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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中的返朴归真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呼吸5256 2017-04-05

来源: 《中国道教》

    众所周知,“在日益紧张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越来越多地憧憬道家的‘返朴归真’思想,回味道学的文化韵味,以改造充实丰富多彩的现实人生。”①道家始祖老子所著的《道德经》中,便蕴含着丰富的“返朴归真”思想。下面,笔者引经据典从“返朴归真”的含义、缘由、途径及意义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关于“返朴归真”的含义

    首先,我们弄清“返朴归真”之“朴”“真”的含义。(道祖)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二章中说:“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这里(道祖)老子用“朴”来说明无名无形而浑沌未分的“道”的原始状态。在(道祖)老子看来,无形无名的大道,在化生宇宙万物之前是处于浑沌未分之状态的,所以称之为“朴”。②毫无疑问,此“朴”者,真也,善也,美也。(道祖)老子所说的“道”为至朴之“道”,同时亦可说是至真之“道”或至善之“道”或至美之“道”。盖彼此密不分也。③

    此外,我们从15章“敦兮,其若朴”,19章“见素抱朴”,28章“复归于朴”,以及37章“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和57章“我无欲,而民自朴”这些经文中,其“朴”可解释为——“质朴,敦朴”④、“本真,本性”⑤等义,是(道祖)老子理想社会与理想人格之最一般的阐述。

    关于“真”的含义。在“返朴归真”中,其“真”与“朴”同义。盖:此“真”者,指自然的本性。此自然的本性,毫无疑问是“真实”⑥的;而真实的自然本性,毫无疑问又是质朴的(或朴实的)

    不仅“真”与“朴”同义,而且“归”与“返”亦同义。《庄子·秋水》中曰:“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此“反”(“返”)即“归”也。“反其真”即“归其真”,亦即回归或回返到人的最初的自然本性。

    (道祖)老子教人法“道”之“朴”或法“道”之“真”,旨在劝诫人们——为人要质朴敦厚,不要文饰诈伪。换言之,即保持人的自然本性,反对人性的扭曲和异化。如《道德经》第十五章中描写“古之善为道者”,其为人“敦兮,其若朴”。这就是说“善为道者”为人敦厚质朴,⑦像未经雕琢的木材一样。

    (道祖)老子《道德经》中,“返朴归真”的含义一般认为是关于品性修养的原则。⑧(道祖)老子(包括先秦道家)的“返朴归真”的思想,对后世道教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影响,道教继承和发挥“返朴归真”这一观念加以宗教化,作为其修道长生的重要途径,从而成为道教的重要教义。这就是说,道教“返朴归真”的这一重要教义,就是源于(道祖)老子的《道德经》。所谓“返朴归真”,就是指通过修“性”,返归到质朴纯真的本性,如同“木材”——原始未化而质朴,如同“婴儿”——“无知无欲”而纯真;通过炼“命”,返归到神全、气足、精固的生命本真,如同“婴儿”——至柔,如同“赤子”——精之至、“和之至”⑨也。概言之,即通过修养和修炼使其心性和生命返归到质朴纯真并神全、气足、精固的初始状态。⑩

    二、关于“返朴归真”其缘由

    关于“返朴归真”其缘由,亦即为何要返朴归真?(道祖)老子之所以教人要“返朴归真”,其缘由,笔者认为主要有如下几点:

    第一、缘于(道祖)老子“返朴归真”的哲学思想。众所周知,太上(道祖)老子特别重视矛盾的转化。这是因为其哲学的归结点具有返本复初的思想。(道祖)老子认为“反者道之动”[11]。“反”在“反者道之动”这句经文中,其涵义有两个方面:一、相反,指事物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二、返回,指事物的运动返回到起始的本质存在(注意:不是起始的存在状态)(道祖)老子告诉人们: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或言循环往复)是“道”的运动法则,换言之即“道”所表现的一种规律。这一思想见于十六、二十八章中。

    如第十六章中云:“万物并作,吾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道祖)老子从万物“归根”、“复命”的自然现象中得到启示,指出“虚”“静”是万物生命的本源(“根”),同时又是万物生命的自然本性(“命”)。万物最终都要回归到“虚”“静”的生命本源(“归根”),都要复返到“虚”“静”的自然本性(“复命”)。因此,(道祖)老子教人效法之,以返本复初。人应该怎么去做呢?(道祖)老子希望人们“致虚极,守静笃”[12]意即:达到心境空明的极度,保持心境宁静的顶点。因为在(道祖)老子的宇宙观中,“虚”“静”是宇宙万物的本原——“道”——的最初状态。倘若人能效法“道”的“虚”“静”之体性,则与“道”同一体性也。“道”的体性(或特性)体现于人谓之“德”。“德”者得也,谓得于“道”果也。

