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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呗

 霸王龙勇士 2017-03-08

《蚂蚁花呗用户服务合同》条款调整公告

       为了给花呗用户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我们对《蚂蚁花呗用户服务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新的合同将在2017年3月6日正式上线,并于当日生效,现就本次主要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于蚂蚁花呗将为客户提供更多种类的服务,合同增设了花呗不分期贷款模式下的延期还款服务概念;同时细化了消费性授信融资下花呗分期服务的内容,区分为账单分期服务和交易分期服务。服务商将适时向用户提供上述服务。

      二、对部分合同条款的描述进行了修订,使之更加符合蚂蚁花呗服务的业务逻辑。

      三、去除花呗费率表,消费性授信融资下花呗分期服务及延期服务定价请见相关页面展示。

      调整后的协议内容附后,如不同意或无法理解上述协议修改内容的,请登录蚂蚁花呗或者致电95188-2服务热线寻求帮助。

      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重庆市阿里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商融(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日

 

 

 

蚂蚁花呗用户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特别提醒: 在您确认签署本合同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特别是以粗体或下划线标注的条款。一旦您签署本合同,即意味着您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意与本合同其他方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本合同并接受本合同约束。未满十八周岁者请勿开通本服务,若已经开通,请立即取得监护人对您使用花呗服务的许可并在还款后关闭本服务,服务商亦有权即时终止对您的服务。

本合同缔约方除您之外,本合同其他方包括:重庆市阿里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小贷”)、商融(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融保理”)。本合同中将单称或统称前述主体为“服务商”,前述各方的相关定义详见本合同。

合同签订地及履行地:杭州市西湖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条 基本信息

请关注以下基本信息要素,将有助于保障您的服务体验:

为了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本合同在向您展示时将部分隐藏您的身份信息,您的身份信息详情以您用于签署本合同的支付宝账户所对应的个人信息为准。

指定支付宝账户:

用户姓名:

身份证号码:

还款日:每月  日(以系统显示为准)

合同生效要件:本合同自服务商审核通过后或您首次成功使用本服务中的任一服务之时生效。

 

第二条 术语定义

2.1蚂蚁花呗、花呗或本服务:指服务商为您提供的在线消费服务。该服务包括花呗消费性授信融资和花呗分期,服务商有权不时调整前述服务的营销名称。

2.2花呗消费性授信融资:指蚂蚁小贷向您提供的,限于消费用途的授信额度服务,您可以使用该笔融资额度购买服务商认可的商品或服务。该服务亦称“花呗”或不时调整的其他营销名称。

2.3花呗分期:系下述服务共同拥有的运营品牌,包括:您向交易对手购买商品或服务时,由商融保理为您提供的基于保理的授信服务,以便交易对手接受您通过花呗分期页面流程设置的分期付款而向您提供商品或服务。或者是由蚂蚁小贷向您提供的基于花呗消费性授信融资服务项下的分期服务。在不影响您使用的情况下,向您提供何种服务由商融保理和蚂蚁小贷根据自身的运营规则、商业安排及交易场景适时决定。在不同的在线交易平台花呗分期会有不同营销名称,比如“花呗分期”、“天猫分期”、“花呗·天猫分期”、“分期购”、“蚂蚁花呗分期”或不时调整的其他营销名称。具体业务以实际的展示及操作流程为准。

2.4套现:指您与交易对手或第三方通过虚假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商品转卖等方式将本合同项下的授信资金通过交易对手或者第三方变现的情形。

2.5蚂蚁小贷:指重庆市阿里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6商融保理:指商融(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7支付宝公司:指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8网商银行:指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服务内容

3.1蚂蚁花呗向您提供如下服务内容:

3.1.1花呗消费性授信融资服务;

3.1.2花呗分期服务;

3.1.3针对上述服务的账单查询、展示、还款提醒。

您同意,服务商有权基于业务发展及风险控制需要而单方面增加或减少乃至终止上述服务,但不会侵害您既有的合法权益。上述服务的费用收取标准可参见附件一《花呗消费性授信融资用户服务合同》和附件二《花呗分期(保理版)用户服务合同》的约定,若有变动以蚂蚁花呗页面展示为准。

3.2您可以根据需要在特定消费场景选择适合的服务进行付款,前述付款所指称的含义以服务商与您的具体约定为准。

3.3鉴于蚂蚁花呗目前包含上述两大类服务,前述服务由不同的服务商运营,使用前述服务您可能会与一家或多家服务商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服务商也可根据实际运营策略,在不影响您使用的情况下调整服务方式和服务种类,对此您不持异议。

第四条 信息收集、使用、共享

4.1信息搜集

为更好地向您提供本服务,除您在申请或使用本服务时主动向服务商提供的信息外,您同意并授权服务商通过以下途径获取您的信息:

4.1.1收集您留存在服务商的关联公司和(或)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公司处任何与本服务相关的信息;

4.1.2收集您留存在服务商的合作伙伴(包括但不限于小贷公司、担保公司、保理公司、基金公司、证券机构、信托公司、其他本、第三方合作机构等,下同)处任何与本服务相关的信息;

4.1.3向征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下同)、资信评估机构或有关法律、监管机构许可的类似机构(以下统称“征信机构”)查询、核实、打印、留存您的信息和(或)信用报告;

4.1.4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司法机关、监管部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查询、打印、留存与任何本服务相关的信息;

4.1.5向合法留存您信息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收集与任何本服务相关的信息。

4.2信息类型

您同意并授权服务商收集的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4.2.1您及您的关联方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名称、证件号码、证件类型、住所地、电话号码、支付宝或网商银行账户认证信息、电子邮箱地址、生物特征以及其他身份信息;

4.2.2您访问本服务网站及其相关网站、或本服务移动设备客户端时,或使用本服务时的操作日志,包括但不限于您的计算机IP地址、设备标识符、硬件型号、操作系统版本、您的位置以及与本服务相关的日志信息;

4.2.3您在申请、使用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时所提供、形成的任何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及您提供的关联方的数据和信息;

4.2.4您及您的关联方在服务商的关联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公司和合作伙伴处留存以及形成的任何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网商银行账户和/或证券账户和/或其他银行账户信息、您在淘宝网及天猫网站上形成的任何信息和数据、您与服务商的关联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公司和合作伙伴之间存在的任何合同及您在该等合同项下的履约情况、您在服务商的关联公司(或)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公司网站及移动客户端的行为数据;

