秋》、《淮南子》、《荀子》和《韩非子》以及《说文》等都是记载有据的,但是今日看来不能归功于一人。正如《荀子》所说:“作书者众,而仓颉独传,用心一也。”他所谓的“一”乃是有法则之意。就在同书的“劝学篇”中有说“‘一’可以为法则。”这里的“一”是“一概”亦即“同一标准”之意。说明古来的文字作者虽多,却只有“仓颉”所作能够独传,其原因在于有标准法则。而“书法”达到专精的程度,所写的字亦成为“法书”。




例如:从前求人写字时,多在用纸上角附一红纸标签,上写“敬求法书”或“敬求墨宝”四字。而今有些古人书法展览亦写作“法书陈列”,而且历来都称古人的手迹的汇集刻本为“法帖”。所以说无论文字的创制还是书法的学习都离不开一概的法则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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