    第二,缘于人们舍本逐末而远离大道。无形无名的大道,在化生宇宙万物之后,其质朴的体性仍蕴含于万物之中。因此,天地间之万事万物其始初状态都是自然而素朴的。人也是如此,即人原初的本性是质朴纯真的,与“道”的体性是相似而接近的。所谓“人之初,性本善”也。但由于落入“红尘”而受社会不良氛围的影响,由于自身意志薄弱而难以抵御声色名利的诱惑,因此逐渐蒙蔽了原初质朴纯真的本性,同时也消耗了“精之至”(即精气充足)与“和之至”(即元气淳和)的原有的生命元真。有些人其生存状态可以说是——欲望在膨胀,生命在萎缩。因此(道祖)老子他老人家心怀慈悯之心,教导人们“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即教人返归到婴儿般之至柔,以及“精之至”、“和之至”的生命元真状态;劝诫人们“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朴”,即劝人复归到婴儿般天真无邪的纯真境界,复归到木材般原始未化的质朴境界。

    三、关于“返朴归真”的途径

    关于“返朴归真”的途径,亦即如何“返朴归真”,其主要途径大约有如下几点:

    其一,反对人性的扭曲和异化。为了防止人性的扭曲和异化,(道祖)老子主张“绝圣弃智”。盖“圣”“智”(即不正当的聪明智巧)产生法制巧诈,而用法制巧诈来治理国家,就会成为扰民的“有为”之政。如果抛弃这种扰民的“有为”之政,人民就会得到百倍的利益。

    为了防止人性的扭曲和异化,(道祖)老子又主张“绝仁弃义”。(道祖)老子主张绝弃当时流行于矫揉造作的、不自然的、虚伪的所谓“仁义”,[13]旨在回归于自然之“大道”。这样,民众才能恢复自然淳朴的孝慈天性。

    为了防止人性的扭曲和异化,(道祖)老子还主张“绝巧弃利”。“巧”,技巧。这里的技巧,不是指制造先进生产、生活器具的技巧,而是指制作“奇物”以供权贵玩赏或牟取利益的技巧。换言之,即指不正当的技巧。“利”,这里指贪图奇物之利,亦即不正当的利益。由于“人多伎[]巧,奇物滋起”[14],又由于人多贪“奇物”(即“难得之货”)之利,因此要“绝巧弃利”。“绝巧”而“弃利”,亦即“不贵难得之货”[15],“不贵难得之货”,从而“使民不为盗”[16]。简言之,即杜绝不正当的技巧,舍弃不正当的利益,这样人们就不会起贪图占有之心,从而盗贼就自然不会出现。

    总之,在(道祖)老子看来,“圣智”、“仁义”和“巧利”这三者全是巧饰的,违反了人性的自然,因此主张“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固守自然淳朴的天性,以达到“我无欲,而民自朴”[17]的理想境界。盖:绝弃“圣智”、“仁义”和“巧利”,是(道祖)老子对执政者的劝诫,亦即(道祖)老子治理社会的政治主张。(道祖)老子“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主张用于“治国”可能难以实施,但用于“治身”却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这是毫无疑问的。

    其二,教人柔弱不争、淡泊名利。(道祖)老子劝诫人们“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知道自己荣耀,却使自己保卑辱的心态,而且宁愿像那天下两山之间的空谷一样而虚怀,以“复归于朴”,即复归到原始未化的纯真质朴的本性状态。质言之,即教人淡泊名利。

    “道祖”老子还劝诫人们“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明知自己力量强大,却使自己保持柔弱的心态,并甘愿像那天下之山中最低处的溪沟一样而处下,以“复归于婴儿”,即复归到婴儿般之柔弱不争、天真无邪的本真状态。实际上,即“复归于朴”。盖在(道祖)老子《道德经》中,“婴儿”是“朴”的形象化解说。只有婴儿才不被世俗的声色名利所困扰和诱惑,好像“未孩”(不知嘻笑)一般,无知无欲,天真无邪,近于“道”的自然本性。质言之,即教人柔弱不争。

    其三,特别劝诫人们要“清静寡欲”。为此,(道祖)老子要求人们:

    ——以“为腹不为目”作为人生生活方式的价值取向。即追求内在宁静恬淡的生活,而不追逐外在贪欲的生活。

    (道祖)老子所提出的“为腹不为目”的生活态度,对当今的人们仍有一定的指导性意义。(道祖)老子所言的“为腹”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在饮食上崇尚清淡,且无嗜欲。其二,注重内在品德的修养,以及内丹的修炼。用道教的术语来讲,叫做“性命双修”[18];用社会公共语言来说,称为“身心健康”。

