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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思维让你成为律师谈判中的胜者 | iCourt

 刘锡春律师 2017-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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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良涛

单位: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微信公众号:wltlawyer


祖师爷的“左右博击” 



史上最成功经纪人,秦始皇的干爹(也可能是亲爹)吕不韦编有一本书——《吕氏春秋》,文中记载,春秋郑国人邓析,是中国律师的鼻祖。


邓析“祖师爷”,最厉害的就是“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为了说明他的厉害《吕氏春秋·离谓》讲了他办的一个经典案件,故事是这样的:郑国发大水了,有个人被淹死,尸体被河边的人捞到。死者的儿子哭着去要尸体,可是捞尸者说:你得拿多多的钱来赎,钱少了甭想。


死者儿子不想出太多的钱,去找邓析咨询。邓析说:你神经呀?那是你爹的尸体,他又不是你爹的儿子,留尸无用。还被人说成借尸讹诈,你不用管他,这官司他是赢不了的。死者儿子大喜,后便不管这事了。


死者家属不理会了,捞尸者慌了神,来找邓析咨询。邓析说:你神经呀?他做儿子能真的不要亲爹的尸体?他就不怕别人说他狼心狗肺?他迟早非要回去不可,这官司他是赢不了的。捞尸者大喜,称谢而归。 据说,邓析这么一解答,郑国大乱,民风变得“不淳朴”了,过去拉人进来打板子大家都是一声不吭,低眉顺眼像个“继儿子”,可现在呢,板子还没举起来,人家就喊,且慢!叫邓析(我的律师)来,说说清楚!

邓析的理论基础 




一起简简单单的河边捞尸事件,让邓析这么一说,怎么变得诡异反常,扑朔迷离?对峙双方,居然都认为自己有理有节稳操胜劵了呢?

因为当事双方,错误的理解了他们所面对的局面。他们面对的是一起合作事件,必须双方合作,才能圆满解决。可是他们都将此视为对抗事件,这就让自己陷入了死局。合作事件,也就是双赢博弈,你想赢,就必须先让对方赢,对方赢了自己才能赢。

就拿捞尸案件来说,捞尸者捞到别人的尸体,这尸体他留着没用,客客气气的送还人家。对方表示感谢,主动支付劳务付费,自家问题得到解决,对方也获得了酬劳,这是皆大欢喜的事儿。


一旦视此为对抗,捞尸者想狠敲对方一笔,家属厚脸皮不支付劳务费。这时候,你不让对方赢,你也赢不了。你想让对方输,那你先要输到惨。正是因为双方的合作模式破裂,原本的双赢成为双输。所以邓析的指点,才会告诉每一个人对手必输的道理。

但是他没有告诉咨询者,你也是必输无疑。不告诉对方也有道理,毕竟一件衣服的咨询费用,实不足支付他的智力付出。(真不愧是前辈啊)

而邓析的咨询,之所以引爆郑国的人口欢哗,是因为许多人发现了这一点——发现了春秋时代,正是社会秩序陷入混乱,需要重新厘定规则,而当时的君王出于私心,正处心积虑的想把许多合作博弈,设置为让当事人双输的对抗模式。以便稳固自己的权力,一旦被百姓发现这个秘密,权力者就玩不下去了。

所以,他们当机立断,杀掉了邓析,斩除了这条智慧之根。我一直认为,中国律师应该像生意人拜关公一样纪念邓析,这个最早的律师,这个招人烦的铁嘴,这个把法律带给民众并为此牺牲的人。


如何从双输到共赢 



实现共赢的思维就是博弈。博弈论,是指二人在平等的对局中各自利用对方的策略变换自己的对抗策略,达到取胜的目的。其实,博弈论思想古已有之,中国古代的《孙子兵法》等著作就不仅是一部军事著作,而且算是最早的一部博弈论著作。 


邓析的案件,就是一个典型的零和博弈,即是所有对局者收益的综合为零,一方获益必然意味着一方损失。然而,现实生活中的博弈没有这么简单,双赢和两败俱伤的情况常有发生。就以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美苏冷战为例,如果单纯将对方的损失看作己方的收益的话,双方的最优策略都是先发制人给对方最大的打击,这当然很不现实。


