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哥:我们努力普法,希望亲能打赏个订阅~】 大家都知道在一家公司准备辞职时,写上某些离职原因是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但!不是所有的离职原因都能要到补偿金的,这是一个劳动纠纷上的法律误区。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哪些离职原因是不能讨要薪资的。 首先,这些情况下时可以向有关单位讨要补偿金的。 1.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对应的补偿资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这些情况下是不能获得补偿金的。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三)劳动者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四)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五)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仍然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3.这些离职原因也是不能获得补偿金的。 (一)劳动者以“个人原因”、“家庭原因”等理由申请离职,并在此后以用人单位欠缴社保、等为由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一般是难以得到支持的。 (二)法律明确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如果仅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被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可获经济补偿,法律并无规定,实践中通常认为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图片来源与网络哦) 编辑:李律师 本文版权归有事找律师所有 ================================== 温馨提示: 进入我们的头条号 即可咨询法律问题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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