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目】 [作品介绍] [注释] [译文] [赏析一]~~[赏析五】 【古风泊客一席谈】 蟋蟀
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无已大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瞿瞿。 [作品介绍] 《国风·唐风·蟋蟀》出自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为先秦时代唐国(晋国)华夏族民歌。这首诗主要写诗人感物伤时,劝诫自己和别人勤勉,或说有劝人及时行乐之意。全诗是有感脱口而出,直吐心曲,坦率真挚,以重章反覆抒发,语言自然中节,不加修饰。经考证,此诗是诗、乐、舞三位一体的艺术形式。它不仅有其独特的乐舞意象,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也是对当时晋国时代特征的反映。 [注释]
[译文] 蟋蟀在堂屋,一年快要完。今我不寻乐,时光去不返。不可太享福,本职得承担。好乐事不误,贤士当防范。 蟋蟀在堂屋,一年将到头。今我不寻乐,时光去不留。不可太享福,其他得兼求。好乐事不误,贤士该奋斗。 蟋蟀在堂屋,役车将收藏。今我不寻乐,时光追不上。不可太享福,多将忧患想。好乐事不误,贤士应善良。 就诗论诗,此篇劝人勤勉的意思非常明显,可是《毛诗序》偏说是“刺晋僖公也。俭不中礼,故作是诗以闵(悯)之,欲其及时以礼自虞(娱)乐也”。对《诗序》说纠正较早的当是宋王质,其《诗总闻》指出“此大夫之相警戒者也”,而“警戒”的内容则是“为乐无害,而不已则过甚。勿至太康,常思其职所主;勿至于荒,常有良士之态,然后为善也”。释语达理通情,符合原诗。较他说为胜。《诗经选注》定此篇为“劝人勤勉的诗”,即是受王质说启发。 此篇三章意思相同,头两句感物伤时。诗人从蟋蟀由野外迁至屋内,天气渐渐寒凉,想到“时节忽复易”,这一年已到了岁暮。古人常用候虫对气候变化的反应来表示时序更易,《诗经·豳风·七月》写道:“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九月在户”与此诗“蟋蟀在堂”说的当是同一时间。《七月》用夏历,此诗则是用周历,夏历的九月为周历十一月。此篇诗人正有感于十一月蟋蟀入室而叹惋“岁聿其莫”。首句丰坊《诗说》以为“兴”,朱熹《诗集传》定为“赋”,理解角度不同,实际各有道理。作为“兴”看,与《诗经》中一些含有“比”的“兴”不同,它与下文没有直接的意义联系,但在深层情感上却是密不可分的,即起情作用。所以从“直陈其事”说则是“赋”。从触发情感说则是“兴”。这一感物惜时引出述怀的写法,对汉魏六朝诗影响很大,《古诗十九首》中用得特多,阮籍《咏怀八十二首》亦常见,如其第十四首(依《阮籍集校注》次第):“开秋肇凉气,蟋蟀鸣床帷。感物怀殷忧,悄悄令心悲。多言焉所告,繁辞将诉准……”开头与下文若即若离,与《蟋蟀》起句写法一脉相承,只是这里点明了“感物”的意思,而《蟋蟀》三、四句则是直接导入述怀:诗人由“岁莫”引起对时光流逝的感慨,他宣称要抓紧时机好好行乐,不然便是浪费了光阴。其实这不过是欲进故退,着一虚笔罢了,后四句即针对三、四句而发。三章诗五、六句合起来意思是说:不要过分地追求享乐,应当好好想想自己承当的工作,对分外事务也不能漠不关心,尤其是不可只顾眼前,还要想到今后可能出现的忧患。可见“思”字是全诗的主眼,“三戒”意味深长。这反覆的叮嘱,包含着诗人宝贵的人生经验,是自儆也是儆人。最后两句三章联系起来是说:喜欢玩乐,可不要荒废事业,要像贤士那样,时刻提醒自己,做到勤奋向上。后四句虽是说教,却很有分寸,诗人肯定“好乐”,但要求节制在限度内,即“好乐无荒”。这一告诫,至今仍有意义。 此诗作者,有人根据“役车其休”一句遂断为农民,其实是误解,诗人并非说自己“役车其休”,只是借所见物起情而已,因“役车休息,是农工毕无事也”(孔颖达《毛诗正义》),故借以表示时序移易,同“岁聿其莫”意思一样。