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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你不能不懂心理学(大圆满)

 明月清风山冈 2017-02-06


文 | 李颖珺



接上篇:法律人,你不能不懂心理学(上)

                 法律人,你不能不懂心理学(中)



参与性技术

心理咨询的谈话技术,分成两大类,参与性技术和影响性技术。参与性技术重在澄清事实以及求助者的想法、感受,影响性技术重在对求助者实施指导和干预。    

参与性技术

① 倾听;②提问;③ 鼓励;④ 重复;⑤ 内容反应(释义);⑥ 情感反应;⑦ 具体化;⑧ 参与性概述。

(提问技巧本文前面已经涉及,故本文只展开陈述另外七项技术,并且只谈对法律工作有借鉴意义的点)。

1
 倾听

对于任何交流,听都比说重要。积极有效的倾听,不仅可以建立良好的关系,还有利于掌握事实情况。倾听的技术含量很高,不仅要专注、用心,还要适当地参与,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① 鼓励性回应,包括点头、目光注视、简单回应;

② 不随意打断,不作道德性判断,让当事人感受到尊重和接纳;

③ 不急于下结论,应等当事人完整表达,并且初步审核资料,再发表初步意见;

④ 关注谈话中有助于事情解决、有利于当事人的因素或线索

⑤ 保持冷静、客观,在法律层面上处理问题,面对任何情况,都不能攻击当事人。

2
 重复

若当事人的表述出现了疑问或不合理之处,或者与证据资料产生矛盾,律师可重复当事人刚刚陈述的某句话(往往是最后一句话、一个话题),引起当事人的重视,以明确要表达的内容,使律师对事实情况的理解更加准确和深入。

3
 鼓励

律师直接重复当事人的话、或用简单词语或者点头肯定当事人的叙述(你说得非常对,你处理得非常好),鼓励其进一步表达。

② 选择性关注:选择其中某一个关键的点或面,引导当事人深入挖掘,明确事情的来龙去脉。

4
 内容反应

内容反应又叫“释义”、“说明”,律师把当事人的话用自己的语言或者法律的语言“翻译”出来,反馈给当事人。一方面让律师明确自己是否完整、准确地理解当事人的陈述,另一方面让当事人整合信息,重组事件。

内容反应是人们在日常沟通中经常不自觉运用的,可加强彼此的理解、促进沟通,帮助双方清晰地做决定。要注意的是,律师的语言很有技巧,既不能太口语化,显得文化底蕴和专业水平欠缺,也不能过于法言法语,令人云里雾里,律师的语言应适当书面化,结合具体案情对法条及术语深入浅出地解读,将分寸拿捏到位。

5
 情感反应

把自己捕捉到的对方的情绪情感反馈给对方。在心理咨询中常用,在法律工作的沟通中,应该尽量少用,毕竟是处理法律层面的问题,不能带入过多的个人情感。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情绪激动时,律师适时、适度的情感反应,比如说一句“我明白,你为这件事情感到很困扰(很伤心),这是人之常情”,会让当事人平静下来,也拉近彼此的距离。

6
 具体化

律师协助当事人清楚、准确地表述其观点或澄清其所使用的词语的内涵与外延。因为缺乏专业知识,加上当局者迷、心态着急,当事人的陈述往往会出现混乱、模糊、辞不达意、过分概括,律师必须及时地在每一个关键点上向当事人进一步询问,收集详细而准确的信息,结合资料,将法律事实拼建起来,与当事人共同明确问题的性质、程度、根源及解决方案。

比如说,当事人称丈夫经常对其施暴,那么,律师要通过一系列的问题,弄清楚当事人口中“家暴”的具体形式、频率、发生时间、损害后果如何,当事人有没掌握什么证据(是否报警做笔录、是否到医疗机构验伤),从而判断是否有必要在诉讼中提出相应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性有多大。

7
 参与性概述

是指内容反应加上情感反应。当事人就某一项内容基本说清楚后,律师对当事人的话语略为总结,以回顾前面的内容,顺便转入下一个话题。

影响性咨询技术

影响性技术有八项:①面质;②解释;③指导;④内容表达;⑤情感表达;⑥自我开放;⑦影响性概述;⑧非语言行为。

1
 面质

是指咨询师指出求助者身上的矛盾,促进求助者自我探索和统一。对于律师,发现了当事人的前言不搭后语,或是陈述与资料相互矛盾时,必须立即指出,或者以某种方式查清。

2
 解释

咨询师用心理学知识来描述求助者的思想、情感和行为的原因、实质等,或对某些抽象复杂的心理现象、过程进行解读,是面谈技巧中最复杂的一种。对于律师而言,也无时无刻不在向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的含义、法律关系的性质、各方权利义务责任等。

律师在解释时,首先必须深入了解情况、准确把握事实,其次解释应因人而异。对于文化水平高,领悟能力强的当事人,解释可以深入、系统、全面些,对于文化水平低,领悟能力差的当事人,应尽量解释得通俗易懂,少用专业术语,多举例子,便于其接受。

3
 指导

咨询师直接指示求助者做某件事、说某句话或以某种方式行动,是对求助者影响最明显的咨询技术。律师也经常指导当事人如何陈述,做某件事,或采取某种行动,比如说收集证据、发函、进行协商等。

