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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知识培训

 阳光暖人 2017-02-22

目录

第一部分:学校传染病管理要求

第二部分: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要求

第三部分:学校教学环境管理要求

第四部分: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要求

第五部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

第一部分:学校传染病管理要求

一、主要工作开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消毒管理办法》

《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28932-2012)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

二、学校传染病管理工作要求

(一)机构和人员

1学校要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校长(或第一负责人)为学校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的校内公共卫生的管理;明确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正式在编);中小学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传染病防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2、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寄宿制的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校)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的上述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3寄宿制或600名学生以上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制度的建立

学校应制定并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相关制度。具体包括:“一案”——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八制”—— 传染病疫情和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学生晨检制度;

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学生免疫规划的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制度;

通风、消毒等制度。

(三)疫情报告

报告人

情形

时限

报告方式

学校疫情报告人

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d内有3例或者连续3d内有5人以上患病,并有可疑症状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

24小时内报出

“双报告”:同时同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采取最便捷方式:电话、传真

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例

立即报出

(四)晨检、因病缺勤的登记追踪、患传染病学生病愈返校医学证明查验工作

1、晨检由班主任每日在早自习或早晨第一节课前开展,通过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等,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如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或其他异常时,应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因病缺课学生的患病情况,班主任应作登记,包括发病时间、症状、就诊情况等信息,并协助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其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

2、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工作,对各班晨检结果和因病缺课情况要进行核实、排查、汇总和处理,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3、传染病流行时期,宜在下午第一节课前增加午检,住宿制学校宜对住校学生进行晚检。

4、对患传染病学生病情痊愈,返校复课的,学校应查验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痊愈复课证明并作登记,方可回校上课

(五)预防接种

学校应在小学新生入学时,负责收预防接种证、按照花名册进行登记,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学生,应当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接种单位督促监护人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六)通风消毒管理

1、学校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密闭无法开窗的室内环境,可以采取机械通风(空调换气、排风扇等)。

2、储备常用的消毒工具和消毒药品,定期对学校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如遇传染病疫情发生时,则要在卫生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同时做好消毒记录。

3、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产品。采购消毒产品时要做好记录并索取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相应批次的检验报告和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等复印件。

(七)学校传染病防控消毒指南

1、常用的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含有效氯5%)、漂白精片(含有效氯500mg/片)、漂白精粉(含有效氯65%)。

2、常用的消毒方法及其消毒作用浓度

消毒时可根据不同的消毒对象来选择相应的消毒剂和方法;含氯消毒剂消毒时的作用浓度应根据不同的作用对象来确定。

(1)饮用水消毒:可采用漂白精片,“按每100公斤水加1片漂白精片”进行配制。

(2)餐饮具消毒:一般首选煮沸消毒15-30分钟;有条件的,可选用消毒碗柜消毒;或用上述任意一种含氯消毒剂配制成“250 mg/l-500 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3)衣服、被单消毒:耐热、耐湿的纺织品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用“250 mg/l-500 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不耐热、耐湿的纺织品和不宜用消毒剂溶液浸泡的衣物等可采用阳光暴晒的方法消毒。

(4)课桌、课椅、门窗把手消毒:用500 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

(5)教室、厕所等场所地面消毒:用1000 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消毒(喷药量为200ml/m2),作用时间60-120分钟。(没有消毒剂消毒条件的学校对厕所消毒可采用地面撒生石灰的方法。)

(6)垃圾消毒:可燃物质尽量焚烧,也可喷洒1000 mg/l-10000 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剂溶液,作用时间60分钟以上。

第二部分: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要求

一、主要工作开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工作要求

(一)供水管理要求

1、公共供水(市政供水、乡镇水厂供水、村级水站供水)学校管理要求

(1)学校要建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2)学校要制订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2、自建设施集中供水学校管理要求

(1)自建设施集中供水学校需办理卫生许可证。

(2)学校应配备专(兼)职供(管)水人员,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3)水源防护符合要求。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周边30米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没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旱厕、污水管线或污水沟等污染源;泵房内外环境整洁,不能堆放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地面采用防滑材料铺设,墙壁粉刷防水、防霉涂料,有机械通风设施且有防护门窗。

(4)储水设备(清水池)观察孔孔盖要加锁,透气管罩密闭完好,储水设施内壁无污垢,底部无异物,水中没有肉眼可见物。

(5)定期(每年至少1次)对水塔(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6)定期(每学期至少1次)开展水质卫生检测。学校要在每年春季、秋季开学前后一周内及水源供应发生重大变化时,分别向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报检学校末梢水水样,检测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浑浊度、pH值、色度、肉眼可见物、嗅和味、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等,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

(7)自备供水系统严禁与城镇供水系统连接。

(8)学校要建立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包括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水箱或蓄水池清洗消毒制度。

(9)学校要做好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索证工作。学校使用的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涂料、水质处理器、管材、管件、水处理剂、除垢剂等必须索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卫生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等;使用的消毒产品必须索取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相应批次的检验报告和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等复印件。