此诗作者身份难具体确定,姚际恒说:“观诗中‘良士’二字,既非君上,亦不必尽是细民,乃士大夫之诗也。”(《诗经通论》)可备一说。 全诗是有感脱口而出,直吐心曲,坦率真挚,以重章反覆抒发,语言自然中节,不加修饰。押韵与《诗经》多数篇目不同,采用一章中两韵交错,各章一、五、七句同韵;二、四、六、八句同韵,后者是规则的间句韵。 贰/ 《蟋蟀》不只是一种昆虫 《论语》里记载了孔子的一段话: 在这段话中,孔子告诫年轻人应该好好学习《诗经》,学好《诗经》,可以用来抒情言志,观察社会现象也会有深度,还能够很好地处理社会关系,帮助你结交朋友,即便偶尔做一回网络“喷子”,也比那些没读过《诗经》的“键盘侠”喷得有文化。更重要的是,学好《诗经》,还能够让你深明事理,就切身生活而言,能够深懂侍养父母之义,往远处说,还能够做个很好的公务员,办好上级交付的任务。最不济也能从《诗经》里认识好多花草树木,飞禽走兽,知道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是多么丰富,多么精彩。 引用孔子的这段话,除了给《诗经》做广告,让大家好好读一读《诗经》之外,主要是想引出《诗经》里的一首诗——《唐风·蟋蟀》,因为这是一首以“蟋蟀”这种昆虫来题名的诗。稍微有点动物学知识的人都知道,蟋蟀又叫蛐蛐、促织、秋虫、将军虫等,由于它独居好斗,又加上叫声清脆响亮,所以大约从唐代开始,斗蛐蛐就成为很多有闲人的娱乐方式,上至宫廷贵族,下至市井细民,都不乏这方面的高级玩家。明朝的第五代皇帝明宣宗朱瞻基,历史上以喜欢斗蛐蛐而著称,被称为“蟋蟀天子”、“蛐蛐皇帝”。蒲松龄有一篇很有名的小说——《促织》,写的就是一个叫成名的书生因为蟋蟀而命运沉浮的故事。当代著名文博专家——号称“京城第一大玩家”的王世襄还专门写了一本《蟋蟀谱集成》,辑录了从宋代一直到民国时期总共十七部研究蟋蟀的著作。 可见蟋蟀这种昆虫,在中国已经衍生出了一门与之相关的蟋蟀文化。如果我们好好读读《诗经》的话,就会发现,蟋蟀文化不只关乎玩乐,而且关乎深邃的人生况味。所以今天我要讲的题目就是:《蟋蟀》不只是一种昆虫。我想通过《唐风·蟋蟀》,去体会一下古人传达给我们的这种深邃的人生况味。 先来读一读这首诗: 我们说,《蟋蟀》不只是一种昆虫,那么它还是什么呢?读《唐风·蟋蟀》篇,我第一个最深刻的感受就是,这首诗向我们传递了一种感知自然、思考世界、体验生命的方式。 这首诗一共有三章,每章八句。其中每一章,都是用“蟋蟀”的嘟嘟鸣叫来开局:“蟋蟀在堂,岁聿其暮”,“蟋蟀在堂,岁聿其逝”,“蟋蟀在堂,役车其休”。 蟋蟀是一种对物候变化十分敏感的昆虫,它喜欢穴居,夏天往往住在田野、庭院里的墙缝里、石头底下;而一到秋季,随着天气转凉,因为屋子里比室外温暖,它就开始向人们的住处转移。《豳风》里有一首著名的农事诗——《七月》,其中有一 段,写的就是蟋蟀的这种规律性变化: 子曰:“由之瑟奚为于丘之门?”门人不敬子路。子曰:“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 我们都知道,在孔子的弟子中,子路向来以勇敢直率著称,这种人一般来说质胜于文,品质很好,但往往比较粗野,所以一旦玩起文化来,往往令人不敢恭维。可是有一天,子路突然心血来潮,竟然在孔子家里弹琴鼓瑟,扮起“文青范儿”来了,这让孔子很受不了,于是就说:“仲由啊,你为什么要跑到我家里拨弄乐器呢?回家去玩好不好啊?”你想,孔子的弟子们都是些多么机灵的人啊,不说见风使舵吧,总能够听出话外之音来,这明显是老师不待见他嘛!于是,其他的小师弟们就对子路这位大师兄不怎么尊敬了。这当然不是孔子所愿意看到的局面,因为子路毕竟是大弟子,所以孔子无论如何也要维护他,于是就说:“仲由在音乐方面其实已经入门了,而且有一定的成就,只是还没有达到那种炉火纯青的境界罢了。”孔子这么一说,其他小师弟们马对子路的态度上就改变了。 孔子用的这个比喻,能够帮助我们理解“堂”和“室”的区别,“升堂”只能说明你已经入门了,但毕竟还是在外屋打转转,只有“入室”之后,你才算成为某一领域的真正主人。 