由于这种局限性,尽管对零和博弈的研究非常深入,但在应用上价值不算太大。 因此,当天才的纳什发表对非合作博弈的研究时,博弈学界眼前为之一亮。他证明了,即使放弃了“所有对局者收益总和为零”的假定(简称零和假定),对于每个博弈,仍然存在一个“均衡点”。在均衡点处,对于每位对局者来说,更改自己的策略不会带来任何好处;也就是说,每位对局者的策略都是当前的最优策略。这样的均衡点后来被称为纳什均衡。 如果所有对局者都是理性的话,最后博弈的结果一定落在某个均衡点上。这就是均衡点重要性所在之处:如果知道一个博弈的均衡点,就相当于知道了博弈的结局。又因为去掉了零和假定,纳什均衡的应用范围远比零和博弈广泛。


如何理解“纳什均衡” 




1950年,22岁的纳什在博士论文中,提出了博弈中的一个重要概念——“纳什均衡”。这一概念影响深远,成为博弈论中最为核心的名词,极大地推动了博弈论的发展及其在社会科学领域中的应用,特别是促进了经济学的发展。

纳什均衡是博弈论最重要、最一般化的均衡概念。它是指所有参与人战略的这样一种组合:在这一组合中,给定其他参与人的战略,没有任何人有积极性改变自己的战略。换言之,构成纳什均衡的战略对每个人都是最优的。

纳什均衡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即信念和选择之间的一致性。也就是说,基于信念的选择是合理的,同时支持这个选择的信念也是正确的。所以,纳什均衡具有预测的自我实现的特征:如果所有人都认为这个结果会出现,这个结果就真的会出现。(现在大家跟我一声大声喊:希望只要坚信,必定可以实现!)

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来理解纳什均衡:假如在博弈之前,所有的参与人必须达成一个协议。我们的问题是:在不存在外部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每一个人是否有积极性去自觉遵守这个协议?如果每个人都有积极性遵守这个协议,这个协议就构成一个纳什均衡。

也就是说,给定这个协议,别人遵守的情况下,没有人会有积极性选择不同于这个协议的行动,这个协议就是一个纳什均衡。反之,如果有任何人有积极性单方面背离这个协议,这个协议就不是一个纳什均衡。 

纳什均衡案例



因为经常给企业作培训,总遇上有HR问我:我们为什么不得不“自愿”参加社会保险?


如果用纳什均衡来分析,当前的社会保险制度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政府设计的一个囚徒困境博弈。 



假设职工应得工资为每月1万元,政府强行扣下1 000元作为社会保险金,发给职工9 000元。然后,如果该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交纳1 000元保险费,政府配比1 000元,合在一起构成个人账户上的保险金,总共就是2 000元。

但假设由于社会保险资金管理不善,等到领退休金的时候,政府管理的2 000元已经变成1 500元。显然,如果1万元工资全额发放,职工最好的选择是不参加保险,自己管好自己的钱。

但是现在,由于政府扣下了1 000元,某职工若不参加保险,这部分钱就会白白损失;如果参加,自己再交上1 000元,还可以拿回来1 500元,参加保险还是比不参加保险好。这就是政府给老百姓设计出的囚徒困境博弈,它使每个职工都不得不“自愿”参加社会保险。

当然在现实中,当政府管理的保险金不够支付时,通常会用印票子或增加税收的办法补充保险金,而不是减少退休金的办法。但出于这个原因而印票子和征税本身,也不过是政府设计的一个囚徒困境博弈。(当然,如果企业坚持,我们一般会对HR建议,让劳动者主动提交“不缴纳社保申请书”。)


比较上面的案例,我想起最近有些地方“特别关爱女性”的官员,制定了一些新的制度,比如给女职工“痛经假”,对此,“特别理性”的上海市社保局专门发文给媒体,认为这会导致女职工就业更为困难。无疑,这个“馊主意”显然就不是一个纳什均衡。

 

理智选择不代表正确结果 




以囚徒困境为例,单从数学角度讲,这个理论是合理的,也就是选择都坦白。但在这样多维信息共同作用的社会学领域显然是不合适的。 


纳什均衡反复强调一个前提,就是信念的选择是合理的,即要求博弈的各方思维是理性的,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但现实是人类的很多行为恰恰是非理性的。例如义气用事,强烈的复仇心态,阴暗的损人不利己行为。