4.2.5您的信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征信记录和信用报告;

4.2.6您的财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店铺/企业经营状况、财税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基金、保险、股票、信托、债券等投资理财信息和负债信息等;您同意并确认,您在将前述信息提供给服务商之前已清楚知晓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前述信息对您做出的负面评价。

4.2.7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司法机关、监管部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或其他合法有权机构留存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户籍信息、您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工商信息、诉讼信息、执行信息和违法犯罪信息等;

4.2.8您授权服务商查询您的社保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参保状态、缴费额度、缴费年限、缴费单位。为了避免您重复授权的不便,您做出的前述授权,表明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无需再逐一向您另行获取其向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您上述信息的授权。该授权在您贷款申请及使用期间持续有效,全部服务关闭后自动失效。

4.2.9与本服务相关的、您留存在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的其他相关信息。

4.3信息使用

为更好地向您提供本服务,您同意并授权服务商将您的信息用于如下用途:

4.3.1创建数据分析模型,为您提供适合于您的融资、保理、风险控制等服务,并维护、改进这些服务;

4.3.2为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授信、保理等服务,比如在为您提供前述服务时进行贷前调查等;

4.3.3比较信息的准确性并与第三方进行验证,比如验证您的身份信息等;

4.3.4合理评估您和(或)您关联方的经营状况,防控风险;

4.3.5为使您知晓本服务并能够及时了解服务商提供的其他服务,通过电子邮件、淘宝平台/支付宝公司/网商银行/阿里巴巴站内信、支付宝钱包消息、旺旺系统信息、手机短信和(或)传真等方式向您发送服务状态的通知、营销活动及其他商业性信息。在本服务有效期内,服务商将以最高每月五次的频率向您发送商业性手机短信,短信类型为金融类服务的营销活动资讯;

4.3.6若服务商与您的纠纷未能够协商解决而需要通过借助催收及法律途径解决的,服务商会将您的信息提供给催收公司、律师事务所、法院、仲裁委员会和其他有权机关;

4.3.7若服务商与您亲戚朋友、联系人等关联方存在纠纷未能协商解决的,服务商可能会自行或通过催收公司、律师事务所、法院、仲裁委员会和其他有权机关与您联系,请您帮助服务商或上述机构向您的关联方转达相关诉求,上述转达以您自愿为基础,并不会让您承担任何额外的法律责任;

4.3.8预防或阻止非法的活动;

4.3.9保护您的账户安全;

4.3.10经您许可的其他用途。

4.4信息分享

服务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您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会为满足第三方的营销目的而向其出售或出租您的任何信息。您同意并授权服务商在下列任一情况下将您的信息与第三方共享:

4.4.1为了向您提供或推荐服务商的关联公司和(或)阿里巴巴集团的服务和/或产品的需要,将您的信息提供给服务商的关联公司使用;

4.4.2某些服务和/或产品和/或推广活动由服务商的合作伙伴提供或服务商与合作伙伴共同提供,服务商会与其共享并使用您的相关信息;

4.4.3为建立信用体系,您同意并授权服务商向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等征信机构发送您的信息,并一经通知您即向前述机构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或合法有权机构发送您的不良信息;

4.4.4在双方另有约定前,若您在本服务下的任何应付款项逾期,您不可撤销地授权并同意服务商有权在服务商的关联公司和(或)阿里巴巴集团旗下任一网站、其他媒体和服务商认为必要的区域范围内的任意位置公示您违反本合同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名称、肖像、证件号码、住址、具体违约状况等信息;您同意服务商的关联公司和(或)阿里巴巴集团旗下任一公司有权停止向您提供任何服务,因此给您造成损失的,前述主体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4.4.5当您违反本协议约定时,为维护服务商的合法权益,向与服务商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催收公司,及服务商认为可向您传达信息的亲戚朋友、联系人等披露您的违约信息;

4.4.6您同意服务商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和您其他相关信息向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和监管信息系统报送,供监管部门使用和您授权查询使用;

4.4.7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权机关的要求;

4.4.8获得您的同意或授权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合同的附件及适用

5.1本合同由正文、附件一《花呗消费性授信融资用户服务合同》、附件二《花呗分期(保理版)用户服务合同》和附件三《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共同组成。

5.2您理解并同意,在选择使用花呗消费性授信融资服务时,除遵守本合同正文的相关约定外,您还应遵守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本服务网页相关约定。

5.3本合同任何条款、附件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免责条款及故障条款

6.1因下列原因导致服务商及为本合同所涉产品提供基础服务的支付宝或网商银行(以下简称基础服务商)无法正常提供服务,服务商及基础服务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6.1.1服务商或基础服务商系统停机维护或升级;

6.1.2因台风、地震、洪水、雷电或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原因;

6.1.3您使用的电脑软硬件和通信线路、供电线路出现故障的;

6.1.4您操作不当或通过非服务商授权或认可的方式使用服务商服务的;

6.1.5因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网络拥堵、系统不稳定、系统或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银行原因 、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

6.2尽管有前款约定,服务商及基础服务商将采取合理行动积极促使服务恢复正常。

6.3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变更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指引、通知、政策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服务商及基础服务商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不应视为违约,服务商可根据相关规定变更协议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

6.4 故障条款

您理解本合同所涉服务有赖于服务商及基础服务商系统的准确运行及操作。若出现服务商及基础服务商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引发了展示错误、您或服务商或基础服务商不当获利等情形的,您同意服务商及基础服务商可以自行或通过第三方采取更正差错、扣划款项、暂停服务等适当纠正措施。

 

第七条 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权利义务的转让

7.1合同变更与解除

 

7.1.1服务商有权修改本合同中与您相关的权利义务,但相关修改不会加重您在还款金额、利(费)率和期限方面的责任。一旦合同条款变更,服务商将书面通知您,除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另有强制性规定外,经修订的内容一经通知,立即生效。若您不同意修改本合同,则应当自该等通知送达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并全额还清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如有);若您在修订生效后继续使用本服务,视为您同意并接受修改后的合同。