为了让大家比较直观地了解“堂”和“室”的区别,我找了一张比较准确的“古代居室示意图”。从示意图中我们很容易就会发现,内室比外堂要私密的多,封闭得多,所以在比较寒冷的秋冬季节,也就比外堂更加温暖舒适。因此,天气乍冷,蟋蟀在堂,当滴水成冰的时候,蟋蟀就穿门越户,进入内室,“入我床下”了。 这样看来,联系《豳风·七月》里的“九月在户”,那么这首诗里所说的“蟋蟀在堂”,时间上也只不过是农历的九月,怎么就说“岁聿其莫”、“岁聿其逝”了呢?这里的“聿”,是“就”的意思,“莫”是“暮”的本字。“岁聿其莫”、“岁聿其逝”,意思是说“一年就要到头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周代的历法与现在不同,我们现在使用的农历,基本上是以夏代历法为基础的,以建寅月(即阴历正月)为岁首;而周历则以建子月(即阴历十一月)为岁首,而十月就是一年中的最后一个月,也就是年终岁尾了。因此,当诗人四周悄然无声的夜晚,听到厅堂里有蟋蟀的鸣叫声时,马上就意识到,一年很快就要结束了,于是不由得生发出深沉的感慨来。 那么为什么我要说,这首诗向我们传递了一种对人生、对世界、对生命的一种感知方式呢?我们不妨问一下自己,你是否曾经关注过,小区树上住的那一窝小鸟,究竟是在什么时候飞走了,又是在什么时候从远方飞了回来呢?你日日经过的那一株玉兰树或桂花树,它究竟是哪一天开始返青的,又是哪一天秀出了第一个花骨朵?那满树的花骨朵,又是哪一朵最耐不住性子,在哪一个确切的日子里终于憋不住了,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呢?你有多长时间没有认真地看一看脚下的土地了?下雨的时候,蚂蚁在搬家吗?雨后的青石板上,究竟是在什么时候萌发出了一层苔藓的呢?雨过天晴了,小鸟飞到哪里去觅食了?端午节到了,除了吃粽子,你是不是还会到野外采一把艾蒿挂在门口? 恐怕很多人都没有这样去感知我们周围的世界了。充斥在我们周围的,是大都市从早到晚的轰鸣声,而每到节日,吸引我们的也往往是娱乐和美食。所有这些,让我们慢慢变得麻木起来,我们很难从大自然的鸟兽虫鱼、花草树木的变化中,感受到世界的节奏和生命的律动了。我们的日子,就像自来水管里的水流一样,毫无节制却又无比憋屈,节令赋予生命的那种节奏感、顿挫感,我们很难感受得那么分明,那么有质感。我们总是感叹,不知不觉,一个礼拜就过去,一个学期就过去了,一年就这样过去,不知不觉,我们就变老了。正像春晚有一个小品叫《不差钱》里小沈阳所说的那样: “人这一生可短暂了,有时候跟睡觉是一样一样的,眼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哈嗷~眼睛一闭不睁,这辈子就过去了,哈嗷~” 小沈阳的这段话,除了搞笑之外,仔细品一品,实际上真够让我们每一个现代人心酸的,因为它真实地反映了我们现代人可怜的生存状态。河里的冰是什么时候化了的呢?不知道;陌上的花是什么时候开了的呢?不知道。对于自然,我们几乎完全丧失了感知能力。我们的堂前没有燕子,我们的堂下没有蟋蟀,日子过得是那么飘浮,那么滑顺,飘浮滑顺到不能给生命留下任何值得品赏回味的东西。我们把自己从土地上连根拔起了,与大自然彻底隔绝起来了。仔细掂量掂量,这样的生命真的有不能承受之轻。 《古诗十九首》有“青青河边草”,是这样的日子,谢灵运的诗句“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是这样的日子,辛弃疾的“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还是这样的日子。最动人的是刘方平的《月夜》: 所以,我们说,《蟋蟀》不只是一种昆虫,它是古人对生命的一种感知方式。吟咏“蟋蟀在堂,岁聿其暮”,“蟋蟀在堂,岁聿其逝”,“蟋蟀在堂,役车其休”这样的诗句,它会让我们心中不由得凛然一惊:哦,秋风起来了,天气转凉了,一年时光转眼就要过去了。这一声声蟋蟀的嘟嘟鸣叫,但愿能够唤醒我们沉睡已久的生命意识,唤醒我们感受自然的敏感的心灵。 