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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顾问的工作分配和时间安排

 wangsteele 2017-01-20

作为咨询顾问团队的负责人,我经常要出去接项目。与此同时,作为咨询顾问本身,我也参与做部分项目。经常有客户问我如何安排时间。大意是我们希望你自己亲自做我们公司的项目,不要委与助手或其他同事,或者说关键点和重点部分应该由我直接参与。客户的意思我大抵都能了解,很多时候人力资源部的同仁对这些项目寄予了很多期望,并希望项目本身能实实在在地指导和帮助他们的工作本身。我也非常体认这种心情,并希望我们的努力能让客户能看到她们自己认可的价值。毕竟,这种项目与一般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相比较,本身的实战性非常强,必须经验丰富并且辅导合体,根据不同的企业确定真正适合其自身的思路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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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简单而实用的办公桌,很多项目也是在这张桌子上集中做的,很多书的很多部分也是从这里写出来的,背后是一幅山水画,据装修设计懂风水的人说,这样叫“靠山”,信不信也罢,不过据说是名家之作
作为咨询顾问本身而言,我基本上有这么几件事要做:一是接项目和做项目。以前客户找我们,主要是基于专业信任直接邀请并确定项目,我们也很少参与招投标。金融危机以后和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客户寻求专业支持往往会做招投标程序,我们有时候也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出去投标或讲标。对客户而言,招投标是一种供应商遴选机制和成本控制方法,多数情况我们都表示理解。二是撰写实务著作和各类出版物。很多客户总是问我你的书出的这么勤,难道都是自己写的吗?还有时间做好我们的项目吗?除了助手和同事协助参与项目而言,对于我而言,其实就一个字:“勤”。虽然现在出书和以前相比更容易,但是对于专业读者而言有没有“货”,那是一看便知。大部分的出版物都是我自己亲笔写成,时间都是从机场候机、火车站等车、出差途中和早晚的时间挤出来的,当然效率高也很重要。对我而言,写实务书就类似写小说,想到就写下去,往往读者更爱看。毕竟即便你一天工作16小时,效率不高的话,也不会有好的产出。三是在各地做培训。培训也是咨询顾问的基本功,我们主张理性而又有启发性的培训,不赞赏那种情绪化的所谓“激情”培训。毕竟我们是专业咨询人员,而非“鼓动家”
。当然,有时候做培训也很辛苦,我曾经在某一省的不同地方连续讲过五天全天课程,这确实需要一些体力。四是客户关系的维护。分为两种:一种是日常的顾问辅导支持;一种是拜访或邀请参与沙龙活动。尽管这是企划部门的工作,但咨询顾问参加也很重要。
咨询顾问的工作分配和时间安排
杂志架上近两年来的《劳资关系》期刊,被客户们誉为最专业的员工关系与劳动法期刊
咨询顾问本身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工作,你必须知识丰富、经验老到且精力充沛。咨询顾问的好处在于能够了解到不同公司的不同做法而开阔视野并得以比较提炼,往往比长期在同一个公司或同一个行业工作的管理者们更有前置性的经验储备和情境经历。但咨询顾问的工作也对咨询顾问本身的性格和体能有一定的要求:必须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在体面上和功用上让客户信任并有优秀结项的预期;必须要有充沛的经历,能够在长期频繁的出差和纷繁纠结的会议和文档中能持之以恒,熟练运用各种咨询工具和方法,达到项目预期的目的。
咨询顾问的工作分配和时间安排

