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百色市纪委2015年纪检体制改革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百色市纪委

 巴翠 2017-04-04

百色市纪委2015年纪检体制改革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百色市纪委

2016225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办公室:

按照贵办《关于上报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有关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纪检体制改革的相关材料汇报如下:

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我们草拟了《百色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报市委常委会审定后,市委以百办发〔20159号文下发,该方案是我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纲领性文件,明确了2014年至2017年我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六个方面33项重要改革任务,2015年,我们认真按照改革任务,一项一项扎实推进,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们主要围绕落实党委(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落实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责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稳步推进派驻机构管理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教育情况、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等六大方面共29项具体内容进行改革。对每一项改革任务我们均明确牵头单位、参加单位、工作成果和进度安排,为统筹一段时间的改革任务打下基础。目前,29项改革任务已完成23项,另有6项工作我们也在探索,有的已进行了前期调研或有一定基础,但要等中央、自治区明确有关规定后才能完善我们的方案并实施。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从市委层面推进 “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牢牢抓住党委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推动形成工作机制,加强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市委先后出台下发了《中共百色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百发〔20152号)、《百色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评办法(试行)》(百办发〔201532号)和《2015年度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评工作方案》(百办发〔201539号)三个文件,对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具体化,保证明责到点。市委书记彭晓春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今年以来,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反腐倡廉工作31次;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问题批示28件,对重要工作部署14次,对重要案件督办12件。我们进一步健全完善实施签字背书、履行主体责任报告、社会评价、述责述廉、约谈、分类考核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发挥更加有效的促进作用。今年市委各位常委采取集体约谈或个别约谈的方式对分管联系的县(市、区)、市直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约谈,实现处级干部约谈“全覆盖”。市委还督促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党组织按照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各自工作。按照明责-传责-评责流程,保证主体责任坚实落地。

二是深化“三转”落实监督责任。聚焦“执纪监督问责”,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市、县两级纪委已完成了内设机构的调整,市纪委监察局目前内设13个室,有行政编44个,工勤人员6人,其中,办案人员达 22人 ,占行政编制的50 %。各县(区)纪委目前设6个室,有两个案件室。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市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工作分工和兼职的通知》对全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的分工和兼职进行规范,明确除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外,不能再分管与监督检查无关的工作,并对该项工作开展约谈和专项督查。同时,市、县两级多次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目前均调整为15项以内,改变了长期以来纪检干部不专职,纪检力量不聚集等具体的问题,回归了监督执纪的主业。在对内、对外进行调整的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从理想信念、严明纪律、党性修养、履职能力等方方面面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教育,对12个县(市、区)的纪委书记和市直部门的纪检组长开展面对面约谈,压实责任,强调纪律。平时也经常对纪检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进行提醒,咬耳扯袖,坚决防止“灯下黑”。另外,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我们加大了问责力度,开展了“一案双查”,对环保工作推进不力、扬尘污染问题、靖西市“11.21”民警涉枪事件等几个案件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全市已问责了37人,通过问责找出典型问题,通过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倒逼责任落实。

2.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两个为主”。

一是认真落实“纪律审查以上级纪委为主”要求,杜绝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瞒案不报等问题,破除案件查办壁垒。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统筹全市办案力量,探索构建立体化办案网络。进一步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对定期报告、专题报告、即时报告和情况反馈等要求进一步明确。县(市、区)纪委每年向市纪委例行报告工作,及时报告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逐步成为下级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常态,确保市纪委随时知晓和掌握县(市、区)纪委工作开展情况,逐步推动形成“一盘棋”。加快推进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程。

二是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我们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前期进行了全面调研,积极向市委汇报、与组织部门协调沟通,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们的实际,研究起草了百色市《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直属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并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纪委常委会已研究通过,并已经报市委审定下发实施。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是我市贯彻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为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增强纪委监督权的权威性提供了组织制度保障。