二、《蟋蟀》是一种亘古不变的心境 这首诗每章的第三、四句是“今我不乐,日月其除”、“今我不乐,日月其迈”、“今我不乐,日月其慆”,对于这三组诗句,还有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那就是每组诗句的第一句“今我不乐”,和第二句“日月其除”“日月其迈”“日月其慆”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根据《毛诗序》以及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郑玄、孔颖达《毛诗正义》等典籍的解释,这首诗是针对晋僖侯而创作的。据说晋僖侯“俭不中礼”,为人俭啬,俭啬到不合礼制的程度,因此时人创作了这首诗,希望他能够“及时以礼自娱乐也”——遵循时令变化的节律,以礼制为尺度,该娱乐的时候也要娱乐娱乐,不要对自己对百姓要求得那么苛刻。这种解释也是有一定道理的。西周和春秋时候的晋国,最初是周武王的儿子、也是周成王的弟弟叔虞的封地,国号最初为“唐”,是远古圣王唐尧的旧地,等到叔虞的儿子姬燮即位后,便把国号“唐”改为“晋”,地域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山西省,《诗经》中不称“晋风”而称“唐风”,大概寄托了一种慎终追远,乃至追思唐尧之风的意思。山西这个地方现在因为煤炭资源丰富,出了不少煤老板,有点土豪的味道。但在古代,这里的土地却十分贫瘠,因此人们的生活是比较艰苦的。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所以自古以来,“晋老西儿”就“俭而好畜”,给人的整体印象就是小气、抠门儿、有钱舍不得花,显得十分寒酸。这里的地方长官晋僖侯“俭不中礼”也就不足为怪了。这样看来,“今我不乐”,和接下来的“日月其除”“日月其迈”“日月其慆”之间,便构成了假设的关系,表达一种劝告的意味,意思是,如果不能及时行乐,任由时光流逝,岂不可惜! 然而这是不是唯一的解释呢?当然不是,欣赏诗歌,追索诗歌的时代背景只是一种方法,而且是诸种方法中最不重要的一种方法,而最根本的方法,则是去领会诗歌中最贴近我们每一个人心灵的那些元素。这样看来,诗歌第三、四句“今我不乐,日月其除”、“今我不乐,日月其迈”、“今我不乐,日月其慆”,也可以理解为一种因果关系:今天我闷闷不乐,因为人生易老。它所揭示的,正是生命意识觉醒后人们的一种普遍的心境。当意识到人生苦短,岁月无情的时候,一颗敏感而又热爱生命的心灵就会陷入到一种忽忽不乐的心境之中。 “日月其除”中的“除”,是“去”的意思;“日月其迈”中的“迈”,是“流逝”的意思,“日月其慆”中的“慆”,是“消逝”的意思。这三组反复出现的诗句,每章只换了一个字,这绝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一个意味不断丰富、层次不断深化的过程。 “日月其除”是说“日子就这样过去了”,这还只是对时光无情的猛然觉醒,还只是对“昔日不再”这一结果的一种认知。 而到第二章中,这种认知就不仅仅停留在对结果的认知层面,而是深入到对时光流逝的过程的深度体察的层面。当我们读到“日月其迈”的时候,就会感到,那往昔岁月不仅已经离我们远去,就连当下的时光也正迈着大步从我们的生命中无情走过。正是基于这种感受, 第三章中“日月其慆”中的“慆”,仍然是“流逝”的意思,但仔细品读一下就会发现,这里的意思在第二章“日月其迈”的基础上变得更加丰富,更加多元了。“慆”固然有“流逝”的意思,但这个词语同时还传递了一种心情。作为一种心情,“慆”既有“喜悦”的意思,还有“怀疑”的成分,而“慆慆”连用,更有“长久”和“纷乱”的意思。这样看来,在众多可以表达“消逝”“流逝”这一意思的字眼中,诗人选择了一个既可以表时光流逝的状态,又可以表多元心情的这个“慆”字,来作为对“日月”的陈述,显然是寄托了一种复杂难言的心境的。