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子平真诠》学习之四论十干配合性情

 水木年华138 2017-04-10

合化之义,以十干阴阳相配而成。河图之数,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十,先天之道也。故始于太阴之水,而终于冲气之土,以气而语其生之序也。盖未有五行之先,必先有阴阳老少,而后冲气,故生以土。终之既有五行,则万物又生于土,而水火木金,亦寄质焉,故以土先之。是以甲己相合之始,则化为土;土则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先之以土,相生之序,自然如此。此十干合化之义也。

理论性的学习,借鉴则可。

其性情何也?盖既有配合,必有向背。如甲用辛官,透丙作合,而官非其官;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印非其印;甲用己财,己与别位之甲作合,而财非其财。如年己月甲,年上之财,被月合去,而日主之甲乙无分;年甲月己,月上之财,被年合去,而日主之甲乙不与是也。甲用丙食与辛作合,而非其食,此四喜神因合而无用者也。

合,即夫妇好合的意思。合而有向背,彼此之间不能兼顾。

甲日主以辛为正官,如果天干透丙,则丙辛合,就是丙把官合去了。那么这官算不得自己可用的官,官非官。

丙辛

○○

 

甲日主以癸为正印,透戊,合了正印,戊把癸合去了。印非其印,印不荫我。

丙辛

○○

 

甲日主以己为正财,透别位之比肩甲,与财合,财非财。

○○

 

甲日主以丙为食神,透辛与丙合,食非食。

○○

 

财官印食,为格局论命中的四吉神,四吉神如果被“他合”,则对日主无用。合,就是四喜神的情意全在其夫或其妻身上,不顾及日主,既不能供日主使用,也不能为日主提供服务。

 

又如甲逢庚为煞,与乙作合,而煞不攻身;甲逢乙为劫财,甲逢丁为伤,与壬作合,而丁不为伤官;甲逢壬为枭,与丁作合,而壬不夺食。此四忌神因合化吉者也。

甲日主,庚为煞,乙木透与庚合,煞不攻身。

○○

 

甲日主,乙为劫,庚透与乙木合,劫不劫财。

乙甲

○○

 

甲日主,丁为伤官,壬透与丁合,伤不为伤。

壬甲

○○

 

凶神煞伤枭刃,最喜被合,合则解除了对日主的威胁。四凶神遇合,表现为凶神贪恋夫妻情爱而放松了对日主的残害。

 

盖有所合则有所忌,逢吉不为吉,逢凶不为凶。即以六亲言之,如男以财为妻,而被别干合去,财妻岂能亲其夫乎?女以官为夫,而被他干合去,官夫岂能爱其妻乎?此谓配合之性情,因向背而殊也。

吉神被合,吉不成吉。

凶神被合,凶不成凶。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