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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一季度党政纪处分乡科级及以上干部58人

 超越梦想之上 2017-05-03

近日,贵阳市纪委发布今年第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情况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今年一季度,贵阳市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上干部58人。

今年前三月,贵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465件,立案388件,其中县处级干部6件;结案27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53人,其中,处分乡科级及以上干部58人。例如,对违规经办诊所,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大学生医保基金的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医疗服务中心主任邱某某,给予了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一季度,贵阳市各区(市、县)立案数、处分人数均有不同幅度增长,其中花溪区、白云区、云岩区、清镇市立案数增长幅度超200%;花溪区、白云区、清镇市、南明区、云岩区、乌当区、息烽县处分人数增幅超200%,其中花溪区增幅最大。例如,花溪区纪委立案查处了该区清溪社区党委书记伙同村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上便利修建违法建筑、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一案,该案涉案金额高达600余万元,目前,区党委书记刘某某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市级派驻纪检机构立案28件,其中市级9个纪检监察组立案14件,比去年同期均大幅增长。

贵阳市纪检监察机关还坚持把干部约谈工作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今年前三月共约谈(谈话)党员干部22540人(次),其中预防提醒谈话22120人(次),询问示警约谈154人(次),纠错诫勉约谈168人(次),问责处分约谈98人(次)。通过不断深入推进“约谈常态化”工作,“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良好氛围已形成常态。

同时,贵阳市综合研判“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统筹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本人态度、群众口碑等4个因素,运用“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宽严相济作出恰当处理。第一季度,全市给予党政纪轻处分221人,占处分总人数的87.4%;给予党政纪重处分32人,占12.6%。移送司法机关5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36件(次),下降53.5%。其中检举控告类283件(次),下降51.2%。

(贵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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