7.1.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双方协商确认外,您不得要求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服务商基于自身经营考虑,可通过网上公示等通知送达方式提前宣布中断、终止本合同或其部分条款所涉服务,并要求您在指定期限内偿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如有)。

7.2合同提前终止

您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如果有下列情形发生,您同意服务商有权终止为您提供服务,您应立即归还已产生的应付款项:

7.2.1您主动关闭本服务;

7.2.2您在本服务中使用的支付宝账户或网商银行账户被注销;

7.2.3冒用他人名义、盗用他人账户使用本服务;

7.2.4从事不法交易行为,如洗钱、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其他监管机构、司法机构、服务商认为不得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的物品等;

7.2.5利用本服务套现;

7.2.6从事任何可能侵害本服务系统、资料之行为;

7.2.7支付宝公司或网商银行全部或部分终止为您提供服务;

7.2.8您的使用资格、条件无法满足本服务公开标准或要求的

7.2.9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协议或规则的,其他违背本合同及本服务网站各项规则的情况。

7.3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未经服务商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服务商有权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且转让行为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服务商将书面通知您该等转让行为。

第八条 客户热线服务

8.1您同意,服务商授权支付宝公司对外统一向支付宝用户提供有关本服务的客户热线服务,受理有关本服务的所有咨询、投诉、建议等客户服务。服务商承诺:积极配合支付宝公司处理客户热线服务。针对客户服务中可能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在排除客户责任的前提下,经协商仍无法明确责任方的,服务商同意按照支付宝公司的判断结果暂时先行承担相关损失或由相关机构进行赔付、补偿,以满足客户服务需要。事后,服务商将积极调查、协商,明确最终责任人及承担方式,并由最终责任人实际承担责任。

8.2若您对本服务有任何疑问或遇到任何使用障碍(包括但不限于无法使用本服务、息费计算方式与明细信息不明、还款失败、秘密信息安全与披露等问题),您均可以通过支付宝网站自助客服、在线客服和电话客服(95188)等方式,直接联系支付宝公司寻求帮助。若支付宝公司无法解答或处理您的问题,支付宝公司将及时将您的问题提交服务商并督促其处理,支付宝公司将负责向您及时反馈最终结果。  

  

第九条 送达与管辖

9.1送达条款

9.1.1除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另有强制性规定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服务商传递给您的书面通知,按照您向服务商提供的通讯地址交邮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书面通知的形式还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服务网站公告、淘宝平台公告、向您发送电子邮件、淘宝平台或者支付宝站内信、旺旺系统信息、手机短信和传真等电子方式,在采用电子方式进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发送当日即视为送达。

9.1.2法律文书送达

您同意司法机关按照本合同附件三《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的约定向您送达法律文书。

9.2管辖条款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含申请支付令)。为减轻双方诉讼成本,加快诉讼效率,双方同意争议之解决可以向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网址为www.zjwsft.gov.cn)提起诉讼(含在线申请支付令),并可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在争议处理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条 其他

10.1本合同中所称的“淘宝平台”,系指包括但不限于淘宝网,域名为 taobao.com;天猫,域名为tmall.com;一淘网,域名为etao.com;聚划算,域名为ju.taobao.com;阿里旅行网(飞猪),域名为www.alitrip.com/fliggy.com/feizhu.com);等网络平台以及淘宝客户端;天猫客户端;聚划算客户端;阿里旅行(飞猪)客户端等。

10.2服务商的关联公司:在本合同项下特指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浙江融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商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招财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公司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10.3本合同及附件中所称的“本服务网站”,系指由支付宝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网站(域名为alipay.com)、支付宝钱包和/或其他名称的支付宝客户端、支付宝WAP页面等。

 

 

附件一:

花呗消费性授信融资用户服务合同

您理解并同意,您在使用花呗消费性授信融资服务时,除遵守主合同《蚂蚁花呗用户服务合同》的相关约定外,还适用本附件合同的相关约定。

第一条 术语定义

除非本附件合同正文另有明确所指,在本附件合同中所用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1.1花呗消费性授信融资:指蚂蚁小贷向您提供的,限于消费用途的授信额度服务,您可以使用该笔授信额度购买服务商认可的商品或服务。该服务亦称“花呗”或不时调整的其他营销名称。本附件合同中简称“本服务”。

 

1.2指定支付宝账户:指您申请、签约、使用、终止本服务所必需的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

 

1.3指令:指您通过指定支付宝账户,输入支付密码或按照《支付宝服务协议》约定的方式,向蚂蚁小贷发出的各项指令(包括且不限于信息传递指令、授权性指令等),所有指令及其内容均不可撤销及变更,除非本附件合同或双方另有明确约定。

 

1.4本金:指蚂蚁小贷向您发放的授信资金的原始金额。

 

1.5应还款额:指您累计已逾期和在当月还款日应当偿还的授信资金的本金、利息、罚息、手续费及其他款项(如有)的金额总和。

 

1.6应付款项:指您因本服务尚未偿还的所有授信资金本金、累计已产生且未偿还的利息、罚息、手续费及其他因本服务产生或与本服务有关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蚂蚁小贷为您垫付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交通费、鉴定费、催收费用等。

 

1.7 账单日:指每个月由蚂蚁小贷向您发出的,通知您本期应还款项的具体日期,在系统技术可实现的情况下,蚂蚁小贷将为您提供账单日变更功能,具体变更规则以页面展示为准。账单是否发出或收到与您是否需要归还相应债务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您的应还款项以蚂蚁小贷系统的计算及提示为准。

 

1.8还款日:指您所获得的授信资金每月的固定还款时间,在系统功能实现的情况下,还款日将根据您对账单日的变更而相应改变,具体规则以蚂蚁小贷确认的为准。

 

1.9期数:指您在使用花呗服务项下的分期还款服务时,您选择的分几次在还款日归还授信资金本金和手续费。

 

1.10最低还款金额:指蚂蚁小贷规定的在您选择对已到期的 “不分期服务项下授信资金”进行延期还款服务申请时应该偿还的最低金额,包括累计未还的不分期授信资金本金的一定比例、所有已发生的费用和利息(含罚息)、所有逾期的“不分期服务项下授信资金”、所有未结清的分期授信资金当期金额及其他蚂蚁小贷规定的您应该偿还的欠款金额的总和。具体金额以每月账单日显示的“最低还款金额”为准。

