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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刑事案件阅卷的经典“姿势”

 lgzlawyer 2017-03-15

小编有话说

关于刑事案件的阅卷技巧,每个律师都有自己“秘籍”。当前的律师界培养人才的主要方式还是“师徒制”,每个青年律师因为跟的师父不同,练出的武功便大相径庭。有没有普遍适用的经典阅卷方法呢?胡瑞江律师结合五年检察官经历和八年律师生涯总结归纳出一套“经典阅卷方法”,简称“客观证据优先三阅法”,名字又长又高冷。具体啥内容,且听胡律师慢慢分解。

        

视频节选自胡瑞江律师厚启所内部培训《如何发现事实真相?——刑事律师阅卷基本要领》,时长7分钟,建议到有wifi的地方慢慢欣赏,土豪随意。


不方便看视频的还有文字版以供阅读。

“经典阅卷方法”  核心提要

我想和大家分享的是经典的阅卷方法“三阅法”和“客观证据优先法”。“三阅法”顾名思义是阅三遍:

“一阅”,快

一目十行、翻阅浏览,先对整个案件的证据概貌形成一个清晰的认识,大致了解当前证据能证明的基本案件事实;

“二阅”,细

仔细梳理每个证据,花时间研究程序部分、事实部分与证据笔录,关注是否存在讯问超时、地点不一等可以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细节。

“三阅”,查

查漏补缺。一阅了解概貌,二阅基本理清,三阅则要结合法律法规,查漏补缺。一般三遍阅下来,一个案子基本就清楚了;

 

 “客观证据优先法”,要求我们阅卷要重视客观证据,打破既有顺序。有些人看案卷,按照卷宗一二三卷的顺序,我认为,这是不可取的。刑事律师阅卷,应该从客观证据开始看。笔录存在易变性,有时难辨真假。先看书证物证这类客观证据,如同放了一把尺子在心里,用这把尺子去衡量笔录,可以轻而易举的判断真假。先看客观证据再看主观证据,还有一个好处是可以避免先入为主。主观证据大多是直接证据,如同一个人先给你讲了一个故事,先入为主的固定了案件事实,容易让我们忽略案件真相的其他细节,发现不了潜在问题。而书证、物证一般则是证明案件某方面的事实,是不容易变化的。


阅卷,其实就是一个玩拼图的过程,最终的图像就是案件事实。如果我们先看书证物证,将一些确定的、相对不会变的事实固定下来,就好像先确定了拼图的大部分,在此基础上,再处理可变性较强的言词部分就容易多了。延伸一下,看言词证据的方法也是一脉相承的。应该先看证人证言再看当事人供述,最后将两者一一对照,结合客观证据,取可信部分。一般而言,证人受干扰的可能性较小,证言的真实性较强、前后不发生容易变化。所以先看证人证言再看被告人供述,这样阅卷会更轻松。阅卷要打破既有顺序,从有利于发现客观真相的角度出发,先看客观的、前后不易发生改变的部分,这是我给大家的建议。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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