这是从我办公室窗口看出去拍的照片,整面墙正对着黄浦江,江上轮船如织
有些咨询顾问本身持有律师执照,会参与到客户企业的争议处理中去。我们有时候会要求这些咨询顾问在处理个案的过程中,不要过于强调律师角色,而更应从企业本身的长期愿景出发去做好调解、仲裁和应诉工作。个案在商务领域是偶发性和次要性的,关键不在于技术上一场官司的胜败,而应辅导客户企业并在尊重客户企业意愿基础上处理各种涉诉事项。这些体会,有时从客户企业的反馈来看,确实是符合他们真正要求的。
持万咨询机构
——中国卓越用工顾问专家
上海持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提供人力资源与用工管理咨询、劳动关系顾问、劳动法与人力资源管理培训服务)
上海持万律师事务所
(提供常年综合法律顾问和劳动专项法律顾问、仲裁和诉讼案件代理)
上海持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派遣外包部
(提供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与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首席顾问王桦宇先生(项目专案 / 企业内训)
助理:13817296311 何小姐 apple.he@
培训 / 合作:021-58358295 咨询 / 顾问:021-38921651
律师 / 诉讼:021-58790248 派遣 / 外包:021-38921652
特别推荐:
王桦宇著:《企业用工成本控制与法律风险防范——后金融危机下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3月版(新劳动法律和后金融危机双重背景下的用工成本控制与人力资源管理实务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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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桦宇编著:《人力资源管理实用必备工具箱.rar——制度、合同、流程、表单示例与解读》,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7月版(中国大陆地区第一本由专业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新劳动法律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工具书)
http://blog.sina.cn/dpool/blog/s/blog_4b93bd250100cdcq.html?vt=4
特别推荐:
王桦宇著:《劳动合同法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5月版(北京西单图书大厦单架摆堆热销、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2009年持续同类书籍销售冠军)
http://blog.sina.cn/dpool/blog/s/blog_4b93bd2501009cdn.html?vt=4
特别推荐:
王桦宇、万江著:《劳务派遣实务操作指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11月版(中国大陆地区第一本劳务派遣实务操作法律指引实务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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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市场报王桦宇先生点评系列
人才市场报点评之一:加班费恩怨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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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市场报点评之二:解雇怀孕女职工=踩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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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市场报之三:辞退员工不当,小心官司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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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市场报之四:违法用工,小心离职员工秋后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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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市场报之五:大学生实习:莫忘签协议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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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市场报之七:员工“小病大养”,企业无计可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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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市场报之八:员工携商业秘密跳槽咋办
http://blog.sina.cn/dpool/blog/s/blog_4b93bd250100a67h.html?vt=4
人才市场报之九:离职员工能讨回年终奖么?
http://blog.sina.cn/dpool/blog/s/blog_4b93bd250100bcg0.html?vt=4
人才市场报之十:员工不胜任工作又拒绝调岗,咋办?
http://blog.sina.cn/dpool/blog/s/blog_4b93bd250100bcg1.html?vt=4
法规圆桌谈之十一:上海市最新裁审规定要点及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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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圆桌谈之十二:“三期”女职工管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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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预告:《劳动合同法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增订版)目前仍在最后修订中,预计9月份出版发行。该书第一版在当当网和卓越网上均已脱销一段时间,欲购买的读者可以通过淘宝网购买(特惠价30元每本,含发票):http://item.taobao.com/auction/item_detail.htm?item_num_id=5648651617
2010-08-19
客户答疑:特殊劳动关系解除后,员工主张恢复劳动关系是否有法律依据?无法律依据。上海市劳动局2003年的《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特殊劳动关系的处理有明确规定,此后上海市高院也有相关口径。
2010-08-19
客户答疑:社保未足额缴纳,员工在离职时要求私了,将公司应足额缴纳部分支付给其本人,是否有风险?有风险。如果员工确实要求补缴而依据相关规定也需要补缴的,通过社保经办机构补缴。
2010-08-17
今日提醒:与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结算意见时,要清楚标明“已经依法告知相关其法定权益”、”且本协议/通知/意见签署并支付后,双方再无其他因劳动关系而生的经济权利义务关系”等语词,否则亦会产生一定风险。
2010-08-16
今日提醒:解除劳动合同时能否不说明理由?需要说明理由。否则员工嗣后有认为违法解除的可能。而此时企业反驳却很困难。所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说明理由。
2010-08-14
今日答疑:培训服务期的约定能否累计计算?可以。企业可以根据公平合理原则对培训服务期进行相应折算和累计计算等事项与员工进行约定,但应遵循违约金总额封顶和等额递减原则。
2010-08-13
今日答疑:非全日制员工工作中因工发生事故,是否属于工伤?《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处理的相关规定并不明确,且企业难以单独为非全日制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但实务中,认定部门往往会认定为工伤,相应工伤待遇由企业承担。
2010-08-13
今日答疑: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未说明解除理由,员工在离职清算单上签字,事后能否主张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可能。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和理由要充分清楚,避免不必要的离职风险发生。
201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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