比如,从心理学角度讲,选择坦白的成本会更大,一方坦白害得另一方加罪,那么事后的报复行为以及从而不会轻易在周围知情人当中的“出卖”角色将会使他损失更多。而8年到10年间的增加比例会被淡化,人的尊严会使人产生复仇情绪,从而被“破局”。 


理智的人通常会产生一种错觉,认为对手方也应该是理智的,由此会发生较大的误判,从而让自己陷于困境。比如王宝强离婚声明事件,其妻马蓉的回应是“原来疯狗真的可以咬人,夫妻一场,这又何必”。



确实,王宝强作为一个男人和艺人,自揭家丑,应该是极不理智行为。从相关披露的情况来看,宝强应该是此前就已经知道老婆出轨;并且,他还在前几月办理了一次公司的股权变更,很有可能是夫妻曾就此事的处理有过沟通。在这博弈中,马蓉和宋喆追求的目标就是,在私了的前提下,寻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损失最小。 


而最终,宝强选择了“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主动曝光,无非是两种情况:一是马蓉做得太过,转移了主要财产,让宝强损失太大,让博弈的均衡无法保持;二是王宝强因为强烈的自尊心受损,而放弃理智,通过曝光而寻求心理平衡和社会同情。 


不管是哪种情况,马蓉和宋喆的博弈目标都是没有实现,这都是因为对博弈前提的误判,即王宝强不会自曝家丑,并且把这认为是不理智行为——“原来疯狗真的可以咬人”!

而宝强的行为既可能是理智的疯狂行为,但也极有可能是更理智的选择,通过主动曝光,改变囚徒困境,进入到一个新的博弈局面。


如何破解“双输僵局” 




对于邓析“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作为刑事案件的辩护技巧是可以的,但对于为博弈各方来说,往往使矛盾陷于激化,最终导致双输的局面。要改变这样的结果,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思考和努力。 


首先,综合权衡各方利益的真实需求。以“捞尸案”为例,虽然邓析给双方的建议都是坚持不妥协的态度,但上述建议的前提都是建立在对方受损而已方获得的基础上,因此必然会导致双输。但如果比较两方利益,就会发现两方利益其实必不是均等的。对于捞尸人来说,即使博弈失败,损失的不过是金钱和劳动;而对于富人家来说,金钱其实并不是不可以克服的成本,而家人的尸体灭失,才是不可以承受的损失。

因此,在处于博弈僵局时,利益占优方应通过非常明确的表示,让对方认识到本方的不妥协态度,并且耐心的坚持着这个态度,从而让对方放弃幻想,接受本方的条件。

我们完全可以想象,“捞尸案”的双方根据邓析的建议,在互不让步中,富人家看着家人身体开始腐败发臭,必然开始慌张,甚至很可能接受对方的加价而妥协,然后对邓析骂娘! 


其次,引导非理性当事人回归理智。在博弈一方当事人因为情感原因,坚持非理性选择,会导致博弈局面无法建立或者被破坏时,这就需要律师进行引导,让所有的参与人达成一个愿意遵守博弈规则的协议。


结   语



我们身处的社会,其实是一个巨大的博弈场,所有的人都在追求利益最大化。一个法律制度即使对所有人都不好,但如果它是一个纳什均衡,就仍然会持续存在。反之,即使听起来很好,但如果它不是一个纳什均衡,就不可能得到所有人的自觉遵守。


特别是,如果我们的社会要从囚徒困境中走出来,就必须有办法使每个人选择合作共赢,社会才能进步发展。而这首先需要律师认同,并积极在自己的工作中运用博弈的思维方式来解决矛盾。 


最后,我用纳什1994年获诺奖感言作为本文的结束。



在追求了一生的真理之后,我问自己,什么是真正的逻辑关系?真理又是有谁来决定?对于这些问题的思索让我经历了从生理上到精神上再到幻觉上的洗礼。最终,我还是回到了现实中,我找到了一生中最重要的发现:在爱的支持下,任何逻辑关系和真理都会被发掘。——纳什



专栏编辑 | 雪梨卷    排版编辑 | 祁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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