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有问必答的企小薪 欢迎来到老司机'问答停车场' 碰到员工离职,HR宝宝们经常会遇到一个问题: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立即结清员工工资呢?可以根据企业安排自行决定吗?下面,小薪给大家科普一下关于离职员工的的工资结算方面的法律知识。 今日问题 我上家公司在北京,一般是每月15号发放上月工资。我今年2月24号离职了,想着公司应该会在辞职当天给我结算工资。但人事通知我说,公司将按照发放工资的惯例,在3月15号跟其他员工一起,一并发放我这24天的工资。请问公司这样的操作合适吗? 案例分析 离职员工工资发放的正确姿势 《劳动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应该在员工离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 严格按照规定的话,上述企业的操作是违法的,但是,在实务中,由于:(1)公司已形成了管理制度和规定,对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即使企业没有公示,但工资发放的规律已向职工呈明了该项制度;(2)企业的违法风险和纠正成本比较小。如果员工不满意,执意提出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投诉,顶多就是劳动监察要求单位限期改正。(3)不同城市或地区对员工离职时的工资发放时间规定有所不同,所以还需要视不同地区和实际情况而定。 因此,理论上,公司在员工离职当日就结算清楚工资,是风险最小的。但考虑到公司和员工的实际情况,也可以依据企业既定的工资发放制度和当地的具体规定,决定工资结算的时间。当然,最好是与员工充分协商一致,这样就可以避免很多纠纷的发生了。 部分地区离职员工工资发放规定 接下来,小薪为各位宝宝们搜集了全国部分地区关于离职员工的工资支付规定,满满的干货哦~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2004年1月22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离职工资支付:工资一次性付清。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2016年8月1日起执行】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2016年9月29日修订】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珠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 【2010年12月1日修正】
《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2010年12月21日修正】
《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 【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离职工资支付:一次性支付。 《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 【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辽宁省工资支付条例》 【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2007年9月25日印发】
《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 【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 【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 【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离职工资支付: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者工资保障规定》 【2007年7月1日施行】
小薪有话说 根据不同地方相关规定,员工离职时,公司给员工支付工资的时间限制略有不同,大家可以根据公司所在地,查阅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判断离职后工资的支付时间,并考虑到企业与员工已形成的既定工资支付时间规定,进行合理判断哦~ —END— 我是企小薪 一个有问必答的职场老司机 经验力不从心,不如从“薪”开始 (点击蓝字即可阅读) 任何职场疑问都可以写在评论区 小薪会为你认真解答 戳 阅读原文 体验超级好用的人力资源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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