 

1.11循环计息:指在延期还款服务中,蚂蚁小贷对多次延期还款的消费授信资金根据延期次数按日计算利息,如100元延期还款授信资金本月计息后若下月该笔授信资金中仍有90元需要延期偿还的,则蚂蚁小贷对90元继续计息,同理该90元中下月有80元需要延期偿还的,则蚂蚁小贷下月对80元继续计息,以此类推直至上述授信资金全额结清。

 

1.12交易对手(卖家):指向您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接入本服务的商户。

 

1.13余额宝还款:指为偿还本附件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目的,您同意并授权蚂蚁小贷代您持续向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送余额宝货币基金交易指令,直接将您持有的余额宝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赎回,并以转让或赎回交易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您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直至清偿完毕。。您承诺前述交易委托指令视同您本人作出。余额宝还款实现的时间以蚂蚁小贷通知为准。

1.14 花呗代扣:您授权在您开通本服务的同时,将花呗增加为支付宝公司为您提供的各类代扣服务的扣款资金渠道之一,可使用本服务作为代扣资金渠道的具体代扣服务以支付宝公司实际向您提供的为准。您理解并同意,支付宝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提供具体代扣服务时决定“花呗”在扣款资金渠道中的顺位,具体以页面提示或支付宝公司网站的相关规则、解释为准。

1.15资金授权服务:您授权在您开通本服务的同时,将花呗增加为支付宝公司提供的资金授权服务的资金渠道之一,资金授权服务内容以您另行签订的《资金授权用户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第二条 花呗消费性授信融资服务

2.1服务规则

2.1.1授信额度或消费额度:指蚂蚁小贷根据您综合状况预测核定的、为您提供消费性授信融资的最高额度,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您可登陆指定支付宝账户,在本服务相关页面查询您的预计授信额度。您理解并同意,由于上述额度为蚂蚁小贷对您初步预测及评估的授信额度,故蚂蚁小贷并不向您承诺在额度有效期内您可完全使用上述最高额度;蚂蚁小贷可根据对您的风险评估状况及运营政策随时调整授信额度或停止授信在系统功能实现的情况下,您可主动向蚂蚁小贷申请调整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固定额度、临时额度、专用额度等。

2.1.2授信额度有效期:指在授信额度内,您可向蚂蚁小贷申请授信资金的期限。本附件合同初始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附件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授信额度有效期届满前,若本附件合同双方均无异议,授信有效期可从到期之日起自动展期一年,展期次数不限

2.1.3授信额度冻结及解冻:特别地,您在使用“资金授权服务”时,蚂蚁小贷将根据您指定的交易对手(卖家)发出的指令对该笔交易金额对应的授信额度进行冻结。冻结期间,您将无法使用该部分被冻结的授信额度。如您与交易对手达成一致取消交易或其他原因交易取消的,前述被冻结的授信额度将予以解冻。

2.1.4提款申请:您可基于交易支付需求逐笔向蚂蚁小贷申请提取融资资金。蚂蚁小贷有权委托支付宝公司调整您使用本服务的提款(支付)限额,包括但不限于单笔限额、每日限额和每月限额。特别地,您在使用“资金授权服务”时,您同意授权您指定交易对手(卖家)向蚂蚁小贷发出提款申请。

2.1.5放款审核:蚂蚁小贷有权逐笔审核您的提款申请,独立做出是否审核通过的判断。

2.1.6授信资金发放和支付:若通过放款审核,蚂蚁小贷将通过支付宝公司以及其合作机构(如有)将您申请的消费授信资金支付给您指定的交易对手(卖家);您同意由支付宝公司及其合作机构(如有)按照交易所使用的服务形式完成向您交易对手(卖家)的支付。特别的,您同意蚂蚁小贷有权根据交易场景自主规则判断是否立即发放授信资金,也可以根据场景规则在收到通过支付宝公司传递的融资申请人、平台、交易对手或其他有权人的指令后再行发放授信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立即放款、延后放款等(如您指定的交易对手为淘宝平台卖家非境外卖家时,蚂蚁小贷将于收到您或系统确认收货的指令后进行授信资金的发放,各类发放规则以具体支付场景为准)。。

2.1.7授信资金的用途:本附件合同项下的授信资金仅能用于蚂蚁小贷认可的消费之用,严禁使用本服务套现。

2.1.8明细查阅:蚂蚁小贷将于每月初在蚂蚁花呗服务网站向您展示上月“花呗”服务的详情,包括但不限于消费明细,您可主动至本服务网站查询。

2.1.9到期还款:您应在还款日24点前(含当日)清偿全部应还款额,逾期未清偿,将影响您的征信记录。还款规则详见第2.4条的约定。

2.1.10授信资金到期日:在不分期服务项下,蚂蚁小贷当月发放的授信资金的到期日为下月还款日;在分期还款服务项下,您的授信资金到期日为分期期间的最后一个还款日。

2.2服务类型

2.2.1本附件合同项下的消费性授信融资的服务类型如下,蚂蚁小贷根据业务运行规则可自行决定为您提供一种或多种服务类型,在蚂蚁小贷提供多种服务类型的前提下,您可自行选择:

2.2.1.1不分期服务(又称“不分期”或“下月付”):指您在授信资金发放后的次月的还款日须一次性全额归还本金的服务类型。不分期服务不收取手续费,在蚂蚁小贷未向您提供其他服务类型的提前下,本附件合同项下的服务类型默认为不分期。

2.2.1.2延期还款服务:指蚂蚁小贷为您提供的已经到期的“不分期服务”项下的授信资金在归还最低还款金额后剩余授信资金本金可自动延期到下月还款日再归还的服务。使用该服务后,上述本金不视为逾期,且下月若继续使用延期还款服务,则上述本金的剩余部分仍可继续延期归还,依次类推,直至授信资金全部结清。蚂蚁小贷对上述服务收取相应利息,您应于下月还款时一并归还上述利息。

在下月账单日前您可通过延期还款服务,使“不分期服务”项下的当期逾期授信资金本金延长至下月还款日还款,且停止计收相应的逾期罚息。对于当月账单日显示已经逾期的“不分期服务”项下授信资金无法使用延期还款服务,

