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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医质量管理

 和为贵4bm1vpnx 2017-03-14
  龙口市人民医院
  文件编号
  版本编号
  制定部门
  名      称
  页数/总页数
  HX-005
  2017-03-B
  医务科 护理部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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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医师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1各科室必须安排值班医师。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1.2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本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不得独立承担值班任务。
  1.3医师应严格按照《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节假日科室应至少提前三天将《医师排班表》上报医务科。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换班者,须经科主任同意后在《医师排班表》上注明。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1.4临床值班医师负责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急危重症病人的观察、治疗和抢救、急会诊、急诊入院病人的检诊与处理及首次病程记录书写等,同时应协助值班护士做好病区管理工作。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如X光、CT、MRI、各种血液检查等),以保证配合临床诊疗抢救需要。
  1.5值班期间严格执行听班制,一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二线医师必须保证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畅通有效,随叫随到;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一线医师值班期间如因公须短时间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以保证联络。
  1.6交接班内容应包括: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当日手术病人、病情发生变化病人、其他需要提醒值班医师注意观察的病人。各科室医师在交班前应将上述病人的情况和观察注意事项记入医院统一发放的交接班记录本中,并做好床头交班工作。值班医师接班后必须巡视病房,了解病人情况,根据病情变化和处理工作及时做好值班期间的病程记录,记录时应注明时间。科主任应定期检查交接班记录本。交接班记录本应由科室妥善保存。
  1.7病区每日晨会集体交班一次。值班医师应详实汇报急诊入院、手术、危重、抢救、特殊检查和治疗等病人的病情变化、处理转归等情况。危重病人还应做到床边交班。科主任应予以讲评,布置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
  1.8药房、检验、超声、医学影像等科室应根据情况安排值班人员,并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记录。
  1.9临床值班医师原则上次日晨会交接班后照常参加本组查房、手术等日常工作,结束后方可休息。节假日值班者在节假后安排补休。医技科室值班休息可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给予安排。
  2.护理值班和交接班
  2.1各科室应安排护理人员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2.2根据科室情况安排三班制或APN排班。各护理组在科室正常排班的基础上实施弹性排班,根据各时段工作量变动情况合理调配护理人员。
  2.3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进入科室,阅读交班报告,在接班者未到之前,
  龙口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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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务科 护理部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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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2.4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必须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文字记录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日班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无菌物品、标本容器、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2.5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药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不良事件或物品、药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2.6交班报告应由责任护士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如进修护士或护生填写交班报告时,带教护理人员或护士长要负责修改并签名。
  2.7晨会集体交班由护士长主持,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夜班交班报告。要求做到交班本上要写清、口头要讲清、患者床头要看清,如交待不清不得下班。
  2.8交班内容
  2.8.1患者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抢救患者,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患者均应详细交班。
  2.8.2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各种处置完成情况、仪器备用及运行状态,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2.8.3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患者有无压疮,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2.8.4常备、贵重、麻醉、精神、高危药品及抢救物品、器械、仪器的数量等,交接班者均应签全名。
  2.8.5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洁、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9遇有下列情况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2.9.1处理紧急事故或抢救时(但可在告一段落时,得到护士长同意,进行交接班)。
  2.9.2交班人员因特殊情况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时。
  2.9.3接班人员遇意外情况无法正常接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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