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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钟学法】第30课 带薪年休假“连续工作”时间的奥秘!

 曹家先生 2017-03-08

世界那么大,放假去看看

那么,你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吗?

本期“三分钟学法”课堂

一起探究带薪年休假“连续工作”时间的奥秘!


去年3月,小明入职某科技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12月,小明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其2016年未休年休假工资。

公司表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明确,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小明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单位无需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

小明拿出社会保险个人缴纳记录,证明其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在另外一家公司工作的事实。

小明认为,满足“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条件,应该在该公司享受带薪年休假。

那么,谁的说法正确呢?理解“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是指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还是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


专家点评

林秋红 

厦门是职工服务中心劳动法律事务所

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

也可享带薪年休假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09〕149号),“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


只要职工在入职新用人单位之前曾经有“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工作经历,职工均可在入职新用人单位后即享受带薪年休假。


判断工作经历是否连续,可根据职工的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费记录、档案记载,离职和入职手续等进行综合判断,按月计算。


如果你学会了本期“三分钟学法”

就点个ZAN吧!


图片来源网络

执行主编:戴明词

编辑:李剑婷

制作:林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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