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谁动了你的加班工资?

 lgzlawyer 2017-02-28

作者 |朱一

来源 | zoezhuemploymentlaw

本文系转载,不代表智合立场

在加班这回事儿上,劳动者常常会进入三个常见的误区..

有大量的用人单位,以种种坑爹的理由不付加班工资,蒙的不只是普通劳动者,甚至很多法律专业人士也深受其害。比如,某天一位在律所工作的哥们儿跟我说:阿拉firm实行的是弹性工作制,所以可以不付加班工资。小朱律师同情的看着他,送了他俩字——法盲。

估计这位哥们儿的误解不是个例,我们今天就来看一下,在加班这回事儿上,劳动者三个常见的误区:


误区一


我实行的是弹性工作制,所以公司可以不付加班工资

所谓的弹性工作制,法律术语叫“不定时工作制”。这是小朱律师见过的用人单位不付加班工资的最常见理由,如果您实行的真是不定时工作制,除了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确是不能获得加班工资的。但是,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它是需要审批滴!

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批,它是长成下面这样滴:

在上海市,一般情况人保局只会批复高管、销售人员、外勤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如果您的岗位与这三个职位都不沾边,单位又跟你说你是“弹性工作制”,那么,很有必要让单位出示一下上面的批复,以便验证自己究竟是不是应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此外,各位看官是不是有这样的经历:单位所谓的不定时,是上班定时,下班不定时。自从实行了不定时,就开始过上了“朝九晚无”的酸爽生活。这样的单位——它也是违法滴。不定时工作制的本质,就是灵活工作、灵活休息,在能够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单位不能对员工实行严格的考勤。所以,公司如果跟您说你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您可以反问:活干完了,我明早可以不来上班吗?


误区二


『 单位安排我加班我就一定要服从 』

当员工最郁闷的事是什么?白天忙一天,晚上要加班。

比最郁闷的事更郁闷的事是什么?白天闲一天,临下班前半个小时被安排工作任务要加班。

鄙视。

虽然,作为职业人士,及时响应老板和客户需求可能是职业素养的一部分。但在法律上,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公司并没有权利要求员工加班。所以,单位和劳动者必须树立的正确观念是:我加班,是因为我素质高,而不是我的义务;我拒绝,那是我的权利。你要因为我的拒绝做出任何打击报复行为——嘿嘿,法律是站在我这一边的。


误区三


『 单位不付加班工资唯一的解决渠道是劳动仲裁和诉讼 』

在劳动仲裁和诉讼中,关于加班工资的争议,员工的败诉率是很高的。为什么呢?还记得一位伟人的话不?

“谁主张,谁举证”,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要提供证据证明加班的存在。而要求劳动者提供考勤记录(并且是原件哦),基本不现实。一句话,在加班工资的争议中多数劳动者都处于举证无能的境地。

那劳动者可以怎么办呢?不要忘记,除了劳动仲裁,我国的法律制度下还有另一个监督用人单位、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途径——

让我们来看看劳动监察的调查、检查措施:他们可以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可以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其法定的调查手段,远非劳动仲裁和法院能比。此外,在现行恶劣的司法环境下,敢在法庭上提供伪证的单位数见不鲜,但敢于向政府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还真是不多。

所以,那些取证无能的劳动者,大可不必在仲裁诉讼这一条道上走到黑。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可能会取得更好的效果。并且,在此为上海市人保局的便民程度点个赞,在撰写本文的时候,小朱律师发现,上海市人保局的官方网站(http://www./)居然是可以受理劳动监察在线投诉举报的,比起动辄要持续半年到一年的仲裁和诉讼,真心的方便快捷。

看到这里,估计广大法务和HR朋友们,要开始汗哒哒了。如果员工加班都要单位支付加班工资——那单位怎么办?(小朱律师答:那不是应该的吗?)。嘿嘿,别急,首先,了解我的读者都知道,我的文章,都能实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效果,我还会写个下集《节省加班工资,你可以这么玩儿》;其次,你想知道怎么管理员工的工作时间嘛?小朱律师会在2016116日下午14点到16点,举行一个在线沙龙,分别从员工的角度和单位的角度,传授一下员工争取加班工资的维权途径以及单位减少加班成本的妙招。届时读者朋友们可以再次见识一下'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效果。

希望了解工作时间管理和加班工资到底怎么玩儿的朋友们

(是的,这是一篇很有技术含量的广告帖)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