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语红楼》(精编版)91
风之子原创
时至今日,方幡然悔悟。一入红楼深似海,不谬矣。
秦可卿于贾府的恩德,一直以为都是可卿托梦给凤哥儿,这两个脂粉堆里的英雄,互相嘱托,交代后事,为贾府计。
而这样的认识,是为第十三回可卿之死,畸笏叟老儿的批语所蒙蔽的。所谓:
【甲戌:今秦可卿托□□□□□□□□□□□□□理宁府亦□□□□□□□□□□□□□凡□□□□□□□□□□□□□□□□在封龙禁
尉,写乃褒中之贬,隐去天香楼一节,是不忍下笔也。】
【甲戌:“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
这里口口声声之所以不写淫丧,是为了可卿托梦给凤哥儿,对贾府的恩德。可是,到现在我才发现,这还是障眼法。我甚至疑心,《红楼梦》迷宫,应该是作者曹雪芹和批语者脂砚斋畸笏叟一起“合谋”编织的。不然,如何误我于戚戚焉?
只要我们把第十三回可卿之死,第十五回葬礼方完,第十六回贾元春册封贵妃居凤藻宫,第十七十八回元妃省亲联系起来,就立刻恍然大悟了。
设若可卿和贾珍偷情天香楼事发,可卿没有一点担当,哭哭啼啼,千般委屈,就是不死,好歹活着,怎么办?
这件事情,没有一个人做出牺牲,是过不去的。可卿不死,尤氏不会甘休。贾珍两头为难,以他对可卿肉体的迷恋,是没有杀人灭口的血性的。而此事一旦挑明,贾蓉也就处于不尴不尬之地。这样一来,岂不天下大乱,丑事传扬,贾府成为天下笑柄。
那么,还会有贾元春的册封吗?
贾元春的封号是贤德妃。这是贾元春“二十年来辩是非”的道德修养的结果,也是贾府自宁荣二公起家以来宽厚以待下人有德之家口碑的累积。贾元春的册封其实是对贾府近百年历史的一种肯定和表彰。
所以,如果贾珍和秦可卿的爬灰事件抖落出去,贾府就完蛋了,也就没有什么贾元春的贵妃的荣宠了。就好比薛蟠的人命官司拖累了薛宝钗的选秀,贾府的爬灰事件一定会使得贾府和贾元春多年的努力付水东流。不要说册封贵妃,失宠都是小事,废了都是可能的。
所幸,秦可卿没有,明明是贾珍负她,溜之大吉。这个外柔内刚的弱女子,一人一力承担了,用她年轻的生命,为贾府遮住了丑事,保住了贾府的荣光。
这才是秦可卿对贾府的大恩大德。这才是她虽有爬灰污点,却依然可以名列金陵十二钗正册的原因。
天下大勇如可卿者,有几人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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