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蔡飞律师,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了解了这些问题后,在庭审时就可以避免仲裁员和法官极其不爽的目光及随后再而来的斥责:你到底知道些什么?这种情景,笔者在开始当律师时,也遇到过几次,真的很尴尬。可惜当时没有人曾经告诉我,我到底应该了解哪些问题-。 今天所说的,只是基本问题,所以资深劳动法律师及HR可以飘过,至于能应付所有案件的万能问题,择日再聊。可能有些同行会说,这个总结的不够,我还是强调一下,这只是基本问题。至于具体个案,涉及不同诉求,应根据诉求增加了解一些其他的问题。 一、劳动合同问题 (一)有无签订劳动合同? (二)如签订,签订过几次劳动合同? (三)最后一次的劳动合同期限? 二、在职情况 (一)具体是哪天入职(仲裁申请中,一般会有所表述,重点注意是否属实)? (二)工作岗位、职务? 三、上班情况 (一)每周上几天? (二)每天上班时间? (三)有无考勤(涉及加班费的举证责任问题,如果不明白,好好想想举证责任问题)? 四、工资的发放情况 (一)每月工资多少(切记区别实发和应发的区别,别分不清,区别大着呢,对权利也有较大的影响)? (二)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涉及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时,资深的裁判者都会问这个问题,因为如果双方已经确定了基数,裁判者就无需自己计算了,省却时间,也避免争议)? (三)每月的工资什么时候发放(切记,除国企外,多为本月发上一个月工资)? (四)最后的工资发放到哪一天(代理人切记要了解清楚,避免表述错误,引发工资争议)? (五)现金还是转账? (六)有无工资表或工资条? (七)如有,有无签收? 五、离职情况 (一)是否已离职? (二)如已离职,最后工作日,离职日期? (三)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原因(是否可能获得经济补偿、赔偿金的依据)? 六、工会情况 (一)单位有无工会? (二)如有,辞退时有无告知工会(单方解除,可别因为工会的程序而导致经济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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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昵称20102515 > 《法学、社会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