2.2.1.3分期还款服务或分期还款:包括账单分期服务和交易分期服务,分期还款服务的期数和每期还款金额以本服务网站、客户端显示为准,您应于分期还款期间内的每期还款日按时归还相应本金和手续费。

2.2.1.3.1账单分期服务:指在每月蚂蚁小贷向您展示上月明细后还款日(含)前,您可对上月获得的不分期授信资金本金中的部分或全部申请分期还款,并在每期的还款日归还固定金额的授信资金本金和手续费。分期还款服务中的应还款额,自分期前的授信资金到期日之次月的还款日起进行还款。

2.2.1.3.2交易分期服务:指您在蚂蚁小贷认可的交易场景向交易对手购买商品或服务时,由蚂蚁小贷向您直接提供分期方案的服务,你选择特定分期方案并确认支付后交易对手获取授信资金,而您需根据分期方案在每期的还款日归还授信资金本金和手续费。该服务在不同场景会有不同营销名称,可能使用“花呗分期”、“天猫分期”、“花呗·天猫分期”、“分期购”、“蚂蚁花呗分期”或不时调整的其他营销名称。具体业务以实际的展示及操作流程为准。

2.2.2蚂蚁小贷将根据业务运行规则不时上线其他服务类型,其他服务类型的规则和费用计收以蚂蚁花呗服务网站公告为准,蚂蚁小贷也可随时根据运营需要及对您的综合评估暂停直至取消您享受某种服务的资格。

2.3费用计收规则

2.3.1基于本附件合同项下现有的服务类型,蚂蚁小贷将向您收取以下费用:

2.3.1.1手续费:在您使用分期还款服务的情况下,蚂蚁小贷将向您收取分期手续费,手续费按照授信资金本金的一定比例收取,分期按月偿还。根据分期还款的期数不同,手续费收取比例不同。

2.3.1.2延期还款利息:在您使用延期还款服务的情况下,蚂蚁小贷将向您收取延期还款利息,利息按照延期还款的授信资金本金金额的一定比例按日计息,并根据延期次数循环计息。若延期后您成功申请对该部分授信资金进行分期,则按分期服务规则计算相应手续费,不再向您收取延期还款利息。

2.3.1.3逾期利息:无论不分期服务、延期还款服务还是分期还款服务,若您在还款日后仍未清偿当月应还的授信资金本金、手续费和利息的,蚂蚁小贷将按每日未偿授信资金本金、手续费以及利息的合计余额的万分之五逐日计收逾期利息,直至您按照蚂蚁小贷的要求归还最低还款金额或将授信资金本金、手续费和利息清偿完毕。

2.3.2您使用本服务须缴纳的手续费、利息以及逾期利息等收费标准详见 “花呗”客户端页面或交易支付页面相应展示可。蚂蚁小贷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修改或新增费用项目或标准,费用项目或标准修改或新增后将在本服务网站进行公告;蚂蚁小贷也有权根据花呗用户使用本服务的情况和综合评估而对不同用户进行差异化定价。若您不同意修改或新增费用项目或标准或不接受蚂蚁小贷向您展示的服务定价,您可全部或部分停止使用本服务。

2.4还款来源与还款方式

2.4.1还款来源:您仅限于以支付宝账户余额、网商银行及其他银行借记卡账户余额、余额宝理财产品份额等非信贷性资金作为还款资金来源;蚂蚁小贷有权对您的还款资金来源进行监控与管理,并有权不时依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还款资金来源规则作出调整。

2.4.2除本附件合同另有约定外,本服务的还款方式仅为:

2.4.2.1主动还款:您可主动登录指定支付宝账户,使用蚂蚁小贷认可的还款资金来源,根据蚂蚁小贷认可的还款规则,清偿相应的付款项。

2.4.2.2提前还款:在征得蚂蚁小贷同意的前提下,您可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授信资金本金及息费(如有)。所还款项将按照优先偿还截至提前还款日系统提示您归还的息费(如有),再归还剩余本金的顺序予以操作,且蚂蚁小贷有权对前述还款清偿顺序及清偿方式作出合理调整。

2.4.2.3到期自动还款:在双方另有约定前,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支付宝公司,在还款日自动从指定支付宝账户和指定支付宝账户绑定的借记卡银行账户扣划款项用于清偿应还款额;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您不可撤销地同意蚂蚁小贷自行发起余额宝还款操作。在系统功能支持的情况下,您不可撤销地授权网商银行在还款日自动从您指定的网商银行账户或与您的指定支付宝账户、指定网商银行账户绑定的其他借记卡银行账户扣划相应款项用于清偿应还款额。

你理解并同意,到期自动还款功能仅系服务商为方便您还款而提供的一项便捷服务,其可能受系统、技术、网络、合作银行机构等各类因素的限制而导致还款失败或不能;因此自动还款并不意味着服务商承诺或担保到期日必定还款成功或免除您的还款义务。相反的,作为融资申请人您应密切注意还款提示及结果,若出现自动还款失败或不能,您应及时履行主动还款的义务,若因您延误或拒绝还款导致的授信资金逾期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2.4.3指示还款:您同意,在双方另有约定前,若发生下述任一情形,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支付宝公司按照蚂蚁小贷的指示从指定支付宝账户、您本人的其他支付宝账户、与该等支付宝账户绑定的银行账户以及您在蚂蚁小贷关联公司处的留存款项中扣划资金用于偿还应还款额,并有权进行余额宝还款操作;同时在系统功能支持的情况下,您不可撤销地授权网商银行按照蚂蚁小贷的指示从您本人网商银行账户或与该等账户绑定的其他借记卡银行账户或与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绑定的银行借记卡银行账户扣划相应款项用于清偿应还款额:

2.4.3.1您的授信资金被宣布提前到期;

2.4.3.2还款日后,通过前述自动还款方式未能清偿您的全部应还款额。

2.4.4退款还款:您使用本服务支付成功后发生退款的,退款资金将依次先用于偿还被退款的消费交易对应的授信资金逾期利息、延期还款的利息、手续费、本金,再用于偿还本服务项下您所欠的应还款额。