3、二次供水学校管理要求

(1)学校应配备专(兼)职供(管)水人员,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2)水源防护符合要求。蓄水池周围10米内不得有渗水坑、堆放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2米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3)水箱盖要加锁,水箱水中不得存在肉眼可见物,水箱内壁不得有污垢,底部不得有异物,溢水管、泄水管排出口要加防护网。

(4)定期(每年至少1次)对水塔(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5)定期(每学期至少1次)开展水质卫生检测。学校要在每年春季、秋季开学前后一周内及水源供应发生重大变化时,分别向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报检学校末梢水水样,检测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浑浊度、pH值、色度、肉眼可见物、嗅和味、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等,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

(6)二次供水设施不得与市政供水管道直接联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

(7)学校要建立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包括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水箱或蓄水池清洗消毒制度。

(8)学校要做好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索证工作。学校使用的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涂料、水质处理器、管材、管件、水处理剂、除垢剂等必须索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卫生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等;使用的消毒产品必须索取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相应批次的检验报告和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等复印件。

4、分散式供水学校管理要

(1)学校应配备专(兼)职供(管)水人员,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2)水源防护符合要求。周围30米内没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旱厕、污水管线或污水沟等污染源。

(3)有卫生安全防护设施,并定期对水质进行消毒并记录。

(4)学校要建立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包括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水箱或蓄水池清洗消毒制度。

(5) 学校要做好消毒产品索证工作。学校使用的消毒产品必须索取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相应批次的检验报告和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等复印件。

(二)饮水管理要

1、开水管理要求

(1)设专人定时供水,供应的开水要充足。(单纯供应开水的,一般以4-6个班有一个50kg保温桶为足量)

(2)盛装开水的器皿(如保温桶等)要加盖上锁,放置在固定安全卫生的位置,每天要对开水桶进行清洗消毒并作记录。

(3)供管水、清洗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2、桶装饮用水、直饮开水管理要

(1)对使用的饮水机、净水器等涉水产品要索取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2)饮水机、净水器等的放置位置要尽量避免光照,并保持周围环境清洁,防止二次污染。

(3)由专业人员按清洗消毒操作规程,定期对饮水机、净水器等进行清洗、消毒、更换滤芯滤材等零件,并做好相关记录。饮水机、净水器等清洗消毒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证明。清洗、消毒使用的除垢剂、消毒剂应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4)供应直饮开水的,学校应定期(每学期至少1次)对每台饮水设备供应的饮用水水质实施检验。

第三部分:学校教学环境管理要求

一、主要工作开展依据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黑板安全卫生要求》

《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

《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

《学校卫生综合评价》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二、学校教学环境管理工作要求

(一)教室环境管理要求

1、教室要求:确保每个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22平方米;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米以上距离;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确保有不小于0.6米的横行走道。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2、课桌椅要求:学校采购的课桌椅型号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要求,每个教室中课桌椅型号要不少于两种,并做到每人一席。并根据学生身高及时调整课桌椅至符合学生身高的高度。

3、黑板要求:教室黑板要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尺寸中学不小于1m×4m,小学不小于1 m×3.6m;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 m,中学为1-1.1 m。

4、教室照明要求:每个教室应配备教室照明灯和黑板灯。教室照明灯要求配备40瓦配灯罩荧光灯9盏以上,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灯管垂直于黑板面布置,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 m;黑板灯要求40瓦配灯罩荧光灯2盏。

5、教室采光要求: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采用无色透明玻璃;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设在学生座位左侧。

6、室内空气质量要求:教室应设通气窗,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二)学生宿舍管理要求

1、学生宿舍不得设在地下或半地下。男、女生宿舍要分区或分单元布置。

2、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3平方米。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

3、学生宿舍要保证通风良好。

4、宿舍楼内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宿舍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宿舍不超过30米,并应设有路灯。

5、学校应制定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三)学校厕所管理要求

1、新建教学楼应每层设厕所,室内厕所设有洗手设施。独立设置的厕所与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食堂相距30米以上。

2、要建立厕所保洁和清扫制度。落实负责厕所保洁的人员,保持厕所地面、蹲位(厕坑)及小便池内清洁,确保无蝇、蛆。

第四部分:学校健康教育、健康体检工作要求

一、主要工作开展依据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28932-2012)

二、学校健康教育、健康体检工作要求

1、学校应将健康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计划。

2、学校要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广播、宣传橱窗、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定期(每学期至少1次)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包括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传染病知识、常见病防治、近视预防、健康生活方式、营养、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等知识。并通过照片、课件等载体留下工作开展的记录。

3、学校要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对在校学生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于体检异常学生要做专门的登记记录,学生体检结果要向家长反馈。

第五部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

一、主要工作开展依据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要求

1、学校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

2、学校应制定有包含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内容的预案,有包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的文件。

3、学校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职或兼职报告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要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对缓报、漏报、瞒报者,要逐级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要严格遵守报告纪律。学校要配合协助各部门工作,做好学生家长及学生安抚工作。

5、每学年组织开展一次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内容的应对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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