也就是说,诗歌第三章借这一个“慆”字,不仅感叹了时光的流逝,还把诗人作为生命体验主体的感情和心境凸显了出来。 这样看来,三章中的“日月其除”“日月其迈”“日月其慆”,连在一起理解,就构成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诗意流程:往昔时光已然不再,当下时光也转瞬流逝,在这即生即灭的时光中,一颗敏感的心灵,既有“生的喜悦”,又有哲学意义上的“存在的怀疑”。 其实,这种纷乱的心境,是每一个生命意识觉醒的人所普遍具有的,而对这种心境的吟咏和表现,则是文学史上亘古咏叹的母题。如: 三、《蟋蟀》是一种稳健的人生态度 《蟋蟀》这首诗还向我们传递了一种深沉而又稳健的人生态度。诗歌每一章的最后四句分别是“无已大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瞿瞿”“无已大康,职思其外。好乐无荒,良士蹶蹶”“无已大康,职思其忧。好乐无荒,良士休休”。“已”,过分、太的意思;古代“大”, “太”相通;“职”,我不赞成“职务”“职分”的解释,而是主张讲成虚词,相当于现代口语中的“得”,即“还要、还须”,而“居”才是“职务、职位”的意思;“瞿瞿”,根据字形,应是鹰隼等猛禽惊惧而视貌。“蹶蹶”,动作敏捷,引申为勤奋的样子;“良士休休”中的“休休”,是一种平和而又自得的心情。在这几句诗中,诗人一遍一遍反复陈说,人生在世不容易,该享乐时当然要享乐。但是千万不要享乐太过呀,还要想到自己应尽的职分(职思其居),还得想到自己身外的责任(职思其外),还得想到自己面临的忧患(职思其忧)。适当的时侯,当然可以放松一下,娱乐一下,歌舞也好,欢饮也罢,都无可厚非,但却不能荒废正业(好乐无荒),优秀的人物从来都是时刻戒惕(良士瞿瞿)、勤勉精进(良士蹶蹶)、而又能时刻保持一种安乐平和、无愧于心的心境(良士休休)。 这首诗,历来评价并不是很高,如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认为,“结构严谨,说理清楚,是此诗长处。但是在语言的形象生动方面,则逊于《国风》中的一些精彩的民歌。”我并不认同这一说法。优秀的诗歌之所以令人感动,并不在于“结构严谨,说理清楚”,也主要不在于“语言的形象生动”,而关键在于诗人对内心生活和外部世界体验的灵敏度和深刻度。而这首诗,恰恰就是这样说一首对外部世界的体察细腻而又敏感,对内心生活的省察深刻而又警觉的一首好诗。它的好,不仅是它作为一首独立的诗,从生活的感受,进入心灵的自省,进而又升华至哲理的感悟,这层层叠加而产生的艺术效果;还在于,它代表了古代士人阶层所秉持的一种恒定的人生态度。这种人生态度,在《论语》中表现为既肯定“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人生享受的合情合理,又直面“生无所息”的沉重和庄严;在《古诗十九首》中,便是一方面认识到“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的短暂,一方面又高歌“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和“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以竭力自勉;而在曹操的诗中,则是一边感叹“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一边却又长吟“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以自我加油;至于苏轼,就更典型了,他深刻地认识到“人生到处何所似,应似飞鸿踏雪泥”的虚无感,然而这种虚无感最终却并不导向颓废,并不导向悲观,而是导向“一蓑烟雨任平生”的率性和“也无风雨也无晴”的通达。 所以我认为,正如陶渊明构筑了中国古代士人的一种人格范式一样,是《唐风·蟋蟀》最早构筑起了中国古代士人的一种“乐而无荒”的深沉、通达而又积极稳健的人格范式。