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叶燮 年代清 解读 罗时进 叶燮(1627-1703),原名世倌,字星期,号己畦,吴江人。康熙九年(1670)进士,十四年任宝应县令,以“伉直不附上官”,于十五年(1676)五十岁时罢官,即隐居不仕。晚年寓居吴县横山,人称横山先生,是清代重要的文学理论批评家,主要著作有《己畦文集》《己畦诗集》《汪文摘谬》等。《原诗》附于《己畦文集》内,后来丁福保编入《清诗话》中。 叶燮出身于文学世家,如果连同其本人的话,已经是三代进士了,父亲叶绍袁是明末颇有声名的文学家,母亲沈宜修为名门出身的女诗人。文学家族的滋养,使他具有了深厚的诗学学养,在《己畦文集》卷八《百家唐诗序》中曾有谓:“贞元、元和时,韩柳刘钱元白凿险出奇,为古今诗运关键。后人称诗,胸无成识,谓为中唐,不知此中也者,乃古今百代之中,而非有唐之所独,后此千百年,无不从是以为断。”这一精辟的分析道前人所未道,显示出对诗史的独特认知。 《原诗》写成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其时叶燮正好六十岁,落职回吴中后,已经有了沉潜阅读十年的经历了。而就在正式撰著之前,他曾有过一次南海远行,其间与王士禛有交游。返回江南后,他即赴京口拜谒张玉书,为其《西南行草》求序。这些文学活动对《原诗》的写作是否有一定的触发作用,尚不易论定,但可以确认的是,《原诗》是一部经过文学与文化思考、沉淀、积累的著作。 书名取为“原诗”,颇见其欲对诗之本义要旨、诗之发展源流加以推原、探讨的用意。全书分内外篇,共四卷。沈珩《原诗叙》说:“内篇,标宗旨也;外篇,肆博辨也”,这是对《原诗》体例的精当概括。宋代以后的诗话,以笔记、随感式为主,闲言片语的记载亦复不少,见感悟而少体系。叶燮的《原诗》则是“变其体来论诗”,即改变传统的诗话体式,以论说的姿态,建立一个有文学理论意识的认知框架。就此而言,不少学者认为在中国古代文论作品中,刘勰的《文心雕龙》之下,当推《原诗》为最具有严密逻辑思辨和完整理论体系的著作。 《原诗》最具价值的是提出了独到的诗史观。长期以来“正变说”在诗史发展论中影响很大,到明代则成为主流话语,而叶燮认为诗歌的发展是“踵事增华”“因时递变”。针对明代拟古主义“《三百篇》尚矣,五言必建安、黄初;其余诸体,必唐之初、盛而后可”的强势观念,叶燮指出:“诗有源必有流,有本必达末;又有因流而溯源,循末以返本。其学无穷,其理日出。乃知诗之为道,未有一日不相续相禅而或息者也。”“非在前者之必居于盛,后者之必居于衰也。”他认为诗歌发展是按照一定规律变化的,从根本上说乃“时有变而诗因之”,“变”是必然的,是发展性的。因此,时代应有其时代的特点,而诗人也应有自己的特色,正所谓“盛唐诸诗人,惟能不为建安之古诗,吾乃谓唐有古诗”“惟子昂能自为古诗,所以为子昂之诗耳。”由此叶燮消解了前人在“正变观”上附加的价值判断,回归到文学史、诗学史的内部与外部统一作用的机理中,其见识超出前人与时人。 叶燮在诗歌创作论上注意到主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不偏执于某一方面。他认为诗歌所表现的内容应是“足以穷尽万有之变态的”理、事、情。“曰理,曰事,曰情三语,大而乾坤以之定位,日月以之运行,以至一草一木一飞一走,三者缺一,则不成物。”他进而阐释说:“譬之一木一草,其能发生者,理一也;其既发生,则事也;既发生之后,夭矫滋植,情状万千,咸有自得之趣,则情也。”概言之,“理”是指事物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事”是指客观存在的事物,“情”是指事物的情状和人文内涵。那么,如何表现客观世界的理、事、情呢?叶燮以为“才、胆、识、力”是说理、叙事、抒情的主观条件,这四方面应综合起来,互相联系、互相补充,共同构成创作主体的“胸襟”,以取得创作效果。 叶燮以辩证的态度对诗歌审美问题进行了讨论,其提出的“对待”说尤具新意。以审美上“陈”与“新”这一对矛盾来说,他认为“夫厌陈熟者,必趋生新;而厌生新者,则又返趋陈熟。以愚论之:陈熟、生新,不可一偏。必二者相济,于陈中见新,生中得熟,方全其美。”接着他分析道:“陈熟、生新,二者于义为‘对待’。‘对待’之义,自太极生两仪以后,无事无物不然:日月、寒暑、昼夜、以及人事之万有:生死、贵贱、贫富、高卑、上下、长短、远近、新旧、大小、香臭、深浅、明暗,种种两端,不可枚举。大约对待之两端,各有美有恶,非美恶有所偏于一者也。”说到底,他以为能够“书写胸襟,发挥景物,境皆独得,意自天成”即为美,“陈”与“新”不是判断的标准,若执之其中一端而不明白“对待”的辩证内涵,则不免偏颇了。 叶燮的《原诗》出现于清代文化兴盛的时期,有着对明代复古主义思潮的批判,也有对清初矫枉过正的反思。这种批判与反思有其个人的“才、胆、识、力”的因素,也有历史环境和江南文化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原诗》属于叶燮,也属于其身处的那个时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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