    (道祖)老子所言“不为目”,是一个代表性的说法。其“目”代表耳、口、心、身等。因:“五音令人目盲,故“不为目”;“五音令人耳聋”,故“不为耳”;“五味令人口爽”,故“不为口”;“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故“不为心”;“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故“不为身”。用通俗话说,“不为目(耳、口、心、身)”即不追求外在的奢侈生活,面对纷繁的物质世界而不心生贪欲。

    ——以泊淡名利作为人生安身立命的生活态度。即不追名逐利,而甘守淡泊,但求精神的升华。

    毫无疑问,贪欲的根源不外乎贪图名利。有鉴于此,(道祖)老子教人(特别是道祖老子心目中的圣人):要“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19](道祖)老子之所以主张“不尚贤”,是因为“尚贤”容易引起人们对“名”(即名位)的追求而相争;之所以“不贵难得之货”,是因为“贵难得之货”容易引人们对“利”(即财利)的贪求而为盗。可以引起人们心生贪欲者,莫过于名、利。因此,(道祖)老子教人“不见可欲”(即不能表现可以引起人们心生贪欲的行为,譬如追名逐利)。在《道德经》第四十六章中,(道祖)老子明确指出“罪莫大于可欲”(没有哪一种罪恶比可以引起人们心生贪欲的行为更大的了)。“尚贤”、“贵难得之货”都是“可欲”的行为。所以,针对“可欲”的行为,应当采取“不见”(不表现)的态度。

    事实证明,人生最烦恼的是人争名夺利。然而,古往今来,有多少人却乐此不疲。跑官者有之,买官者有之,篡权者有之,人为财死者有之,财多丧身者有之,图财害命者有之,等等。多少人间悲剧都是由争名夺利而导致的。世人是乎知晓其中之利害,却又恋恋不舍,总是放不下。因此,(道祖)老子感叹道:“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我独泊兮,其末兆,如婴儿之未孩。”众人(因追名逐利、寻欢作乐而)热热闹闹、兴高采烈,就如同参加宴会[20]尽情地享受丰盛的宴席[21],又如同登上高台尽情地欣赏美丽的春色。我却独自淡泊恬静啊,如同婴儿一样还不会发笑。

    众所周知,孔子曾问礼于(道祖)老子。交谈中(道祖)老子对孔子说过这么一句话:“君子得其时则驾,不得其时则蓬累而行。”[22]

    这其中反映了(道祖)老子顺时而动、从容进退的思想,同时亦反映了(道祖)老子无为不争、淡泊名利的思想。

    ——以知足知止作为人生心理平衡的精神良方。即保持知足常乐的心态,凡事能够适可而止。

    由于“罪恶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因此,(道祖)老子认为“知足之足,常足矣”。旨在教人“知足”。按(道祖)老子“祸莫大于不知足”的说法,那么反言之则“福莫大于知足”。所以(道祖)老子便用肯定的语气说“知足者富”[23];并认为“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24]。人的内心知道满足就不会使自己受到耻辱,人的行为知道适可而止就不会遭受危险。只有“知足”、“知止”,这样才可以保持住长久的平安。

    ——以崇俭抑奢作为人生日常生活的基本原则。即崇尚俭朴,反对奢侈。

    “俭”为(道祖)老子“三宝”(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25])之一。所谓“俭”其涵义有二:1.俭省,节省。2.约束,不放纵。(道祖)老子《道德经》六十七章中所说的“俭”二义兼容。与五十九章“治人事天莫若啬”之“啬”同义。前者,是就物质层面而言;后者,是就精神层面而言。前者,用于行事;后者用于处世。

    崇俭者,自然要抑奢也。“抑奢”亦源于(道祖)老子思想。(道祖)老子说:“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26]意即:有道的人去掉(或戒除)那些过分的、奢侈的、极端的行为。

    总而言之,崇俭抑奢乃积极而行之有效的“寡欲”良方与措施,倘若在现实生活中不“崇俭抑奢”那么“寡欲”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上述几条,是老子教人如何“返朴归真”的主要途径。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倘若能够坚持遵行之,则“返朴归真”有望矣!