这种人格范式,从《蟋蟀》这首诗的文学表达开始,经由儒家学派经典作家,如孔子、曾子、孟子、荀子等人的哲理阐发,再加上一代代优秀士人用整个人生写成的实践文本,遂成为我们中华民族所有成员普遍认同的一种人生态度。这种人生态度,不是哲学的,也不是宗教的,而是审美的,心灵的,而《唐风·蟋蟀》正是这种审美人生的最早、也堪称最典型的诗意表达。正因为我们中国人对待人生所秉持的是这样一种态度,才让辜鸿铭在《原华》中由衷感佩: 诗经中的12篇唐风是唐国(也是晋国)的民歌。周成王在位时封他的弟弟姬叔虞为唐侯,其都城在今山西省翼城。后来因为唐地有“晋水”,所以改称“晋” 。 《唐风·蟋蟀》与周公(名姬旦,周武王的弟弟)于公元前1049年所作同名诗《蟋蟀》极其相似。周公的这首诗在黎地(后来的唐国,在山西境内)长期流传,成为当地的诗歌。因为在长期流传中有些字句已发生一些变化,但内容依旧。现将至今仅存的周公《蟋蟀》诗的第二章诗文列下,以供对比。 “蟋蟀在席,岁矞员落。 古代打仗得胜凯旋后,通常会在宗庙举行庆功典礼,包括举行“振旅” “献俘” “论功行赏”和“饮至”等仪式。“饮至”又有“赏赐策命” “赋诗言志”和“饮酒祝福”的程序。公元前1049年10月秋天,在周武王伐黎(当时的一个部落,唐国的旧地)凯旋后举行的庆功晚宴上,周公向周武王敬酒前后,写了三首祝诵诗。即《英英》《明明上帝》和《蟋蟀》 。因此,可以认为周公(姬旦)就是《唐风·蟋蟀》的原始作者。 《唐风·蟋蟀》三章的首句“蟋蟀在堂”表示日月如梭,光阴似箭。到了秋寒岁末之时,蟋蟀便会在厅堂前面鸣叫,表示转眼一年便将过去。《诗经·豳风·七月》也有“……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的句子。意思是:“七月蟋蟀在田野,八月栖身在檐下,九月跳进家门内,十月它们畏秋凉,躲藏到床下避寒。”(此处的十月是指农历,也是阳历十一月) 《蟋蟀》是含有治国处世的人生感悟的政治、教化诗。其中心思想是提倡中庸之道。认为人生易老,应该及时行乐,但又告诫人们要居安思危、要爱岗敬业;要劳逸结合,有张有弛;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勤奋工作,要行乐但要有节制。据宋代朱熹的《诗集传》说:“唐俗勤俭,故其民终岁劳苦,不敢少休。及其岁晚务闲之时,乃敢相与燕饮为乐。”朱熹的解读与周公《蟋蟀》诗的本意略有差别。前者认为是写当地农民的习俗;后者则是针对当时奴隶社会的部落领袖和奴隶主的劝告,提醒他们不要因为沉湎于酒色而亡国。再者《蟋蟀》第三章里提到“公车都停泊休息” ,显然告诫的对象是指有公车可乘坐的王公和领主们。 中庸之道后来成为儒家的一种主张。通常“中庸”是指待人接物采用不偏不倚、调和折中的态度。但在四书里的《中庸》则含义不同。古代学者认为“中庸”是指天下的正道和定理,是不可改变的自然规律和一切思维行动的准则,是人们的道德行为的最高标准。 肆/ 摘 要: 《蟋蟀》为《诗经·唐风》之首,历代对于其主旨的大致有六类观点。理清本诗主旨不仅对理解这一首诗有帮助,对把握整个《唐风》也是不无裨益的。综合考察诗文本身和其产生的文化背景,《蟋蟀》大致应为晋国士大夫相警戒之作,表达了及时行乐又不忘节制的思想。这也反映了《唐风》所独有的思深忧远的特点。 在讲述岁暮景象之后,《蟋蟀》又续以“今我不乐,日月其除”两句。提醒将帅说和其他说法在对“不”的理解上存在非常大的分歧。一般认为这两句是条件句,意思是如果现在不及时行乐,时间就要白白过去了。这是在见到岁暮景象后而自然产生的行乐思想。而提醒将帅说以为这种解释有些吊诡,不论人行乐与否,时间都一样会过去,因此主张“不”字应训为“丕”。那么这两句就不再是条件句,而应该是直接描写当前因为心情欢乐,才显得时间过得特别快的现实了。“不”常用同“丕”,此说虽有训诂学上的依据,但要据此另作新解尚有不足之处。用条件句劝人及时行乐是常见用法,即使《诗经》中也并非仅此一例。再看《秦风·车邻》,其中有这样一句:“今者不乐,逝者其耋”。如果说《蟋蟀》中的“不”训为“丕”尚且说得通,那么此句如果也按照这样理解,意思就变成了“现在我很和乐,将来就要老了”,岂不是大大有悖于情理?