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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维权315∣买房常见七大忽悠伎俩 小编教您见招拆招!

 昵称40819463 2017-03-13


就拿小编从事的房地产行业来说,总是会有些网友吐槽自己在买房过程前后遭遇到的各种心酸事儿。比如:


“我这个房子买了还不到一年,外墙就开裂了”;


“合同上的交房时间都逾期大半年了,开发商居然一个说法都没有”;


“房子的格局跟户型图上设计的有出入”;


“我这个小区的物业,服务态度太差”


……


的确,购房前开发商各种吸引人的宣传,在买下房子之后却变成了一纸空文。


所谓的精装房其实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承诺的赠送面积缩水、配套“蒸发”,交房时间遥遥无期等等,知道真相的你眼泪都要掉下来!


值此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来临之际,随州房产在线小编特地为众多准备买房的网友整理了几大常见的买房忽悠伎俩,教你擦亮”火眼金睛”,识别买房“陷阱”,见招拆招!


一、虚假宣传

如今,很多楼盘在广告宣传方面可谓用尽心思,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比如:地段偏僻的楼盘他们称之为“告别闹市喧嚣,独享静谧人生”;周边嘈杂就是“坐拥城市繁华,感受摩登时代”;刚有规划立项之意的交通、环境、公共设施配套,马上就进行大肆宣传......


虽说现在新广告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但现在的楼盘策划也个个都是“才华横溢”,避开广告法雷区策划出来的文案依旧能够“打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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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的广大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理性看待房地产广告,一切没有落实到合同上的宣传都不足信。购房者应多动动腿,到楼盘的实际位置去看看,多关注一下周边配套是否与宣传册上描述的一致,要相信自己所看到的;同时要保留宣传册、广告彩页或其他宣传资料,日后开发商若不兑现,这些资料可作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有力凭证,可以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量问题

在购房过程中,房屋的质量是广大购房者最关心也是最头疼的问题。因为楼盘在开始出售的时候一般都是期房,在交房之前没有办法看到质量问题,有的要在装修入住之后才会发现,比如说漏水、漏电、裂缝、脱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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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当遇到房屋质量等问题后,可以先找到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以协商、调节的方式解决,这样能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维护双方权益。如果说他们无视业主诉求或者是协商不成,则可以找到相关部门投诉处理,或利用媒体、社会舆论等相关资源,并切记要将出现的问题进行拍照或摄像以保留证据。

建议广大购房者在买房时认准大品牌、好口碑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这样不仅房屋质量有保障,而且在售后方面也比较好沟通。


三、面积误差

面积误差往往发生在交房测量时,现在不少业主在交房时会请专业的验房公司进行验房,以便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和开发商沟通解决。这其中有的户型实际测出的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存在一定的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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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发生差异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未做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四、配套缩水



许多开发商在推楼盘时,往往会向购房者推介社区自带及周边配套规划,像什么幼儿园、时尚商业街、运动场、高档会所之类的,再比如什么小学、医院等等一应俱全,但由于开发商与购房者所签的合同中往往没有社区周边配套规划的内容,使得承诺的社区周边配套成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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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比如调查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有的时候会出现虽然居住在这个小区,孩子却无法在与社区相邻的学校上学的情况;再有就是看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以防在开发商所说的配套无法兑现的情况下,入住后不会过多影响日常生活的便利度。


五、交房延期



现如今在房地产行业,很多购房者都会遇到延期交房的情况。盼完一年又一年,眼看着终于要住进新房了,但是却被告知交房时间要延期,面对这种情况失落是难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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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在购房合同中,对于各项房屋交付条件及程序应分别作明确约定。购房者应该仔细阅读所签署的购房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约定条款,了解自己的各项合同权利。

在与开发商进一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的同时,如房屋交付仍遥遥无期,应该咨询律师,通过法律手段彻底解决纠纷的可能性,不赞成购房者采取一些非正常手段去维权。


六、推迟办证



开发商向业主交付钥匙的行为,并不代表如期交房。只有将产权过户至购房者,购房者才算是从法律上真正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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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购房合同中关于交付房产证时间的约定,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依法律规定。根据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规定,自合同订立之日起(预售房为交房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应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否则就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其次,如果超过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期限,由于开发商原因购房者没有拿到房产证的,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合同明确约定了逾期办证违约金的,依合同约定主张,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主张逾期办证违约金。


七、物业失职


说起物业问题,相信不少已经入住的业主都有很多话说。物业管理不行、收费不合理、小区卫生打扫不及时、门禁系统不用、门上小广告无人清理等常见问题,让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最终导致有业主拒交物业费等情况频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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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采取理性方式维权,拒交物业费有理也会变没理。此外,要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职能,通过业主委员会选聘优质物业,对物业进行管理监督,在必要时甚至可以解聘不合格的物业公司。


来源: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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