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曾经被否的跨界收购案例,如何巧妙调整,最终过会的呢? 今天聊聊升华拜克的故事。 本案,升华拜克,农兽药制造商,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形式,以16亿跨界收购游戏资产。同时并向上市公司实控人募集配套资金15亿。 为了规避借壳嫌疑,本案围绕保证控制权不变更,采用了5个连环招式,稳固了控制权。出招稳准狠,犀利到不行。 特别是预先支付认购配融的资金,颇为新颖且极具诚意。 但方案第一次上会,仍然被否了。 不是跨界犯的错,也不是借壳惹的火,而是跟新上任的实控人关于12个月内不进行重大事项调整的承诺有关。 没关系,有股东大会豁免前次承诺,巧妙送本案过会。 “谁说许下的承诺就不能反悔?” 文:并购优塾团队 如需转载,请后台回复“白名单” 1 公司背景 ███████████ 上市公司:升华拜克(600226) 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1999年11月在上交所上市。 截止本案发生时,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沈培今。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包括:农药原料药及制品、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以及锆系列产品制造与销售。 据最新三季报显示,公司实现营收10.05亿元,同比减少0.51%,实现净利润2.36亿元,同比增长68.71%,2014—2016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为:7688万、1.34亿和2.3亿。 (上市公司三年一期财务数据) 标的资产:炎龙科技 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 截止本案发生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鲁剑、李练。 (标的资产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为网络游戏的研发、代理发行及 IP与源代码合作。 代表作有《风云无双》、《荣耀之战》、《武斗群雄》。还与COG代理发行了《天空幻想》、《终极火力》、《Call ofChaos》、《锦衣天下》及《神话纪元》等游戏产品。 公司2015-2016年实现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9122万和1283万。 (标的资产近两年财务数据) 2 看点 ███████████ 1)看点一:交易方案设计 本案标的资产为炎龙科技100%股权,总交易对价为16亿。 本次交易分成两部分,具体来看: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3.12元/股,2.56亿股) 公司拟向鲁剑、李练发行股份购买炎龙科技50%股权,股权对价8亿; 剩余50%股权,公司拟向西藏炎龙现金支付8亿。 ——募集配套资金(4.02元/股,≤3.73亿股) 公司拟向上市公司实控人沈培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 本次募集资金优先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剩余部分用于标的公司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2)看点二:交易方案设计中的小心机 细心的读者应该能够注意到,在上述交易方案的设计中,有两点较为特别。 一是,提高现金支付比例,减少股权支付。 二是,15亿的配套融资的募集对象仅为:上市公司的实控人沈培今。 凭着直觉,我们能够猜到,这样设计的目的,一是要降低股权支付对上市公司实控人持股比例的稀释,二是通过配融增加实控人沈培今的持股比例。 说到底,就是为了保证沈培今的实控人地位不变。 果然,本案如实披露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对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一起来看下图: 我们可以清楚地对比看出,假如募集资金失败,沈培今就会“弄丢”实控人的身份。 如果一旦上市公司的实控权变更,再加上注入资产的主营业务迥异,以及购买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比例超过100%等不利因素,本案很可能会被扣上“借壳”的帽子。 那么,怎么样才能保证沈培今的实控权的稳固呢? 3)看点三:五招连环,力保实控权不变 本案,为保证沈培今的控制权稳固不变,总共使出了连环五招,分开来看: 第一招——实控人履行足额认购本次配套融资的承诺。 配融成功与否对于本案最终是否导致实控人的控制权变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沈培今出具专项承诺,保证积极足额认购本次配套融资股份,并保证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者自筹,包括银行存款、对外投资、房产及其他财产等。 光口头讲讲还不行,还要拿出实际行动证明有诚意,且有能力认购这15亿资金才行。 于是,沈培今很爽快的与升华拜克、民生证券签订《关于提前存付部分股份认购资金的协议》,协议约定:沈培今提前存付认购资金5亿。 这5亿元存付金,专门存放在独立的专项账户中。为了防止沈培今“中途反悔”,其中1亿用来作为履约保证金,剩余4亿是用于认购配融的专项资金。 15亿的1/3已经基本确定ok了,此时,沈培今为了更进一步巩固实控权,又再一次签订了《关于提前存付部分股份认购资金的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沈培今继续追加支付3亿,用于认购配融的专项资金。 