2.5还款顺序

2.5.1您的还款将先用于偿还逾期利息,再依次偿还每笔还款对应的延期还款利息、手续费、本金;若还款资金仍有剩余,将用于偿还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蚂蚁小贷为您垫付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催收费用等,下同)(如有)。

2.5.2蚂蚁小贷有权根据您的信用状况和蚂蚁小贷的风险政策变更前述还款顺序,特别是在还款金额小于您的应还金额的情况下,而无需另行通知您。

2.6特别授权

在双方另有约定前,若本服务项下您的债务逾期未清偿,您不可撤销地同意:网商银行或支付宝公司可根据蚂蚁小贷的请求提供必要协助,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向您提供您在网商银行或支付宝公司所注册的所有网商银行账户或支付宝账户的提现、转账和支付功能等功能,以及止付、扣划资金、发起余额宝还款操作等。

2.7特别约定

2.7.1您承诺使用授信资金的交易背景真实合法。

2.7.2您应及时登录指定支付宝账户,查阅还款日、应还款额及其明细等信息。

2.7.3蚂蚁小贷可不时单方面调整可使用“花呗”服务的应用场景、商品类目和商户范围且无需另行通知您。

2.7.4若发生交易退款,交易对手(卖家)退回授信资金,该笔资金按照退款还款流程处理,本附件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2.7.5蚂蚁小贷可查阅您的支付宝账户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融资相关的交易信息,不时重评您的资信状况,据以单方面调整对您的授信额度及其有效期,而无需事先通知您。若前述调整导致您在本附件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您应当及时清偿到期债务。

2.7.6您授权支付宝公司将您所有支付宝账户使用状况和账户信息随时通知蚂蚁小贷,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退款、交易纠纷、交易信息、账户余额等。

2.7.7除本附件合同另有约定外,您可以随时终止本服务,但前提是本附件合同项下债务已全部清偿。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您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3.1.1您有权要求蚂蚁小贷对您提供的有关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附件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1.2您保证您在本服务网站信息系统中提供的个人信息、交易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3.1.3您应妥善保管您的支付宝账户名、密码、数字证书、支付盾(如有)、与支付宝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手机校验码等与支付宝账户有关的一切信息。您应确保不向其他任何人泄露您支付宝账户的密码。对于因密码泄露所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如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支付宝账户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合法授权之情形时,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蚂蚁小贷,要求蚂蚁小贷暂停本服务。同时,您理解蚂蚁小贷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除法律明确规定,蚂蚁小贷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导致的您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1.4您应按本附件合同的约定归还全部应付款项。

3.1.5接受蚂蚁小贷对有关您消费情况、财务活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按照蚂蚁小贷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并为蚂蚁小贷的前述监督和检查提供工作方便,无论本附件合同是否生效或终止,蚂蚁小贷均有权保留有关资料并均不予退回。

3.1.6您变更通讯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电话、淘宝账户和支付宝账户或网商银行账户等事项的,应于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蚂蚁小贷,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在线或电话联系支付宝公司客服等,您授权支付宝公司获取该等信息并传递给蚂蚁小贷。

3.1.7如您发生对您财务情况构成威胁或对您履行本附件合同项下的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或可能涉及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在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蚂蚁小贷。

3.1.8您声明在订立本附件合同时您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与规章的行为或情形,并且承诺本附件合同订立后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规章;若您上述声明虚假或者上述承诺未被履行,或者您可能发生违法违规风险,蚂蚁小贷有权宣布全部或部分授信融资提前到期、蚂蚁小贷有权提前终止本服务或采取本附件合同约定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救济措施。

3.1.9蚂蚁小贷将根据行业规则、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发展情况为您提供相关的优惠活动或服务,活动或服务规则以届时相关页面公布的内容为准。

3.1.10在您未清偿所有应付款项前,您不得提前终止本附件合同;且您同意在您未清偿所有应付款项前,若申请变更、注销您的任何一个支付宝或网商银行账户,均应事先征得蚂蚁小贷的同意。

3.1.11如您已归还应付款项或以其它方式消除违约情形的,您愿意自行督促蚂蚁小贷及时通知蚂蚁小贷关联公司删除相关违约信息或恢复您与蚂蚁小贷关联公司相关服务协议的履行,以免因蚂蚁小贷关联公司无义务接受来自您的任何通知而造成您的困扰。

3.2蚂蚁小贷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3.2.1蚂蚁小贷应按照本附件合同约定为您提供基于授信融资的各类服务。

3.2.2如蚂蚁小贷发现a)您在蚂蚁花呗服务网站及本服务相关系统中的行为数据或其他信息发生异常变化;或b)您的支付宝账户或您在蚂蚁小贷关联公司任一网站上注册的其他账户出现异常现象;或c)您发生本附件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或d)您不履行或违反与蚂蚁小贷其他任何合同(如有)项下您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您履行本附件合同项下义务,蚂蚁小贷有权基于合理怀疑提前停止本服务并要求您提前归还应付款项。

3.2.3在蚂蚁小贷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其有权要求您落实有效担保等事宜。

第四条 违约及违约处理

4.1违约事件

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4.1.1您未按本附件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偿还应还款额或最低还款金额;

4.1.2您未按本附件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授信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本服务套现、截留应支付至交易对手账户的授信资金;

4.1.3您向蚂蚁小贷提供虚假的信息;

4.1.4您被宣告失踪、处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状态、被刑事监禁、或您发生重大疾病、重大事故等可能影响您偿付能力的情况;

4.1.5您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可能影响您的偿债能力;

4.1.6您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

4.1.7您未履行对蚂蚁小贷负有的其他到期债务,或蚂蚁小贷发现您有其他拖欠债务的行为的;

4.1.8您在支付宝公司、淘宝平台或其他在线交易平台上注册的账户发生不利变化或受到支付宝公司、淘宝平台或其他在线交易平台的处罚;

4.1.9您的资信情况或清偿能力出现其他重大不利变化;

4.1.10您违反本附件合同约定的义务。

4.2违约救济

如您出现本条第一款所述之任何违约情形,或违背您在本附件合同项下其他任何义务、陈述、保证或承诺的,蚂蚁小贷还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4.2.1要求您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4.2.2停止向您发放任何款项;

4.2.3宣布本附件合同项下未偿还的授信资金提前到期,并要求您提前全部清偿;

