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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仁爱在国家的治理上是行不通的?

 解决人生问题 2017-03-19

6、仁爱在国家的治理上是行不通的?

【原文】慈母之于弱子也,爱不可为前。然而弱子有僻行,使之随师;有恶病,使之事医。不随师则陷于刑,不事医则疑于死。慈母虽爱,无益于振刑救死,则存子者非爱也。子母之性,爱也;臣主之权,策1也。母不能以爱存家,君安能以爱持国?明主者通于富强,则可以得欲矣。故谨于听治,富强之法也。

明其法禁,察其谋计。法明则内无变乱之患,计得于外无死虏之祸。故存国者,非仁义也。仁者,慈惠而轻财者也;暴者,心毅而易诛者也。慈惠,则不忍;轻财,则好与。心毅,则憎心见于下;易诛,则妄杀加于人。不忍,则罚多宥赦;好与,则赏多无功。憎心见,则下怨其上;妄诛,则民将背叛。

故仁人在位,下肆而轻犯禁法,偷幸而望于上;暴人在位,则法令妄而臣主乖2,民怨而乱心生。故曰:仁暴者,皆亡国者也。

【译文】慈祥的母亲对于弱小的孩子,其爱护不能放在最前面。然而弱小的孩子有乖僻的行为,就要让他去跟随老师学习;有了讨厌的疾病,就要让他去看病求医。不跟随老师那么就会陷于犯法而受刑罚,不看病求医那么就会死亡。慈祥的母亲虽然很爱孩子,但这种爱不能把孩子从刑罚和疾病中拯救出来,那么仅让孩子生存并不是爱。孩子与母亲的本性,是爱;臣子君主之间的权衡,是互相驾驭。母亲不能用她的爱来保存家庭,君主怎么能用爱来掌管国家呢?明白的君主通晓于富强国家的方法,那么就可以得到想要的了。所以谨慎地听取治理方法,就是富强的方法。

明白法制所禁止的,审察那谋划计算。法律得到彰明那么内部就没有事变叛乱的祸患,计谋在外部得当就没有死亡被虏的祸害。所以保存国家的方法,不是依靠仁义。所谓的仁,就是慈祥和恩惠;所谓的残暴,就是心地坚毅而轻率地施行惩罚。慈祥和恩惠,那么就会不忍心;轻视钱财,那么就会喜好送给人。心地坚毅,那么憎恨的心思就会暴露给下级;轻易惩罚人,那么胡乱的杀戮就会降临到人们头上。不忍心,那么惩罚时就会有赦免;喜好赠送钱财,那么奖赏就多而见不到功绩。憎恶的心思暴露出来,那么下级就会怨恨上级;胡乱地进行惩罚,那么民众就会背叛。

所以仁爱的人在位,下级就会放肆而轻易地违反法律禁令,就会怀着侥幸心理观察上级;残暴的人在位,那么法律禁令就会乱发布而臣子与君主就会互相背离,民众就会怨恨而叛乱的心思就会产生。所以说:仁爱和残暴的人,都是使国家灭亡的人。

【说明】本节还是在论述用人之道,韩非继续论证仁爱在国家的治理上是行不通的,但若是残暴,也行不通。因此,仁爱的人不能选举提拔到大臣的位置上,当然,残暴的人也不能。至于选举提拔什么样的人,韩非在这里没有明确说出。前面我们就讨论过,韩非将仁爱狭义地理解成伶爱、宠爱、溺爱,这肯定是错了。韩非的中心思想其实就是一个,即用法制来选举提拔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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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策:(cè册)《管子·明法解》:“策之以数,则私无所立。”《左传·文公十三年》:“绕朝赠之以策。”《论语·雍也》:“将入门,策其马。”《韩非子·奸劫弑臣》:“无棰策之威、衔橛之备,虽造父不能以服马。”本意为用鞭棒驱赶骡马役畜等,或是指驾驭马匹的工具,这里引申为驾驭之意。

2.乖:(guāi)《管子·幼官》:“则上尊而下卑,远近不乖。”《左传·昭公三十年》:“楚执政众而乖。”《韩非子·亡征》:“如此,则内外乖。”贾子《道术》:“刚柔得适谓之和,反和为乖。”《说文》:“乖,戾也。”《广雅》:“乖,背也。”这里用为背离、违背、不和谐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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