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人沈既济首开人狐恋小说先河
嵇元
脍炙人口的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是清代文言短篇小说的瑰丽高峰。而《聊斋》中最动人的篇章,无疑是其中的狐鬼小说。那些女狐女鬼,个个美丽多情,忠于爱情,有着高尚的情操。
中国的文言短篇小说出现过两个高峰,一是唐代的传奇小说,一是清代以《聊斋志异》为代表的文言小说。其中虽隔近千年,但文脉是相承的。比如,蒲松龄这些女狐的故事,其故事之始发轫,应该说是来自唐德宗时苏州人沈既济的传奇小说《任氏传》。 苏州吴人还是吴兴吴人? 沈既济,《新唐书》卷一百三十二有传,沈既济,“苏州吴人。经学该明。吏部侍郎杨炎雅善之,既执政,荐既济有良史才,召拜左拾遣、史馆修撰。”《旧唐书》卷一百四十九将他附在他儿子沈传师的传内,“沈传师,字子言,吴人。父既济,博通群籍,史笔尤工,吏部侍郎杨炎见而称之。建中初,炎为宰相,荐既济才堪史任,召拜左拾遗、史馆修撰。” 现在有一种说法,说沈既济是德清人(今属浙江)。从最权威的两本唐代正史看,清清楚楚地写明是吴人,当时的吴人,就是指的吴县人。先出的《旧唐书》说沈既济的儿子是吴人,不仅父亲也是吴人,而且儿子也没有改籍,后来欧阳修重修唐史即《新唐书》,为沈既济单独立传,也清楚地写明是吴人。宋代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四《唐建中实录》十卷目下说他沈既济是吴郡人,官任唐史馆修撰。宋代陈思《书小史》卷十:“沈传师,字子言,官至吏部侍郎,苏州吴人。”元、清的一些书中提到沈传师,也说是吴人,如《全唐诗》《全唐文》都说他们父子俩是“苏州吴人”。今天的《辞海》《辞源》也是这么说的。看来,沈既济和他儿子沈传师是吴(县)人也即今天的苏州市人,其籍贯应该没有什么疑问。 但也有不同说法。宋代嘉泰年元年(1201)的《吴兴志》,提出他据一《吴兴统记》的书,沈传师是吴兴人。不过,《吴兴志》编者提出了这个信息,并借用其他书籍的记载表示有点疑惑:《图经》云:《吴兴统“志》所载如此,必有所本。而《唐史》以为苏州吴人,岂后所徙耶?”但比较硬簧的证据是王安石写的《贵池主簿沈君墓表》,收在《王临川集》卷九十,开头说:“君讳某,字某,再世家于杭州之间钱塘,而其先湖州之武康人也。武康之族显久矣,至唐有沈既济者,为尚书礼部员外郎:生传师,为尚书吏部侍郎赠吏部尚书……”王安石和修撰《新唐书》的欧阳修差不多同辈,略小十几岁,而且在王安石四十岁时《新唐书》完成上奏仁宗皇帝,王安石应该生前看到这本书的。(以上古籍所记材料,转引自陈耀东《沈既济父子、曾祖籍贯事略考》,载《文献》季刊2002年第4期。该文坚持沈氏父子籍贯为吴兴武康也即今天湖州德清)他坚持写墓表主人的祖上是吴兴的沈既济、沈传师,当然不会瞎写写的,而是得到墓表主人的子孙同意,或者这祖上的传承谱系就是墓表主人的子孙提供的。因此,这也是有说服力的证据。现在一般将苏州吴人、湖州吴兴(武康)两说均列。笔者作为苏州人,自然没有必要废止沈既济父子是“苏州吴人”的权威历史典籍的记载。 任职唐代监察部门 有意思的是,沈既济和其子沈传师,都曾做过左拾遗(这个职务,当年杜甫也曾做过)。这是一个相当于监察部门的官员,有薪水,大致是八品官,后来沈氏父子都升至更大的职务。 新旧唐书给沈既济立传,主要是着眼在他的朝廷中的事迹。一件是以前有个叫吴兢的人撰《国史》,以则天事立本纪。吴兢(670-749),汴州浚仪(今河南开封)人。在武周时入史馆,以个人之力撰修国史两种,成书128卷。所撰《唐书》为纪传体,《唐春秋》为编年体,这两本书今已不传,但史书记载他是一位正直的史学家,他撰的《贞观政要》至今还在,是一部重要的史籍。不过沈既济认为吴兢为武则天立本纪不妥,评价过当,他上的奏议非之曰:“则天体自坤顺,位居乾极,以柔乘刚,天纪倒张,进以强有,退非德让。今史臣追书,当称之太后,不宜曰‘上’……宜入皇后传,题其篇曰《则天顺圣武皇后》云。”武则天在705年去世,当时中宗(其第三子)谥其为大圣则天皇帝,吴兢的记载于史有据,反映了历史真实。沈既济不赞成吴兢给武则天以皇帝的历史地位,要求在史书改以皇后的名位给她立传。武则天生中宗和睿宗,睿宗生玄宗,玄宗生肃宗,肃宗生代宗,代宗生德宗,沈既济此时的德宗,其皇脉是从武则天一脉传下来的,对前人记载祖奶奶,德宗认为没有必要去作改动,所以沈既济的建议没有被采纳。吴兢的史笔和沈既济的建议,在历史上都产生了影响,许多史家称武则天为中国第一个女皇帝,但也有的还是称武则天为武后或武后称帝。 建中二年(781)德宗下诏“权公钱收子,赡用度”(《新唐书》)“,以公钱为之本,收息以赡用”(《旧唐书》)。