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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马直属库

 东篱秋屋 2017-02-28
一、 认真执行“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和“安全、经济、卫生、有效”的防治原则。
  二、 抓好防治工作,做到“清、消、隔、改”。
清:即清洁卫生。时常保持清洁、干燥、仓内墙角、窗台、铺垫物及至梁、柱等地方无杂物、无浮尘。
消:即消毒杀虫。对使用前及使用后的仓房、装具器材、仓储器械等及时消毒处理。
隔:即隔离防护。通过安装纱门、纱窗,打防虫线等措施,防止储粮害虫传播蔓延。
改:即改造仓房不符合安全储粮要求的环节。做到“上不漏下不潮,仓内面面光”。
  三、 严格按照检查时间和检查程序检查害虫。根据当地当时的气候条件,粮仓特性及粮种、入库时间、粮食质量等具体情况,将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全面普查结合起来,必要时增加检查的频率,以便及时掌握仓库害虫活动的状况。一般属于基本无虫粮的可以不作除治,但要做好防护工作,对即将调出的粮食,则应根据要求进行处理;属于一般虫粮必须在半日内除治,严重虫粮七日内除治;危险虫粮必须立即封存隔离,限五日内歼灭,同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
  四、 化学药剂防治。在进行化学药剂防治时,要做到“二个确定,一个明确”。
  1、对查出的储粮害虫要尽快、准确地确定其虫种、虫期、虫口密度及部位和活动的范围。
  2、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施药方法:常规施药法(包括粮面施药、埋藏施药),低剂量施药(包括缓释熏蒸、间歇熏蒸、低剂量熏蒸、低剂量混合环流熏蒸)。
  3、在进行化学防治时,应明确药剂种类,药剂性质、药剂使用范围、密闭时间、放气天数、熏蒸时要求的平均粮温、各种药剂使用前应注意的事项。
  4、熏蒸放气结束后,应检查熏蒸效果,并及时填写熏蒸记录。
  五、 综合防治:
即:应优先采取控制环境条件的方法,如控制粮食水分,控制粮食温度及控制粮粒间大气成份等方法预防害虫的发生,使环境条件不利或可抑制害虫的发生发展。在这些方法能成功地控制害虫发生时(即使有少数害虫但不发生严重危害时),按照经济原则,不必进行其它人工防治。在这些方法不能成功地控制害虫的发展时,才应用化学防治法、物理防治法或生物防治法。各种方法可科学配合使用,取得综合防治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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