4.2.4单方面提前终止其为您提供的服务;

4.2.5处分抵押/质押财产(如有)或要求担保人(如有)代偿,实现蚂蚁小贷的债权;

4.2.6通知支付宝公司对您本人的任何一个或几个支付宝账户权限进行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对您支付宝账户的部分或全部资金进行止付、停止向您提供所有支付宝账户支付、提现、转账等服务;

4.2.7通知支付宝公司从您所有的支付宝账户以及与您本人支付宝账户绑定的银行账户资金中扣收全部或部分应付款项以及发起余额宝还款操作。如果账户中款项的币种与授信资金发放的币种不同,蚂蚁小贷和/或保证人有权按扣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成应付款项币种;

4.2.8扣划您在蚂蚁小贷或蚂蚁小贷关联公司处的任何应收或留存款项(如有)用以偿还您在蚂蚁小贷处的债务;

4.2.9以合法手段追偿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债务催讨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第三方机构代为追讨,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由此引起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催收费用等)由您承担;

4.2.10自行决定并通知蚂蚁小贷关联公司依据其相关规则对您或您的关联人士注册的、以及由您实际经营的淘宝平台的所有店铺采取关闭店铺、冻结账户、限制营销等处理措施;

4.2.11根据法律法规或本附件合同约定有权采取的其他违约救济措施;

4.2.12若您未按照本附件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授信资金(该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本服务套现、截留应支付至交易对手账户的授信资金),除前述违约救济措施外,蚂蚁小贷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4.2.12.1自授信资金发放之日起向您收取日利率为0.05%的利息;

4.2.12.2要求您支付授信资金本金、手续费、利息以及逾期利息总金额30%的违约金;

4.2.12.3若您的行为涉嫌犯罪的,蚂蚁小贷有权进一步追究您的刑事责任。

 

 

 

附件二:

 

花呗分期(保理版)用户服务合同

您理解并同意,您在使用花呗分期(保理版)服务时,除遵守主合同《蚂蚁花呗用户服务合同》的相关约定外,还适用本附件合同的相关约定。

第一条 术语定义

除非本附件合同正文另有明确所指,在本附件合同中所用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1.1花呗分期:指您在商融保理认可的交易场景向交易对手购买商品或服务时,由商融保理为您提供授信服务,以便交易对手接受您通过花呗分期页面流程设置的分期付款。该服务在不同的在线平台会有不同营销名称,比如“花呗分期”、“天猫分期”、“花呗·天猫分期”、“分期购”、“蚂蚁花呗分期”或不时调整的其他营销名称。您使用该服务时须受《淘宝服务协议》及其他与之相关的规则约束。具体业务以在线平台的实际展示及操作流程为准。本附件合同中简称“本服务”。

1.2订单:指您向单一商户在同一时间拍下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

1.3指令:指您通过指定支付宝账户,并按照设定的流程及规则,输入密码或按照《支付宝服务协议》约定的方式,向支付宝、在线交易平台、商融保理发出的各项指令(包括且不限于交易指令、信息传递指令、支付指令、授权性指令等),所有指令及其内容均不可撤销及变更,除非本附件合同或双方另有明确约定。

1.4逾期费用:指您未在每月还款日足额偿付应还款项,商户或其指定的债权受让人依照本附件合同约定向您收取的一定比例的费用。

1.5应还款项:指截至账单日,您累计需要偿还的订单总金额、费用、逾期费用及其他款项(如有)的金额总和。

1.6应付款项:指您累计未偿还的订单总金额、累计已产生且未偿还的逾期费用及其他本附件合同项下产生的有关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商户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收费用等。

1.7 账单日:指每个还款周期内由商融保理向您发出的,通知您本期应还款项的具体日期。账单是否发出或收到与您是否需要归还分期债务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您的应还款项以商融保理系统的计算及提示为准。

1.8还款日:指每个还款周期所对应的还款期限届满日当日未全额清偿当期账单中全部应还款额将视为您逾期。还款日以本服务相关页面实际展示为准。

1.9指定支付宝账户:指您用于签署确认本附件合同、偿还本附件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等所必需的您在线交易平台账户绑定的本人支付宝账户。

1.10余额宝还款:指为偿还本附件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目的,您同意并授权商融保理代您持续向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送余额宝货币基金交易指令,直接将您持有的余额宝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赎回,并以转让或赎回交易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您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直至清偿完毕。。您承诺前述交易委托指令视同您本人作出。余额宝还款实现的时间以商融保理通知为准。

 

第二条 订单项下应收账款转让

2.1您理解并同意,根据商融保理与您的交易对手达成的约定,商融保理将自您的交易对手处受让您使用花呗分期对应每笔订单项下的应收账款。前述应收账款自您“下单成功”时从您的交易对手转让至商融保理,您同意您已清楚知晓转让安排而无须由交易对手或商融保理再行通知您。

2.2应收账款自您的交易对手转让至商融保理时,商融保理即对您享有债权,您应向商融保理偿付债务。您理解并同意,此后您向您的交易对手支付的任何款项都不应视作您已履行对应债务的清偿义务。

 

第三条 分期手续费

您同意,商融保理基于向您提供本服务而有权向您收取分期手续费,您已支付的分期手续费一经收取将不予退还。上述分期手续费的标准由商融保理制订并在本服务相关页面展示。

 

第四条 还款

4.1还款约定

4.1.1对于本附件合同项下的订单总金额(含运费<如有>)及分期手续费(如有),您应按本附件合同第一条还款日的约定,以按月归还的方式支付订单金额。商融保理将根据您在本附件合同项下的订单金额计算您的每月应还款额,并在蚂蚁花呗服务网站显示您的每月应还款额及相关账单。

4.1.2您应于每个还款日向商融保理支付该月应还款额,还款时间以商融保理实际收到您款项的时间为准,实际还款额以商融保理实际收到您的款项金额为准。

4.2还款方式:

4.2.1主动还款:您可主动登录指定支付宝账户,使用支付宝公司提供的还款渠道,向商融保理归还应付款项。

4.2.2提前还款:在征得商融保理同意的前提下,您可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本金及息费(如有)。所还款项将按照优先偿还截至提前还款日系统要求您归还的息费(如有),再归还剩余本金的顺序予以操作,且商融保理有权对前述还款清偿顺序及清偿方式作出合理调整。

