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言、善行、真知, 人生真实可至的境界 ![]() 刘瑞国 近读《老子·道德经》,又有所获,人生的追求的境界是什么?是真,是善,是美,“信言”“善行”“真知”,这就是真实人生境界。 老子在《道德经》第八十一章中有过这样的话:“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这三句话就是人生应具有真善美。 ![]()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真善美中真为核心。所以老子强调“信言”,“信言”,就是“实话”,“真话”。而“信言”用不着美饰,听起来未必“美”,中听,耳顺。而“美言”呢,大多是经过修饰的。为什么要修饰呢?因为其不真实,甚至虚伪奸诈。“善者不辩,辩者不善。”
“善者”,指善良的人,善良的人不必为自己的行为多作巧辩,需要巧辩不是善良的行为,“善欲人见,不是真善;恶怕人知,便是大恶”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知者”,指对一个或几个问题,一门或几门学问,有深入的研究,获得真知灼见的人。这种人不可能对每一个问题,每一门学问都进行深入的研究,有独到的建树。而那些幻想在对每一门学问都有涉猎的人,或者自命不凡,样样精通,必然得不到一两门高深的学问和精湛的技能。 ![]() 真善美回归到真,统一到真,真即朴,朴实。老子理想中的“圣人”,是“道”的化身,是有益于他人、社会的人,是立身处世,安邦治国的贤君。他主张“为而不争”,他的“为”,是带头示范,为他人做好事,对社会做有益的事。他认为人与自然,人与人应该有一种和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后来的庄子诠释了老子的思想——“天与人不相胜,是之谓真人”,至宋代张载更明晰地阐述了老子的哲学思想,“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西铭》) ![]() 庄子同时又主张“无为自化,清净自正”,“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有益于万物,而不是有损于他人。所以他反对虚伪,反对欺诈,反对功利,反对贪欲。倡导用“信言”“善行”“真知”来要求自己,认为只有这样才称得上自身真、善、美的和谐。 所以,老子认为“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已愈有,既以与人已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意思是“圣人”不去掠夺别人,不把别人的劳动果实占为己有。相反,他把自己的积存拿出来给别人,结果自己更富有。自然地规则是利他利己,人间的法则,是为他人做有益的事而不争功夺利。 老子看透人生中“有”与“无”,认为“无”和“有”是同时存在的,“有”中有“无”,“无”中有“有”,有在“无”中才能运动,才能生出一、二、三以至万物。 从某种意义来讲,“有”生于“无”。 ![]() “信言”“善行”“真知”,这就是真实人生境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