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声明 |本文作者金融监管研究院研究员许继璋。欢迎个人转发,谢绝媒体、公众号或网站未经授权转载。 备案4号出台后,有不少人向我们咨询私募基金投资房地产的问题,除了对规则本身的内容理解以及可行的操作模式之外,大家另外一个最关注的问题是目前房地产基金在中基协的备案情况。 为此,我们通过中基协官网私募基金备案栏目,重点关注其中的“主要投资领域”,对投向房地产企业或者房地产项目的私募基金做了逐一梳理,检索的时间范围从备案4号出台日(2月14日)至今日(3月6日),共计1300余条备案信息,其中投向包含房企或者房地产项目的有13条。 注意,我们主要根据私募基金披露的投资范围确定其是否属于房地产基金,由于有的基金披露的投资领域较为模糊,我们的统计结果可能会存在遗漏的情况。另外,根据备案4号的规定,除了私募基金外,券商资管、基金资管、期货资管等也应当遵守,而且要穿透核查,但这种情况不在我们范围之内。 【主要特点】 从上述13个备案成功的案例可以看出: 1、投资方式主要以股权投资为主。13个项目中有8个是对房产企业的股权投资,1个是股权+委托贷款的方式,3个是项目投资(其中有1个明确是委托贷款项目) 2、私募基金类型均是股权投资基金或者其他投资基金。 3、从备案数量来看,新政后房产基金的备案速度有所下降。 【案例分析】 我们以”中科智福田福安阁并购增值私募基金“为例。该基金属于其他投资基金,投资领域主要是房产,主要用途是并购、改造及销售。具体信息如下图所示: 值得关注的是,该基金投资是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投资房地产项目,但是进一步检索发现,该房产项目实际上商业项目。 因此,从披露的信息来看,该基金符合备案4号文的规定的(否则也通不过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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