4
内容表达

咨询师向求助者传递信息、提出建议、提供忠告、给予保证、进行解释和反馈,以影响求助者。在广义上,各项影响技术都属于内容表达。这点对于律师和当事人,是完全相通的。

5
 情感表达

咨询师将自己的情绪、情感及对求助者的感受、想法,告诉求助者。咨询师只能对求助者做正性的情感表达,绝对不能个人宣泄。对于律师而言,情感表达更要慎之又慎,如同情感反应,只能在特殊情况下进行,比如当事人特别悲伤或绝望的时刻,律师可以诚恳地说“任何人在这种处境,都会特别艰难,我觉得你非常理性、坚强”,给予当事人精神上的力量和支持。

6
 自我开放

咨询师将自己对求助者的感受,自己的经历思想情感与求助者分享。对于律师,较少会对当事人自我开放。但适当运用,可以迅速拉近彼此的距离,建立信任。比如对当事人说:“我也有孩子,我完全明白你的感受”。

6
 自我开放

无论是咨询师,还是律师,都不能随意地、过于主动地自我开放,基于安全的考虑,即使对方询问,也不能透露自己的隐私。

7
 影响性概述

咨询师将自己所叙述的主题、意见等组织整理后,以简明扼要的形式表达出来,相当于内容较多的内容表达。影响性概述可使求助者有机会重温咨询师所说的话,加深印象,亦可使咨询师有机会回顾讨论的内容,加入新的资料,强调某些特殊内容,提出重点,为后续的交谈奠定基础。

  对于律师,在和当事人交流、在庭上发言时(尤其是最后陈述),常常在做影响性概述。根据记忆的“近因效应”,在交流结束前所说的,对方印象最为深刻。故在交流尾声,律师可简单总结当事人的主要问题,重复自己的意见及建议,有利于当事人加深理解,作出决策。

4
非语言行为

人与人的交流,除了有声的语言,还有无声的语言,同样重要。比如目光、身体语言、声音的高低大小、停顿、衣着步态、彼此的空间距离。对于一个每天跟不同人打交道、处理纠纷的专业人士,应该要全面注意,以达到最佳的沟通效果。

如何克服阻碍因素

在心理咨询中,会遇到一些阻碍因素:常见的有沉默、多话,依赖、移情、阻抗。律师和当事人打交道的过程中,会否遇到这些问题,又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来逐一分析。

1
沉默

求助者有可能不说话,或说得很少,当事人有时也会出现这个问题。律师应该了解,沉默分成六种类型,律师应耐心等待,运用相应的参与性技术或者影响性技术进行引导:

① 怀疑型:当事人对律师还未建立真正的信任,或有所顾虑,律师应以专业的态度和意见赢得当事人的认可,并且强调保密原则;

② 茫然型:当事人不知道应该怎样表达,律师应结合材料及当事人的片言只语,帮助当事人理顺思路;

③ 情绪型:当事人因为气愤、羞愧,不愿谈论,律师运用情绪反应和共情技术,让当事人感觉到律师的理解,从而放下戒备,打开心结;

④ 反抗型:对方当事人不想和律师协商来解决问题,律师需诚恳耐心来建立信任。若当事人的对抗太强烈,可暂时终止;

⑤ 内向型:当事人性格内向,不善言谈,律师热情耐心引导,利用内容反应和情感反应技术,替当事人说出心声或想法;

⑥ 思考型:当事人在回忆事实细节,或者在思考律师的话,是一种积极的沉默,律师稍作等待即可。

2
多话

多话有四种大的类型:宣泄型(倾吐情感)、表现型(个性外向,表演欲强)、表白型(表明自己没问题,是别人的责任)、掩饰型(顾左右而言它,逃避和掩盖内心真正的感受)。

律师或咨询师可通过内容反应提出新问题,也可以运用前述的控制和转移话题的技术。

3
 依赖和移情

依赖是指求助者希望咨询师解决其现实问题,但咨询师的职责在于解决其心理问题,故咨询师要引导求助者自己面对和解决现实问题。而对于律师,恰恰就是要帮助求助者解决现实问题的

移情是指求助者将某种情感或者对某个人的感觉投射在咨询师身上,对咨询师产生喜欢或者厌恶的感情。一般来说,因为当事人和咨询师交流的层面没有那么深入,故不会出现明显的移情。

咨询师和求助者不能有双重关系,即双方只能在咨询室和约定的咨询时间内进行交流,律师当然做不到这点,但是律师出于自我保护,以及维护当事人利益的考虑,也要注意和当事人的边界问题,不要让当事人过多入侵自己的私生活。

原则上,要在工作时间及办公室内接待当事人。若律师习惯了加班加点,或者随时回复当事人,则当事人也会不分时间场合地联系律师,给律师及其家人造成一定的困扰。其实律师的自我边界清晰了,不一味地迎合迁就当事人,当事人会更尊重律师,沟通的效果反而更好。

4
 阻抗

心理咨询中,阻抗是指求助者否定咨询师的分析,不配合咨询师的要求,沉默和多话是阻抗的一种形式,此外阻抗还有理论交谈、情绪发泄、谈论小事、假提问题、心理外归因、健忘、顺从、控制话题、最终暴露等。

当事人同样可能出现类似的情况。万变不离其宗,律师应保持对当事人的尊重和热情,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其处境、心态、动机和目的,对案件或事务进行专业深入的分析,适当运用上述参与性或影响性技术,从真心帮助求助者的态度出发,诚恳地与求助者共同探讨。

心理学和心理咨询技巧都是博大精深的,其与法律工作如何更加紧密和巧妙地融合,本文只是抛砖,期待引来更多同仁共同关注和探索这一有趣又实用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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