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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包罗各种税务热点问题

 大美儿 2017-02-23

货物和劳务税热点问题

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跨境免税服务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3栏“出口免税销售额”,不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第8、9栏。


 2.购买非保本的理财产品,到期收到的利息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3.增值税申报时,税控系统汇总的销项税额与申报系统申报的销项税额存在几分钱误差怎么办?

答:此误差是系统原因造成的,是正常的,并不影响申报;可以通过修改第2列“销项税额”金额消除误差,最后一列销项税额也要记得修改。


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三)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5.一般纳税人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时税率是填写13%还是0?

 答: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时税率为0。


 6.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是否需要视同销售?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规定:“七、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2017年纳税人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何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136号)的规定:“一、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

1.企业发生资产损失,汇算清缴如何税前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2.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规定:“一、关于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股东交企业所得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因此,境内居民企业将未分配利润转增所有股东对其的投资,相当于股东取得权益性投资收益后再向其追加投资的行为,法人股东(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征收管理热点问题

1.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及时处理丢失或被盗发票。当发生发票丢失或被盗时,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按规定及时刊登公告,声明作废,并列入丢失或被盗发票数据库。一旦发现有开具作废发票者,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2.哪些情形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规定:“第十四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四)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3.新版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有哪些版本?

答: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普通发票换版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0号)第一条规定:“在现有新版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贰角五分、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五个面额的基础上,增加伍角、贰元伍角和参元3个版面以满足纳税人的需求。其规格、联次、防伪措施和适用范围与现有的新版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保持一致。”



来源:北京朝阳税务  根据纳税人网上资料整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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