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艺录|朱天曙:书法之法为“活”法,而非“死”法 “法”为“活法”,非“死法”也。清湘道人曾云:“古人未立法之先,不知古人法何法,古人立法之后,便不容今人出古法,千百年来遂使今人不能一出头地也。”佛家云“非法非非法”乃艺之真“法”。
康南海献身“维新”,常出闳论,向西方寻真,多出奇言,非全可信也。若论画曾主“不取写意,以着色界画为正,而以墨笔粗简者为别派;士气固可贵,而以院体为画正法”,故全盘否元画,大谬也。“写意”、“士气”皆中国艺术之魂,主“着色界画”、“院体”为正,而不识元以来文人画之价值,皆迎合“维新”之言,本末倒置,不可迷信也。
艺事变而能破,除去陈言得“新”也。宋人尚意变唐风,清人崇碑易明人,莫不如此也。梁任公曾有语云:“惟思既往也,事事皆其所已经者,故惟知照例;惟思将来也,事事皆其所未经者,故常敢破格。”“照例”易,“破格”难,然“破格”得“理”者更难。右军所谓“适我无非新”皆书体“破格”而融通万理所得也。
今人多云“碑帖融合”,唐人颜鲁公《祭姪稿》实开其先,当应再审视。此作非惟手稿,当为“融合”之杰作。“融合”者何?一曰:帖法“融”碑意,故得厚;二曰:书卷气“融”金石气,故得朴;三曰:疾书“融”渐修,故得“兴”;四曰:整篇“融”涂改,故得“趣”。此稿以“篆籀绞转”法行之,异于“一拓直下”与侧锋翻折,时得金石趣味,意味深长,吾之所求也。晚清以来赵之谦,沈曾植等皆求融合之路,或以雄奇出之,或以生涩求之,总不如《祭姪稿》自然通融也。
中西之艺,各有其法。蔡孑民曾论中西之别:中国之画,与书法为缘,多含文学之趣味。西人之画,与建筑雕刻为缘,而佐以科学之观察,哲学之思想。故中国之画以气韵胜,善画者多工书而能诗,西人之画,以技能及义蕴胜,善画者或兼建筑图画二术,而图画之发达,常与科学及哲学相随焉。以此观今日画坛,西风东来,势不可挡。惟有国人知国土产国艺,不可全盘西化,无“中国”之画也。吾辈当以中国文化与笔墨经典授于西人,使其知“中国”,再知“中国诗书画印”也。
“文字”与“书法”之价值常混为一谈。文字承载之功能常在书法中体现,故书法有“文字”之功,并有书法特殊之审美。“书法”之价值亦常依附于“文字”,然“书法”一艺亦有其独立笔墨语言,如笔法,章法,墨法等,区别于一般所论“汉字书写”。常论“书法”者,亦多指“文字”功能也。余曾云书法乃中国文化之标本,由书体之变见文化之变,载体实为汉字也。
古文字学者唐兰曾以“象形”、“象意”、“形声”论中国文字,甚有理也。中国文字,不归于形,必归于意,不归于意,必归于声。其中前两者与书艺相连,立象尽意。“象形”偏于书之笔法;“象意”偏于书之意味。笔法,书内也;意味,书外也。
艺事日新为要,非有“定”者。今人论艺求所谓“风格”者,亦“结壳”之一面。曾读吾扬通儒焦里堂《雕菰楼集》卷十辩顾亭林“人最忌以未定之书示人”语,以为此言是也,而不然也。自以为“定”,诚“定”乎?人以为“未定”,诚“未定”乎?夫以为定,亦自以为定耳。夫天下之言、之艺,未有能定者也。通达者,日新又新,或有力作,然未有定者,“风格”亦不断变而化之,循序而渐进,右军、平原、清湘、缶翁、宾老,莫不如此。邃古而新,是为新也;无源之“新”,非真新也。
吾乡兴化重艺文,人多论施耐庵,郑板桥,李复堂,刘融斋,而任幼植大椿人多不论。幼植笃志经术小学,考证名物,覃精稽古,余甚佩之。戴东原曾以“思之锐,辨议之坚而致”彰之。先生“弁服释例”考名物制度,开一新路,孙星衍“释人”,洪亮吉“释舟”,陈瑑“释量”皆其后也。先生《字林考逸》、《小学钩沉》皆辑迭之作,釆录极广。章实斋曾记其辑吕忱《字林》,“楮墨纷拿,狼藉枕席间”,自谓“病不可堪,赖此消长日也”。乡贤读书如此,每每回乡过其故居,汗颜不已。
古人之作皆有“经典化”过程,非创作后即为“经典”。古砖残瓦,简牍楕量,右军手札,平原书稿,东坡诗草之类,反复刊行,文士歌咏,学者讨论,其意蕴不断被揭示,欣赏者加以阐释,发挥,领悟,故成“经典”。柳宗元有“美不自美,因人而彰”语,即是此意。
余作书喜秦碑之力劲,汉碑之气厚。得此二者用于行书,以“篆籀绞锋”运之,可于晋行中増筋力,得浑穆清雄之气。余喜《祭姪稿》,缶翁,白石与宾翁得此气,然欲以此气味用于行书浑融无迹,亦不易也。晩淸以来,多有人求北碑入帖,雄奇角出与畅达自然实不相融,故多难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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