而此句上接“既见君子,并坐鼓瑟”,历来都被理解为有劝人及时行乐之意。它和“今我不乐,日月其除”文法如此相似,足见用时间流逝的条件句来表达行乐思想是惯用手法了。因此提醒将帅说从这一点上就不如传统理解妥帖了。 朱熹《诗集传》谓:“唐俗勤俭,故其民间终岁劳苦,不敢少休。及其岁晚务闲之时,乃敢相与燕饮为乐。而言今蟋蟀在堂,而岁忽已夜矣,当此之时而不为乐,则日月将舍我而去矣。然其忧深而思远也。故方燕乐而又遽相戒曰,今虽不可以不为乐,然不已过于乐乎?盍亦顾念其职之所居者,使其虽好乐而无荒,若彼良士之长虑却顾焉,则可以不至于危亡也。盖其民俗之厚,而前圣之遗风之远如此。”该说有两个特点:一是将汉代经师所谓“ 国君”、“君子”降位普及到“民间”;一是承《诗序》遗教,藉“唐俗”而说诗。所说基本言之成理,但是将诗歌的对象扩大到整个“民间”,与诗中所谓“良士”不符。诗中“良士”二字,既非君上,亦不必尽是细民,乃士大夫之诗也。《中国文学大词典》说本诗:“当是一首岁暮述怀之诗。”《诗经百科辞典》不同意封建文人将本诗当作“乐而不淫”的典范,认为:“我们应该看到它给我们提供的认识当时社会及其关于人生价值方面的意义。”说:“在当时奴隶社会宗法制统治的条件下,人被认为不属于自己,只被看作社会群体网络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本否定个人存在的价值,诗中则提出了岁月易逝,一个人应该有个人的行乐追求,这正是他开始朦胧地意识到了个人存在的价值,这是人的自我意识觉醒的萌芽。” “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诗中主人公所抒发的情感应该是他那一个阶层的人所共有的情感。如此,读者怎么能将他看作只是“良士”中的一个有限的部分呢?更何况,作者在写诗的时候,对于自然物象及人间情事,是随着自己写作的情感及逻辑需要而予取予求的。他们应当是西周末春秋初贵族的最低等级一族的那些知识分子,包括那些地位较低的士大夫、小官吏。其中的精锐部分则应该是那些有社会良知有深重的忧患意识及个人自觉意识的读书人。 全诗各章皆以“蟋蟀在堂”起兴,引起下文感时伤怀的情感抒发。每章前四句言应及时行乐,后四句却逆转前情,谓“好乐无荒”,方是“良士”本色。三章皆赋,赋中兼有议论和思辩。其中后四句,抒情主人公“分身”自醒,“以宾托主”,用自己“良知”的部分劝诫自己“好乐”的部分。这种“分身”法,是一种人物双重(乃至多重)性格的形象体现。他让人物自身的这一部分,与人物自身的另一部分进行对话,实质上是人性矛盾斗争的一种自然呈现。这种方法让人物自身的内心,形象而又立体的体现在诗歌当中,使读者对其矛盾一目了然,让本来有点单调板滞的思辩与议论也跌宕起伏,不但增强了诗歌的表现力,而且也使行文不至于晦涩;让读者看到,全诗不仅结构谨严,而且也说理清楚。诗中的“良士”是一个怀有自觉意识,“想乐而又不敢乐”,极富社会道义与良知而又瞻前顾后的“士人”形象。全诗的情感,有一种“忧伤中挣扎,挣扎中收敛”的“两难”意味。这也奠定了该诗“忧而不敢伤”的诗歌氛围,是所谓“乐而不淫”,无怪乎诗人虽感光阴易逝,应及时行乐,却又时刻惦念自己的职责,不敢荒废。 《蟋蟀》: “ 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无已大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瞿瞿。 白话翻译: “蟋蟀在堂屋,一年快要完。今我不寻乐,时光去不返。不可太享福,本职得承担。好乐事不误,贤士当防范。 蟋蟀在堂屋,一年将到头。今我不寻乐,时光去不留。不可太享福,其他得兼求。好乐事不误,贤士该奋斗。 蟋蟀在堂屋,役车将收藏。今我不寻乐,时光追不上。不可太享福,多将忧患想。好乐事不误,贤士应善良。” 关于对本诗主旨历来有以下几种: 2、士大夫相警戒说。王质《诗总闻》云:“此感时伤生者也。