那么,我们可以算出,沈培今已经支付了7亿(4+3)认购配融的专项资金,还有1亿履约保证金,共计8亿。 假设,沈培今只认购7亿元的上市公司股份,那么,按照募集配套资金的单价(4.02元/股)计算,沈培今将认购1.74亿股股票。 加上他原本持有的1.64亿股,他的持股数量将变为3.38亿股,持股比例上升为22.18%。从而超越鲁剑、李练所持有的16.81%,保持上市公司实控人地位不变。 最棘手的配融问题解决后,沈培今又从公司的治理结构、锁定股份限售期,以及由交易对方出具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函等方面着手,再一次巩固实控权。 第二招——提名董事,对董事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九名,除三位独立董事外,沈培今已提名三名董事,其中唐静波、陆炜担任公司董事,沈培今担任董事长。 本次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未就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推荐作出任何安排。 不考虑独立董事,沈培今提名董事占董事会为一半,能够对公司董事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且沈培今担任公司董事长,也能够直接对公司经营决策、董事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从而进一步增强其实际控制权。 第三招——沈培今出具《关于维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 沈培今承诺,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36个月内,他一定保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最多,方法不限于配融、二级市场增持。 第四招——沈培今出具《关于本次交易前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无论是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股份,还是本次交易后所新增的股份,前者锁定期为12个月,后者锁定期为36个月。 第五招——本次交易对方鲁剑、李练及西藏炎龙已出具《关于不存在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安排的承诺函》。 交易对方承诺:增持前会提前告知,还不会以任何形式威胁到沈培今的控制权地位,如果违反承诺,沈培今有权要求其减持,减持完成前不得行使无效增持部分的股份相对应的表决权。 这招够狠呐~ 综上五个招式,实控权的问题总算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本案最终于2016年5月20日,通过监管层审核。并在2017年3月14日,通过监管层核准发行事项,配套融资方案准予执行。 所以,沈培今一直提在嗓子眼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 4)看点四:本案曾被监管层否决,又是谁妙手回春的呢? 本案经历了两次上会,第一次是2016年1月,被否;第二次是2016年5月,通过。 为什么第一次上会被否?被否的原因是什么? 我们查阅相关资料得知,监管层给出的否决原因是:本次重组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2015年6月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时信息披露的内容。 原来,在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是升华集团。但是在2015年6月,升华集团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给沈培今15%的股权,沈培今变更为上市公司实控人。 在那次股权变动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沈培今做出了暂无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暂无对资产进行整合的计划等承诺。 那么,沈培今在入主上市公司半年内,就开始向上市公司注入与主营业务不相关的游戏资产。明显违背了自己的承诺。 监管层也是就事论事,被否也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同志们注意了,法规是死的,人是活的,所谓“天无绝人之路”。再回看上图中蓝色标注部分的文字。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重组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换句话说,只要上市公司实际情况真的非常需要进行重组和调整,那么只要按照法律法规的法定程序,就是可以“推翻前次承诺”的咯。 于是,上市公司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吧啦吧啦的说了一堆证明自己处境很窘迫、如果不能重组就会影响到中小股东利益等等原因。十分声情并茂,大家自行体会一下。 煽完情,该做正事了。 公司申请由股东大会作出豁免控股股东沈培今履行承诺的决议。结果自然是全票通过,前次承诺就被豁免了。 被否原因事项处理完毕,监管层自然也就放行了。 并购优塾觉得,有时候承诺真的不算什么,只要动动脑筋,啥事都可以化险为夷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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