    四、关于“返朴归真”的意义

    关于“返朴归真”的意义,笔者认为大致有如下几点:

    第一,对于道教信仰者来说,有利于实现得道成仙的最高理想。众所周知,道教最根本的信仰是老子之“道”,其具体表现为神仙信仰。所以,得道成仙是道教徒终生追求的最高理想。怎样才能实现这一最高理想呢?其返朴归真的教义,便指明了道教徒实现这一最高理想的途径。只要我们朝着“朴”“真”的目标去行道,就能够返之于“朴”、归之于“真”,从而与“道”同一体性,达到长生久视的境界,实现得道成仙的最高理想。[27]所以,道教十分崇尚“返朴归真”。

    第二,对于社会而言,“返朴归真”有利于人的品性修养,有利于净化民风,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自古以来,人们就以“返朴归真”作为品性修养的最高境界。如《战国策·齐策四》载:“()斶知足矣,归真返璞[28],则终身不辱也。”又载“颜斶抱璞”,称赞颜斶保持淳朴的品格。如果“欲作”,就“将镇之以无名之朴”。当人的贪欲萌作时,就用“道”的真朴(本性)来抑制它。(道祖)老子认为,“镇之以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由此可见,人的品性修养关乎天下之稳定。

    社会成员之间如果以诚相待,以信相与,彼此宽容,互相谦让,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民风淳朴而和谐安定的社会。古书所载“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便是对这种民风淳朴而和谐安定的社会之缩影。反之,如果人们彼此尔虞我诈,无诚无信,如果人们彼此之间互不宽容而“短兵相接”,如果人们彼此勾心斗角而争名夺利,那么这个社会必定是一个道德沦丧而不得安宁的社会。如果生活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人们自然没有安全感和幸福感,而只有恐惧和痛苦。毫无疑问,每个人都期盼生活于前者而厌恶生活于后者。

    总而言之,“返朴归真”不仅对于道教徒修炼具有十分重要的宗教意义,而且对于每个人品性修养以及对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和谐安定都具有非常积极的现实社会意义。

    注:

    ①引自《中华道学通典·序言》。

    ②处于浑沌状态的“道”,虽“惟恍惟惚”,但“其中有物”;虽“窈兮冥兮”,但“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这就是说,“道”的存在是绝对真实的。

    ③见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1册:“老子所说的‘道’是真、是美,完全没有分化,三位一体。”

    ④如“敦兮其若朴”、“我无欲,而民自朴”、“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其“朴”即意为“质朴,敦朴”。

    ⑤如“见素抱朴”、“复归于朴”,其“朴”即意为“本真,本性”。

    ⑥“真”,有“真实”之义。

    ⑦质朴:朴实;不矫饰。

    ⑧笔者认为:从老子《道德经》第十章“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这句经文中,可知“返朴归真”亦含有养生的意义。

    ⑨所谓“返老还童”也。

    ⑩其初始状态,不是指存在状态,而是指本质存在,就品质而言,指本性淳朴;就生命而言,指生命元真(本真)——“至柔”也,(十章)“精之至也”,“和之至也”(五十五章)

    [11]《道德经·四十章》。

    [12]《道德经·十六章》。

    [13]正如有的学人所言:老子讲的“仁义”与儒家所说的“仁义”既同又异。“仁”在儒家,表示“亲亲”、“爱人”,孔子说“仁者爱人”,老子也说“与善仁”。在儒家,“义”者宜也,老子讲义的规范义。在孔子那里,对“仁义”只作横向考察,而老子则注重仁义的相依相生关系即作纵向分析。在老子看来,大道废弃,人丧慈孝之心,而仁义正是通过强制的形式,规范人们的行为,企图使人们走上淳朴之道。这就背离了人性,背离了自然之道。正因为如此,老子才呼吁人们“绝仁弃义,民复孝慈”。使父慈子孝皆出乎自然而无私,才见其自然之爱和淳朴之情。从理论上讲,老子要抛弃的是孔子儒家的有伪的“仁义”,而倡导一种无伪的真正的“仁义”。

    [14][17]《道德经·五十七章》。

    [15][16][19]《道德经·三章》。

    [18]徐兢说:“为腹”则精神内守,“不为目”则神不外驰,均为养生之秘旨。

    [20]宴席:宾主在一起饮酒吃饭的集会(指比较隆重的)

    [21]宴会:请客的酒席。(也称“筵席”。)

    [22]老子的这一思想,对儒家亦产生了重大影响。如《孟子·尽心上》说:“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23]《道德经·三十三章》。

    [24]《道德经·四十四章》。

    [25]《道德经·六十七章》。

    [26]《道德经·二十九章》。

    [27]盖其“朴”“真”者,乃“道”之性也,为广大道教徒修炼的终极目标;“返”“归”者,指明了行道之方向,沿着“返”“归”的方向行道,便能达到修炼的终极目标。

    [28]璞,质朴,淳朴。与“朴”(质朴,淳朴)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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