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省卫计委、省检察院 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 《四川省卫生计生 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 (下称《标准》) 对14个涉嫌犯罪罪名进行了梳理 那么 为什么会出台这样的《标准》呢 先来看看相关背景吧 ▼ ontext 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完善卫生计生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四川省检察院与公安厅、卫计委经过多次会商,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 《标准》对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等14个涉嫌犯罪罪名,按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相关规定、移送标准、移送依据四个方面进行梳理,将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情形、处罚依据与《刑法》、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相关司法解释等一一对应,形成普遍适用、操作性强的“两法衔接”工作指引,为及时移送、规范移送提供了依据,有助于更加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那么 《标准》具体有哪些内容呢 请看下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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