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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5日实施 WS/T 524-2016 医院感染暴发控制指南;

 医路守望 2017-02-22

 

 


 推荐性行业标准,国家卫计委2016年8月8日印发,国卫通〔2016〕11号,2017年1月15日实施。

WS/T 524-2016 医院感染暴发控制指南

 

医院感染暴发控制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感染暴发控制的管理要求、流行病学调查、控制及效果评价、调查的总结与报告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 312 医院感染监测规范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 2009 年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医院感染 healthcare associated infection 住院患者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于医院感染。

 3.2 医院感染暴发 healthcare acquired infection outbreak 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3.3 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suspected outbreak of healthcare acquired infection 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出现3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怀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例的现象;或者3例以上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共同感染途径的感染病例的现象。 

 3.4 医院感染聚集 cluster of healthcare acquired infection 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医院感染病例增多,并超过历年散发发病率水平的现象。

 3.5 医院感染假暴发 pseudo-outbreak of healthcare acquired infection 疑似医院感染暴发,但通过调查排除暴发,而是由于标本污染、实验室错误、监测方法改变等因素导致的同类感染或非感染病例短时间内增多的现象。

4 管理要求

 4.1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院感染暴发报告责任制,明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监测、医院感染暴发报告、调查和处置过程中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处置工作预案,明确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及各相关部门在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工作中的职责。

 4.2 医疗机构应根据 WS/T 312 的要求,建立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制度和落实措施,及时发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医院感染聚集性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

 4.3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牵头、多部门协作的医院感染暴发管理工作机制,成立医院感染应急处置专家组,指导医院感染暴发调查及处置工作。医疗机构应确保实施医院感染暴发调查处置的人员、设施和经费。

 4.4 医疗机构发现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时,应遵循“边救治、边调查、边控制、妥善处置”的基本原则,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径,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积极实施医疗救治,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并及时开展或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环境卫生学检测以及有关标本采集、病原学检测等工作。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的要求,按时限上报。报告包括初次报告和订正报告,订正报告应在暴发终止后一周内完成。如果医院感染暴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处理。

4.5 医疗机构在医院感染暴发调查与控制过程中,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临床医务人员、微生物实验室人员及医院管理人员等应及时进行信息的交流、更新、分析与反馈,必要时应向社会公布暴发调查的进展、感染人员的现况以及最终的调查结果等内容。

 5 流行病学调查

5.1 初步了解现场基本信息,包括发病地点、发病人数、发病人群特征、起始及持续时间、可疑感染源、可疑感染病原体、可疑传播方式或途径、事件严重程度等,做好调查人员及物资准备。

5.2 分析医院感染聚集性病例的发病特点,计算怀疑医院感染暴发阶段的感染发病率,与同期及前期比较,确认医院感染暴发的存在。

具体如下: a) 与疑似医院感染暴发前相比发病率升高明显并且具有统计学意义,或医院感染聚集性病例存在流行病学关联,则可确认医院感染暴发,应开展进一步调查。疾病的流行程度未达到医院感染暴发水平,但疾病危害大、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具有潜在传播危险时,仍应开展进一步调查。 b) 应排除因实验室检测方法或医院感染监测系统监测方法等的改变而造成的医院感染假暴发。 c) 应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经验性预防控制措施,如消毒、隔离、手卫生等。

 5.3 结合病例的临床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核实病例诊断,开展预调查,明确致病因子类型(细菌、病毒或其它因素)。

5.4 确定调查范围和病例定义,开展病例搜索,进行个案调查。具体方法如下: a) 确定调查范围和病例定义,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群分布特征,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或)实验室检查结果等。病例定义可进行修正;病例搜索时,可侧重灵敏性;确定病因时,可侧重特异性。 b) 通过查阅病历资料、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各种信息化监测资料以及临床访谈、报告等进行病例搜索。 c) 开展病例个案调查,获得病例的发病经过、诊治过程等详细信息。个案调查内容一般包括基本信息、临床资料、流行病学资料,个案调查可参照附录 A。

 5.5 对病例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人群特征进行分析。

 5.6 综合分析临床、实验室及流行病学特征,结合类似医院感染发病的相关知识与经验,可采取分析流行病学(如病例对照研究、队列研究、现场实验研究)和分子流行病学研究方法,查找感染源及感染途径。

常见部位医院感染暴发的常见病原菌可参照附录 B。

常见医院感染暴发的主要传播途径可参照附录 C。

 6 控制及效果评价

6.1 感染控制和预防措施

6.1.1 积极救治感染患者,对其他可能的感染患者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6.1.2 对与感染患者密切接触的其他患者、医院工作人员、陪护、探视人员等进行医学观察,观察至该病的最长潜伏期或无新发感染病例出现为止。停止使用可疑污染的物品,或经严格消毒与灭菌处理及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6.1.3 根据发生医院感染暴发的特点,切断其传播途径,其措施应遵循 WS/T 311 的要求。 6.1.4 对免疫功能低下、有严重疾病或有多种基础疾病的患者应采取保护性隔离措施,在需要的情况下可实施特异性预防保护措施,如接种疫苗、预防性用药等。医务人员也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6.2 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

 6.2.1 1 周内不继续发生新发同类感染病例,或发病率恢复到医院感染暴发前的平均水平,说明已采取的控制措施有效。

 6.2.2 若医院感染新发感染病例持续发生,应分析控制措施无效的原因,评估可能导致感染暴发的其他危险因素,并调整控制措施,如暂时关闭发生暴发的部门或区域,停止接收新入院患者;对现住院患者应采取针对防控措施。情况特别严重的,应自行采取或报其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后采取停止接诊的措施。

 7 总结与报告

 7.1 根据《医院感染暴发报告与处置管理规范》进行总结与报告,具体要求参见附录 D。 7.2 各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调查报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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