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起源于道教 文| 赵明 书法今不如古已是不争的事实 ,究其原因 , 是我们一直以来都被书法的表面现象所迷惑 , 没有抓住书法这一事物的本质,亦即书法的本原 。只有当我们从书法的本原去研究书法,才有可能不会被书法的表象所迷惑。也只有这样 ,我们的书法才不会迷失它正确的发展方向。
道教认为,文字是先于天地而产生的 ,文字是由气凝结而成,道教的《三皇经》写道:“皇文帝书皆出虚无,空中结气成字,无祖无先,无穷无极,随运隐见,绵绵常存 ”。 以道教的说法 , 既然文字是由气而生,那么用这些文字组成的道经自然也是由气凝结而成。《上清元始变化宝真上经》就写道:“上清宝书,以九天建立之始,皆自然而生,与气同存。” 由于道教赋予了文字宗教色彩的神圣地位 ,书写文字便成为一件神圣的事情,通过书写道经可以沟通人与神的世界, 把神仙世界的大道传播到人间。“善书” 和 “有道” 是道教对写经者最起码的要求 。所以 , 书写造诣就成了一个优秀道士必备的宗教素养 。 道教写经与佛教写经不同,佛经由西域传来,经翻译而成 , 所以在形式上不必神秘化 。而道教经书则往往假托于神仙所授,须不同于凡俗,所采用的方式也在形式上注重质地和色彩、书写的精到、字体的奇古 。1993年出土于湖北荆门市郭店一号楚墓的楚简《老子》、《道德经》等道教经文 , 把这一书写特点表现的淋漓尽致 。于是,文字就获得了超越其作为语言记录符号的本来价值 , 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各种书写技法和完整理论体系的书法了。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道教思想和文化 ;道教的自然观一直融入在书法的审美中 。注重书法线条力度美感中的柔性之美 , 就是典型的道教所说的 “阴柔之美” 。由于书法是道教文化的产物 , 《道德经》的思想自然变成了书法美学理论的基础 。 其中关于阴阳的论述,盈、虚、逸、静,以及笔力中各种力量的平衡,均凸显出道家的核心思想 。汉代大书法家蔡邕认为 , “书者,散也 。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 若近在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夫书先默坐静思……” , 正是道教思想在书法创作上的体现 。不仅如此 , 蔡邕在《九势》中 直接用“自然”的概念论述 :“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 。这是在古代书论中最早对书法形式美用“自然”的哲理来进行研究的理论,把“自然”之道作为书法产生的渊源。 王羲之是忠实的道教徒 , 他的道教信仰有着深厚的家庭背景 。王氏家族是东晋时最有代表的文化士族。从上到下,奉信黄老学说。《晋书·卷八十·列传第五十》记载,“王氏家族“世事张氏五斗米道,又精通书道 ”。王羲之不仅将道教思想表现在他的书法上 , 在其一系列的书法理论中也表露无遗 。 他在《书论》里写道:“凡书贵手沉静,含意在笔前,字居心后,未作之始,结思成矣。”他又在《题卫夫人〈笔陈图〉后》中说:“夫欲书者,先乾研墨,凝神静思。” 他的 “凝神静思”“沉思” 与道教的天地精神往来 、主张清静无为 、法贵天真 、一切返归自然,任其性命之情学说是一脉相承的。 孙过庭的《书谱》中 , 对书法贵于自然的理论原则更加详细和成熟,成为书法作品的标准 。他以钟繇、张芝、王羲之、王献之等书法为欣赏的典范,论述书法自然的境界:“观夫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鸿飞兽骇之资,鸾舞蛇惊之态,绝岸颓峰之势,临危据槁之形。或重若崩云,或轻如蝉翼,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涯,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从自然中获得书法的意象,用书法来表现自然中各种事物势态的美 。孙过庭在《书谱》中还引用了“庖丁解牛”,“弘羊之心”,“技进道乎”等老庄的故事 , 说明要达到书法创作的成功,掌握书法创作的规律性和加强心理锻炼的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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