屈氏所谓惟草木之零落,恐美人之迟暮,当是循情为乐,故相知相爱者节之:为乐无害,而不已则过甚,勿至太康,常思其职所主,勿至于荒,常存良士之态,然后为善也。……此士大夫之相警戒者也。”《诗经选注》定此篇为“劝人勤勉的诗”,即是受王质说启发。陈子展《诗经直解》:“《蟋蟀》盖士大夫忧思深远,相乐相警,勉为良士之诗。”[ 第一种“刺晋僖公说”,泊客以为牵强。苏辙认同《毛诗》说法,在《诗集传》中说:“此诗君臣相告语之辞也。僖公俭而不中礼,故告之曰:‘蟋蟀在堂,岁其遂莫矣,而君不乐,日月舍女去矣。’君曰:‘无乃太康欤!吾念吾职之所居者,是以不皇乐也。’曰:‘不然,君子之不为乐,惧其荒耳,茍乐而不荒,斯可矣。君子之于乐也,瞿瞿而不违礼耳。’”臣劝君及时行乐,君“念吾职之所居者”。这哪里是“刺”呢?方玉润《诗经原始》:“此真唐风也。其人素本勤俭,强作旷达,而又不敢过放其怀,恐耽逸乐,致荒本业,……今观诗意,无所谓‘刺’,亦无所谓‘俭不中袍’,安见其必为僖公发哉?《序》好附会,而又无理,往往如是,断不可从。” 第二种“士大夫相警戒说”与“勤勉说”似乎有一定道理。有人认为,《唐风·蟋蟀》是一首岁暮感怀之作,是一首深感光阴流逝而要及时行乐的述怀诗,是一首要及时行乐但又不忘本职工作的即事诗,是一首想及时行乐但又不忘本职工作、不忘关心国家大事的抒情诗,是一首鼓励人们在及时行乐的同时不忘虚心学习良士“职思其居”、“职思其外”的劝诫诗。但本诗重点真的在于“好乐无荒”吗?仅就是在劝人既要及时行乐,又要有所节制,要“瞿瞿”、要“蹶蹶”、要“休休”吗?当然不否认这层意思,但仅仅如此吗?全诗笼罩着一种淡淡的忧伤,仅仅是在劝人惜时吗? 第三种“民间岁暮燕乐说”明显不符诗意。与励志主题不符。在此不多说。 泊客以为:本诗是一首在生活中屡受挫折的失意之士人的伤时述怀之作。 何也? 一是何以用“蟋蟀”起兴。第一层意思:蟋蟀,常有“斗蟋蟀”之玩乐。在此,有及时行乐之暗喻。第二层意思:蟋蟀鸣叫一季,既是奋斗的一季,同样也是面临生命终结的悲歌啊。诗人用“蟋蟀”起兴,很好地引出了诗人本人的忧深思远、伤时述怀之意。 二是本诗三章,其实每章都是差不多的一种意思。“ 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无已大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瞿瞿。”即:“蟋蟀在堂屋,一年快要完。今我不寻乐,时光去不返。不可太享福,本职得承担。好乐事不误,贤士当防范。“本诗每一章都是感叹时光易逝,必须及时行乐,但又要忠于职守,做到“好乐无荒,良士瞿瞿。”诗篇的内容又是具有三层意思。一是矛盾的意思:又要及时行乐又要“好乐无荒,良士瞿瞿。”这样的中庸之道,谁人能做到?不是你,不是我,也许只能是圣人。二是伤时述怀之意。诗人为什么想及时行乐?是因为官场失意也。那有为什么要“好乐无荒,良士瞿瞿。”想官场得意也。诗篇充满着失意、矛盾之意。三是诗人作为“贤士”、“良士”,既想及时行乐,又不敢放纵无忌。 三是忧深思远之意之升华。诗人从“蟋蟀在堂,岁聿其莫”,联想到自己事业官场之诗意,进而联想到时间之流逝,死亡之来临,生命之终结。诗人从自己一事无成,碌碌无为之失意,联想到生命之意义,存在与死亡之矛盾。诗人扪心自问,是及时行乐还是职思其居?最终,诗人的情怀实现了升华,也即向往着自己的生命能做到“好乐无荒”--虽然,“好乐无荒”充满着矛盾,充满着中庸,充满着不可能。但诗人由此悟出了生命存在之价值,也清晰了自己今后的人生道路。 本诗的情感氛围,笼罩着一种深深的“失意、悲哀与迟暮”之感。正如郑玄《笺》云:“忧深思远’谓‘宛其死矣’、‘百岁之后’之类也。” ◆ ◆ ◆ ◆ ◆ 心 · 养性 · 品生活 这世上有三样东西是别人抢不走的: 一是吃进胃里的食物,二是藏在心中的梦想,三是读进大脑的书。 古风泊客 ┃ 也许是最有深度的古文赏析微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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