4.2.3到期自动还款:在双方另有约定前,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支付宝公司在还款日从指定支付宝账户、与您指定支付宝账户绑定的借记卡银行账户扣款或发起余额宝还款操作,扣划款项用于归还应还款额。在系统功能支持的情况下,您不可撤销地授权网商银行在还款日自动从您指定的网商银行账户或与您的指定支付宝账户、指定网商银行账户绑定的其他借记卡银行账户扣划相应款项用于清偿应还款额。请确保在还款日上述账户余额或余额宝额度足够归还应还款项并确保已开通 “余额宝还款服务”功能,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你理解并同意,到期自动还款功能仅系服务商为方便您还款而提供的一项便捷服务,其可能受系统、技术、网络、合作银行机构等各类因素的限制而导致还款失败或不能;因此自动还款并不意味着服务商承诺或担保到期日必定还款成功或免除您的还款义务。相反的,作为融资申请人您应密切注意还款提示及结果,若出现自动还款失败或不能,您应及时履行主动还款的义务,若因您延误或拒绝还款导致的逾期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4.2.4退款还款:已“下单成功”的订单发生退款的,退款资金将用于偿还本附件合同项下您所欠的应还款项。

4.2.5一次性还款:您确认分期购买后,可以一次性归还订单金额。在此情况下,您已支付的手续费(如有)将不予退还。

除上述还款方式外,您不得在未经商融保理的允许下通过其他任何方式进行还款。否则,将不被视为履行本附件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4.3逾期还款的特别约定

4.3.1自您逾期之日起,您须按日向商融保理支付逾期未偿款项的万分之五的逾期费用;

4.3.2您同意,在双方另有约定前,若发生下述任一情形,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支付宝公司按照商融保理的指示通过支付宝代扣服务从指定支付宝账户或您本人的其他支付宝账户、与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绑定的银行账户扣款或发起余额宝还款操作,扣划款项用于归还应付款额;同时在系统功能支持的情况下,您不可撤销地授权网商银行按照商融保理的指示从您本人网商银行账户或与该等账户绑定的其他借记卡银行账户或与您本人支付宝账户绑定的银行借记卡银行账户扣划相应款项用于清偿应还款额:

4.3.2.1您被宣布提前到期还款;

4.3.2.2未能在还款日当日全部清偿您的全部应还款项的;

4.3.2.3经在线交易平台判定,您最终须承担订单总金额但您没有归还应还款项的。

4.4还款顺序

商融保理有权将您的还款首先用于偿还本附件合同约定的应由您承担的各项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以下统称为“费用”,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收费用等,剩余款项按照先支付逾期费用,后支付商品手续费及总金额的原则支付,且商融保理有权对前述顺序作出合理调整。

 

第五条  关于退款/退货的特别约定

如您使用本服务时发生退款/退货的,按如下规则进行处理:

5.1售中退货处理

5.1.1如您申请的退款金额与对应的商品金额一致的,则针对该笔订单取消本服务;

5.1.2如您申请的退款金额小于对应的商品金额的,则剩余金额按之前选择的期数继续享受本服务;

5.2售后退款/退货服务

5.2.1退款资金先予偿还应付款项;

5.2.2应还款项已全部偿还的,则退款资金从最后一期可还分期开始逐次倒推还款直至剩余可还分期金额全部偿还完毕。如退款资金不足以全部偿还账单总金额的,则您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偿还应还款项。

5.2.3如经上述处理退款资金后仍有剩余的,则剩余的退款资金将退还至您指定支付宝账户。

 

第六条 合同违约及违约处理

6.1违约事件

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6.1.1您未按本附件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偿还应还款项;

6.1.2您的交易虚假或向商户提供虚假的信息;

6.1.3您被宣告失踪、处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状态、被刑事监禁、或您发生重大疾病、重大事故等可能影响您偿付能力的情况;

6.1.4您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可能影响您的偿债能力;

6.1.5您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

6.1.6您未履行对商融保理负有的其他到期债务,或商融保理发现您有其他拖欠债务的行为的;

6.1.7您的资信情况或清偿能力出现其他重大不利变化;

6.1.8您违反本附件合同约定的义务;

6.1.9您存在欺诈行为的;

6.1.10您使用本服务套现。

6.2违约救济

如您出现本条第一款所述之任何违约情形,或违反您在本附件合同项下其他任何义务、陈述、保证或承诺的,商户或其指定的债权受让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6.2.1要求您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6.2.2宣布本附件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应还款项提前到期,并要求您提前全部清偿应付款项;

6.2.3要求支付宝与银行协助对您本人的任何一个或几个支付宝账户与银行账户权限进行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您支付宝账户的部分或全部资金、停止向您提供所有支付宝账户与银行账户支付、提现、转账等服务;

6.2.4按本附件合同约定进行余额宝还款操作,并将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您在本附件合同项下的欠款;

6.2.5要求支付宝与银行协助从您所有的支付宝账户与银行账户或与您本人支付宝账户绑定的银行账户资金中扣收全部或部分应付款项;

6.2.6以合法手段追偿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债务催讨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第三方机构代为追讨,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由此引起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催收费用等)由您承担;

6.2.7将您在花呗分期服务中产生的个人不良信息向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等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资信评估机构或有关法律、监管机构许可的类似机构提供。

6.2.8根据法律法规或本附件合同约定有权采取的其他违约救济措施。

 

 

附件三:《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1.本人同意与重庆市阿里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商融(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服务商”)在线订立《蚂蚁花呗用户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对于因合同争议引起的任何纠纷,本人声明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本人送达法律文书(包括诉讼文书)。

2. 本人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为用于确认本合同的支付宝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司法机关向前述码址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

3. 本人指定邮寄地址为本人的户籍地址。

4. 本人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本人送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本人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5. 本人确认的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含支付令送达)。

6. 若本人上述送达地址有变更,本人应当及时告知服务商和司法机关(如适用)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7. 督促程序中,若本人/本公司任意提出异议进而使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在法院最终判决本人/本公司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支付令申请费和诉讼费),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8. 本人已阅读本确认书所有条款,并保证上述送达地址是准确、有效的;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本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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