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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圈

 阿铎1 2017-03-17
五行生克辩证

  徐大升在《元理赋》中对这种“变理”有颇为精辟的概括:“金赖土生,土多金埋;土赖火生,火多土焦;火赖木生,木多火塞;木赖水生,水多木漂;水赖金生,金多水浊。”
  “金能生水,水多金沉;水能生木,木多水缩;木能生火,火多木焚;火能生土,土多火晦;土能生金,金多土虚。”
  “金能克木,木坚金缺;木能克土,土重木折;土能克水,水多土荡;水能克火,火多水干;火能克金,金多火熄。”
  上面三段话,相信绝大多数命理爱好者都很熟悉。可是要想 搞清楚这几句话的意思,我们得下一番功夫,但怎样下功夫呢?
  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这是五行生克的基本法则,是人们所熟知的常理。但只要稍微的接触一些命理书籍,就会经碰到诸如“金能生水,水多金沉”、“金能克木,木坚金缺”、“金赖土生,土多埋金”之类的五行术语。用通常的命理术语来说,这种现象就叫做“反生为克”或“反克”。也就是有的命理学家所说的五行生克的“变理”。水能载舟,也能覆舟,水覆舟就是反生为克。研习命理者只知道五行生克的“常理”而不知道五行生克的“变理”,就难以登堂入室。所以,要深入研究命理,必须认识、掌握并能灵活运用五行生克的“变理”。

  其实所谓“变理”,也并未违背常理的法则。本文所述的“变理”,就属于常理所说的失衡或逆势的范畴,只是形式特殊一点而已。所以“变理”无论怎样变,也超不出常理的法则,这叫做“万变不离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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