德宗的设想是,增加三十名官员,用公款放债,以收取的利息来维持这些官员的费用。沈既济上书反对:“今日之治,患在官烦,不患员少;患不问,不患无人。”(《新唐书》)“陛下躬行俭约,节用爱人,岂俾闲官,复为冗食?籍旧而置,犹可省也,若之何加焉?陛下必以制出不可改,请重难慎择,迁延寝罢。”(《旧唐书》)德宗见到奏章,就同意了沈既济的意见,这件事就没有做。 沈既济作为一名官员,历史书上值得记载的主要就是这两件事。 开人狐恋小说先河 真正让他扬名的,是他在文学上的成就,而他的文学创作,“所作传奇小说,有《枕中记》和《任氏传》,具有划时代意义,影响广泛而深远。”(廖大国《沈既济和他的传奇小说》,载《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但新旧唐书对此都没有叙述。解放前创办《南京晚报》的张友鹤先生(1907─1971安徽安庆人,著名报人张友鸾兄弟)解放后主要从事古代小说编辑和选注工作,他在上世纪60年代出版的《唐宋传奇选》中,第一篇为沈既济的《任氏传》,可见这篇作品在唐代传奇中的地位。 以狐为仙,可能源自原始图腾,但后来的记载总的说来有点惧怕的感觉,评价不太妙。东汉的《说文解字》卷十:狐,妖“兽也”,导致“妖狐”的看法影响深远。汉魏六朝时,狐成为志怪小说中的内容,但在崇敬不可知的动物过程中,心理仍是敬畏,狐被普遍视为妖兽,是一种善于幻化、蛊惑的精怪,并且还具有喜淫的特征。唐代狐化为美女的说法多了起来。在唐代,百姓还在家中供奉狐仙。 正是沈既济将狐从神坛上请下来,变成为天性善良、情感美好的女人,并有了曲折动人的故事情节,开了人狐恋小说的先河(以前只是有片言只语的说法),这是中国狐故事的一大飞跃。 《任氏传》讲一个叫郑六的人,家贫,托身妻族、信安王外孙韦崟,有一次郑六街上偶遇丽人任氏:郑子乘驴而南,人升平之北门。偶值三妇人行于道中,中有白衣者,容色姝丽。郑子见之惊悦……白衣时时盼睐,意有所受。两人路上相遇,相互仰慕而成为相好。有意思的是,南京大学教授卞孝萱发现了一个细节:“唐代小说描写狐化人,多穿白衣。”郑六向转弯抹角的亲戚信安王李袆的外孙韦崟,借了被褥等生活用品,租了房子成了一个家。有一次,韦崟从仆人的嘴中知道任氏美丽无比,就前去郑租住的家中,趁郑六不在而强奸任氏。任氏坚决反抗,因力弱反抗不成而说了一段让人伤心泣下的话: 任氏力竭,汗若濡雨。自度不免,乃纵体不复拒抗,而神色惨变。崟问曰:何色之不悦?”任氏长叹息曰:郑六之可哀“ “也!”崟曰:何谓?”对曰:郑生有六尺之躯,而不能庇一妇人,“ “岂丈夫哉!且公少豪侈,多获佳丽,遇某之比者众矣。而郑生,穷贱耳。所称惬者,唯某而已。忍以有余之心,而夺人之不足乎?哀其穷馁,不能自立,衣公之衣,食公之食,故为公所系耳。若糠糗可给,不当至是。” 即使在今天,还是有这样的情况,豪富以有余之心,夺人之不足。韦崟当时有廉耻之心,“敛衽而谢曰:‘不敢。’”任氏为报韦崟之恩,知道韦崟好色,给他介绍了两个美女。后来,任氏让郑六去借六千钱买了一匹左大腿上有小毛病的马,让他卖三万。结果真有人来买这马了。郑氏和那人讨价还价了一番,以二万五千钱出售,大赚了一笔。原来是昭应县饲养着皇家一匹左大腿上有小毛病的马,马已死去三年了,养这匹马的吏卒没有及时在记录簿上注销。官府查它的价钱,结算为六万文。假如以半价买匹马去充数,那么多年喂养的粮草费用,还能全由吏卒得到。任氏让郑氏卖马获得了大笔钱财,是作者要刻划她的神通。不久郑六授槐里府的果毅都尉,要去金城县上任,任氏有未卜先知的能力,认为她此去金城会有不测,但在郑、韦不信和他们两人的坚持下,她跟着上任去了。结果在马嵬坡西门的官府养马人在训练猎狗: 苍犬腾出于草间。郑子见任氏歘然坠于地,复本形而南驰。苍犬逐之。郑子随走叫呼,不能止。里余,为犬所获。郑子衔涕出囊中钱,赎以瘗之,削木为记。回睹其马,啮草于路隅,衣服悉委于鞍上,履袜犹悬于镫间,若蝉蜕然。唯首饰坠地,余无所见。女奴亦逝矣。 这个人狐之恋的故事最后以悲剧结束,让人很是伤感,其中任氏以其聪明才智让所爱的人赚了养马人一笔钱,但最终死于养马人的猎犬,也不知作者是有意安排还是无意的情节偶然。这个故事据说是有所影射的,是有政治含义的,有的说是作者以贞烈的狐女“自喻”,也有学者认为是“讽刺当时官场上刘晏背叛元载”(卞孝萱说),这些政治寓意今人已很隔膜,不作深究也罢。让人们难以忘怀的是,《任氏传》中狐妖任氏的美丽善良、聪明机智,对爱情的忠贞不二、懂得报恩,成为中国文学史上美丽的形象。也正是这篇故事情节起伏曲折的小说,启发了蒲松龄的文思,创造出了更多的女狐形象,从而成为中国文学中特有的文学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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