   3.加强派驻机构建设,提升监督效能。

市纪委按照中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结合百色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通过新设、调整等方式,设置派驻机构,实现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的全覆盖,并规范设置形式,明确规定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和监督职能,还对派驻机构与市纪委、与驻在部门、与市直属机关纪工委的关系该如何理顺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市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意见》,现已报市委审定下发。《意见》实施将会是我市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更好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方式,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4.强化教育管理,构建防控体系。

一是抓好日常警示教育。通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把手上党课”、法庭旁听、监狱警示教育、观看警示片、廉政教育基地现场课等多种形式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以案说纪宣纪的手段,触及内心、触及灵魂,形成了纪律教育的“冲击波”。唤醒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使自觉严格遵守党纪党规蔚然成风。

二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在元旦、春节前后、“三月三”、清明节、“五一”、端午节、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联合财政、审计、工商等部门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着力纠正“四风”问题和违纪行为,严格执纪监督。全年全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7还对全市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吃空饷”工作、2009-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美丽百色·生态乡村”和“两违”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整洁。

三是完善推进常规性工作。以年度党风廉政考核检查为契机,对12个县(区)和61个牵头和协作单位就落实我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束后,以文件形式通报各县区和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组织部门已开始实施;对完善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方面的制度、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关于领导干部亲属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方面的制度我们也已做了一些前期调研,待自治区纪委有要求后,再按要求完善制度并实施。

5.大胆创新,探索监督新模式。

借鉴中央、省委巡视工作经验,仿照巡视制度,尝试擎起党风廉政建设巡查这把“利剑”。市委出台了《百色市市直单位巡查工作暂行办法》和《百色市市直单位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市委巡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从市、县(区)各部门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中选聘24名处级干部和12名科级干部组建六个巡查组对市直单位开展巡查工作。全年共开展了两批12个单位的巡查,巡查发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32件,已按规定和程序转有关部门处理。巡查发现了问题、形成了震慑。下一步,我们将在逐步实现巡查全覆盖的同时,重点在巡查实效上下功夫。

(三)存在主要问题和下步打算

     2015年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总体看还是有成效、有亮点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些改革事项我们要等中央、自治区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后才能结合我们的实际去推进;二是有些工作我们还只是停留在制定下发文件层面,没能真正实施;三是有些改革成果还需要进一步巩固提升。

      总之,改革只有进行时,我们的改革方案对2014-2017年的纪律体制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已经确定,明年我们的改革核心就是承上启下、乘势而进、深化提升。在巩固深化2015年改革成果的同时,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实践探索、循序渐进,不断总结、强化措施,最后固化为制度,一步一个脚印推进,把每一项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深,切实将全市纪检工作检查体制改革引向深入。

二、2016年工作要点

1.制定《百色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2制定出台并推行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的实施意见,督促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制定全市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的实施意见,在全市选定1—2个县(区)开展试点。

 

3.建立办案信息查询合作机制,促进查办腐败案件工作依纪依法、高效协同开展。逐步与相关部门签订信息查询合作协议,建立合作机制,形成畅通高效协同的查询渠道。

4.强化同级监督,对涉及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举报线索,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移送。起草《百色市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初稿)》,选择几个县(市、区)进行试点。

5. 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开展调研并指导下级纪委先行试点,根据自治区纪委拟出台的《关于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市的实施意见。

6.推进向市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工作。对现有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改设为派驻纪检组或纪检监察组,适当扩大归口监督范围,在部分重要机关新设派驻纪检机构。

7.健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制度机制。按照自治区纪委工作部署,制定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实施方案,规范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分工和兼职的规定,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免办法,市纪委派驻机构职能设置、机构调整和编制配备方案、市纪委派驻机构年度考核办法等制度规定。

8.强化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制定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和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驻在部门拟提拔干部征求派驻机构意见工作办法、派驻机构信访工作规程、专项工作检查办法等制度规定。

三、2016年调研课题

稳步推进我市派驻机构改革的实践和思考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